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脚手架搭设拆除监理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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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中标总造价为62870.78万元,合同开工日期2016年12月25日,合同完工日期2019年6月7日,总工期895日历天。
临安广场站、临农风井、农林大学站侧墙立面防水卷材铺设、侧墙钢筋绑扎、框架柱钢筋绑扎模板安装等均需要搭设临时脚手架。
二、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依据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7)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6
7、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三、功能要求
(1)、有足够的面积,能满足施工人员作业、堆放材料和防护的需求。
(2)、能保证施工期间在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构架的稳定、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
(3)、构造合理、搭拆和搬运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
四、监理工作流程
脚手架工程监理工作流程见下图:
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控制要点
1、临时脚手架立杆控制
1)、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外侧立杆必须用抛撑固定好,确保稳定。
2)、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高出檐口上皮1.5m,双管立杆中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m。
2、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控制
1)、纵向水平杆
(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口见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①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
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②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得距离不应小于100mm;
2)、横向水平杆
(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0.4L,且不应大于500mm;
(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撑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3)、脚手板
(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竹笆脚手板应按其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3)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撑杆可靠地固定。
3、剪刀撑设置控制
1)、每根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的规定确定。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
-60°
之间;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α
45°
50°
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3)、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构造要符合规范要求;
4)、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4、临时脚手架的架体防护控制
1)、临时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顶层,应按照临边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
5、施工荷载控制
悬挑脚手架施工荷载按1KN/m2控制,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中不准超载使用。
在脚手架上不准存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
施工人员作业时,尽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穿滑车做垂直运输。
6、临时脚手架验收控制
1)、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2)、分段(分层)搭设的脚手架必须进行分段(分层)验收,验收数据必须真实可靠,验收单必须报审。
7、拆除过程监控
拆除脚手架比搭设脚手架更具危险性,而恰恰目前对脚手架拆除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
因此应对脚手架的拆除作业进行严格监理。
下面是对脚手架拆除时的各项安全要求。
1)、拆除应有方案,方案应重点控制拆除过程中应采取的稳定措施。
并报监理审批。
2)、拆除前应进行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员应进行现场指导,监理应现场旁站。
3)、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其他防护用品。
4)、脚手架拆除必须设立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并由专人进行监护。
5)、局部拆除时,必须按已批准的范围进行,不得随意增大拆除范围。
6)、拆除前,应先将步层内遗留的材料、垃圾块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掷。
7)、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8)、拆除作业前,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有向外伸挑的物件。
拆除时,应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
9)、所有杆件与扣件,拆除时应全部分离,不允许未经分离即输送地面。
10)、拆除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11)、当日收工时,应仔细检查脚手架拆除部位周围情况,如发现某部位留有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2)、如遇强风、雨、雷暴等特殊气候,应停止拆除。
夜间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
(二)、目标值
本脚手架工程监理工作目标是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监理审批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规范、标准及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避免因此而影响工程质量或发生安全事故。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一)、审核脚手架搭设专项施工资质及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单位脚手架搭设专项资质及相关人员特殊工种上岗证。
如总包单位无脚手架搭设专项施工资质,应要求总包单位向项目监理部上报脚手架搭设专项分包单位施工资质及相关人员特殊工种上岗证。
此分包如合同无约定,需经业主批准后执行。
2、审核施工单位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
依据相关规范、规程及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下列脚手架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经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专项施工方案一般应包括:
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
(二)、脚手架的搭设与验收
1、督促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在脚手架工程搭设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做好技术、安全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跟踪检查。
2、检查脚手架工程所用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1)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②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质量应符合规范(JGJ130-2011)第3.1.1条的规定;
③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④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规范(JGJ130-2011)表8.1.5的规定;
⑤钢管外径、壁厚应与计算书一致;
⑥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2)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规范(JGJ130-2011)表8.1.5序号3的规定。
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
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②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规范(JGJ130-2011)表8.1.5序号4的规定。
(3)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
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②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③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4)检查脚手板是否符合要求。
如采用木脚手板,其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质量应符合规范(JGJ130-2011)第3.3.3条的规定;
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如使用竹笆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规范(JGJ130-2011)第3.3.4条的规定。
3、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①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②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③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④达到设计高度后;
⑤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开冻后;
⑥停用超过一个月。
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①规范(JGJ130-2011)第8.2.3~8.2.5条的规定;
②专项施工方案及变更文件;
③技术交底文件。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①杆件的设置和连接,支撑、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②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③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④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JGJ130-2011)表8.2.4项次1、2的规定;
⑤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⑥是否超载。
(三)、脚手架使用管理
1、架子作业人员上下均应走人行梯道,不准攀爬架子。
2、在架子上的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动脚手架的所有拉接点和脚手板,以及扣件绑扎等有架子部件。
3、架子上作业人员若发现架子防护不完善,作业不方便时要及时找架子工班长反映,由架子工处理架子问题。
(四)、脚手架拆除
1、脚手架拆除前的准备工作:
①全面检查脚手架连墙件、扣件联接、支撑体系是否符合要求;
架体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是否清楚。
②拆除施工前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已按审批的拆除方案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③检查通讯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吊运设备及索具是否安全可靠。
2、拆除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拆除过程中必须专人指挥,不得单独一人拆除较重杆件。
②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③连墙件必须跟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拆除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分段拆除高度不得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
④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⑤如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应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按相关规定进行加固。
⑥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五)、安全管理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特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