《平定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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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管理制度
平定县中小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网络信息安全,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确保阳泉市教育网绿色、安全、畅通,预防和杜绝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平定县中小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为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及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2、成立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从事校园网络管理的人员要具有相应的法律意识和计算机网络管理水平。
3、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原则,认真履行网络信息安全职责。
对未能履行职责的责任人,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严禁将校园网接入校外用户,各校要对网络通讯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将学校光缆私自接入校外的,要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学校的每台计算机IP由网络中心统一分配,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改动IP的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由学校网管员更改并填写变更记录。
网管员必须对每一台入网计算机IP和MAC地址进行备案。
各校的网络管理员要定期检查入网计算机IP和MAC地址情况,一经发现私自更改IP,立即上报学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并做出处理意见。
6、各校的网管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计算机使用制度,禁止利用校园网发布、访问和传播一些不良信息,包括色情、反动、邪教、谣言等信息。
一经发现,学校的网管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出发布信息的地址相对应的计算机,如有处理不及时者,追究网管员以及当事人的责任。
7、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汇报及网络事故随时报告制度,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
校园网服务器发生案件、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通过学校领导向公安机关报告。
8、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网站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ICP备案。
发布信息必须经审核程序,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
9、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10、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
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
对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行为者,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1、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由网络中心统一安装,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
对于外来光盘、U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2、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
不准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外借。
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禁止使用盗版软件,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服务器、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法人或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13、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14、校园网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名和IP地址。
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IP地址。
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1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法人、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16、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可根据情节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五、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六、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七、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平定县中小学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制,提高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保障互联网网络安全,防范并及时、高效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预案。
二、原则
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处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及时预警、协作配合、快速处理、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系统恢复的原则。
三、各校应急处置工作包含的主要内容
(一)有害信息内容:
1、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3、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4、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恶意攻击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严重扰乱社会政治、经济秩序;
6、宣传邪教、色情、暴力、凶杀,教唆犯罪;
7、歪曲报道我县重大政治、经济、文化事件;
8、其他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信息。
(二)严重违法犯罪活动:
1、利用互联网、教育信息网大规模进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活动。
2、利用互联网组党结社,进行反动勾联、邪教活动。
3、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大规模破坏社会稳定,扰乱金融秩序的活动。
4、利用互联网大规模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非法入侵,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重大损失的活动。
四、组织领导
各校要设立校园网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学校法人亲自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学校网络中心人员及学校政教处人员组成。
五、应急处置基本程序及处置方法
1、校园网络安全办公室在接到案情报告后,应立即向校园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立即保存相关网络日志,断开事故信息点的网络连接,保护事故现场,制止有害信息的再传播扩散。
立即和有关学校或科室信息责任人,共同处置事故。
必要时向公安局有关部门汇报。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开展侦察案件线索、查找信息源头工作。
2、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应在开通校园网时间内,由网管人员实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和有害信息,应在1小时内报平定县校园网安全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和纪律
1、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在接到案情报告或通知后,应立即行动,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2、在处置工作中,参加处置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
3、严格信息上报制度,及时上报情况。
4、严格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以及清查处理后,网站上仍有相关有害信息出现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平定县中小学信息化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信息化设备由管理员统一管理和维护,所有器材要作到帐物相符,器材的保管要符合防晒、防潮、防尘、防腐、防雷、防高温等要求。
二、使用信息化设备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禁止非正常关机,禁止随意插拔各种连接线。
三、管理人员要随时升级防病毒软件,保证每周进行日常病毒检测,装入计算机系统的任何程序、数据要经过病毒检查,同时作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
四、相关人员不得传播、复制、编写病毒程序、严禁利用教育网络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淫秽及暴力的信息。
五、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学校教育网络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六、完善安全保卫措施,注意防火、防盗,教室内应按防火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
七、加强教室内用电管理,定期对供电线路配电设备和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事故;按综合布线设计进行用电线路铺设,不得私拉乱接;计算机教室用电不得超负荷;每天下班前,须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闭总电源,最后关好门窗。
八、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照明电及其他电器设备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
九、定期检查、保养信息化设备,保证运行安全可靠。
妥善保管硬件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和重要随机文件。
十、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外请人员对信息化设备进行维修时,学校相关人员应自始至终协同。
十一、教育信息化场所应列为单位重点防火、防盗部位,下班前管理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查。
平定县中小学教师办公用计算机
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教师用计算机的管理,确保计算机正常、有序的使用,让计算机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办公用计算机属于学校固定资产,是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工具,其所有权归学校。
教师只具有使用权,因退休、调出(或借出)本校及长期病假(半年以上)的,由学校将其使用的计算机收回。
2、学校要成立管理维护机构,每学期对计算机进行集中检查和保养,使用者不得拒绝。
如有正常使用故障,保修期内应由学校主管领导确认后,由学校管理维护机构维修或通知公司售后部门进行维修,如产生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
3、教师办公用计算机采用“借用保管”方式,实行教师本人专管专用,借用教师必须填写“使用承诺书”,确保计算机更好的服务教育教学工作。
4、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更换计算机设备,不得私自外借、搬离办公室。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重装计算机操作系统、修改系统配置、IP地址、安装软件和删除软件,确因教学需要,需提出申请后管理机构负责给予安装。
5、因借用教师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遗失或人为损坏,由其按市场价赔偿或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教师不得以节省维修费为理由私自进行维修。
6、为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作,确保校园网络的通畅,请教师对杀毒软件经常更新,不使用有病毒源的光盘,对移动存储设备应杀毒后使用,不私自安装有害系统运行和校园网络安全的软件,上班时间不要打开占用网络资源带宽较多的窗口(如大容量文件下载等),以免引起网络堵塞。
7、对计算机及其设备应经常进行保养清洁,使之干净整洁。
不要在计算机设备上放置茶杯等盛有液体的危险物品,以免因液体渗透而损坏计算机设备。
8、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上网,禁止浏览色情、反动的网站。
工作时间严禁聊天、游戏及其他与教学工作无关的各种网上活动。
如有违反本规定,师德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9、下班离校或长时间不使用计算机,请务必及时按照正常的方法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不得强行关机。
坚决杜绝通宵开机的现象,以防火灾隐患。
10、每学期结束前学校组织检查每台计算机的情况,并据实登记。
如果有设备丢失或非正常损坏的情况,使用人将负全部责任,照价赔偿。
平定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应用要求
一、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信息技术教育教学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开展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配备满足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专(兼)职管理员,能胜任学校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并承担本校教师信息技术和教学资源应用技能的培训工作。
二、所有教师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精通office办公软件,熟悉山西基础教育网、阳泉教育城域网及平定教育信息网的教育教学资源,能从网络中获取和加工信息,独立制作电子教案,组织和整合教育资源开展教学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