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3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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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矿的每一位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8以矿长为第一责任者,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畅通管理渠道,明确管理范围,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2安全会议制度
1矿安全办公会议每周一次,时间每周一下午。
基层科区安全办公会每周一次,时间每周五下午。
2矿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召开,矿长因故不能主持召开时,可委托其他党政负责人主持召开。
基层科区安全办公会由科区主要负责人主持。
3矿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会议人员:
矿副总以上领导,安监处、技术科、调度所、地测科、机电科、运输区、保运区、通风区、采掘单位、修护区、组织部、办公室、工资科、财务科、矿工会、宣传部、团委、物业处、物管科、煤管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基层科区安全办公会参加人员由班长以上人员及联系矿领导和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
4会议兑现上次办公会决议落实情况,安全矿长通报上级安全通知、指令和会议精神,总结分析上周安全工作,安排布置本周安全工作重点。
安监处副处长通报上周安全信息。
分管领导汇报上周检查存在问题及隐患的整改情况,并布置本周本系统安全工作重点;
矿长研究解决安全上存在的重大问题,矿长书记总结讲话。
5会议由矿办公室记录,整理成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纪要,经矿长审批后,打印下发。
6所有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会议时,应事前向安全矿长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会处罚,旷会者罚款30元,迟到者罚款10元,由安监处收缴。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为使安全生产健康稳定发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矿应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及奖惩制度。
2、矿发安全生产一号文件是指导全年安全活动目标的指导性文件,应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奖励和惩处措施,为一号文件安全活动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保证。
3、全矿阶段安全活动目标及奖惩措施由矿统一制定,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各基层单位,奖惩由安监处统一考核,工资科执行。
4、各基层单位要根据矿年度和阶段安全活动目标制定本单位安全活动目标,并建立符合实际的奖惩措施,确保本单位安全目标的实现。
5、阶段活动目标实现后,矿将及时进行总结,奖惩及时兑现,并安排好下阶段的安全工作。
6、安全目标制定要切合实际,奖惩考核要公开、公平、公正,真正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1矿成立安全投入保障领导机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安监处长经营矿长
成员:
财务科长计划科长安监处副处长技术科长
工资科长审计科长
2矿每年初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矿安全现状进行调研,确定矿井安全技改项目,计划科负责上报集团公司。
3矿按集团公司审定的安全专项资金,做好计划落实,财务科、计划科负责计划实施。
3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基金帐户,做到专款专用,财务科负责落实,安监处组织监督实施。
5计划科、财务科、审计科、安监处对每年安全投入计划定期进行监督审计,保障项目的实施落实。
6每年终由计划科、财务科、审计科、技术科、安监处组织安全投入计划落实检查,并写出联合检查报告,对落实不力的有关责任者根据其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罚款500元或行政处分。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是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是实现矿区长治久安的关键。
而有效的安全检查是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提高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使各项检查督察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发挥其作用。
1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督察制度:
(1)成立以矿领导为组长、职能科室及相关专业人员为成员的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督察组。
(2)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汇报制度。
(3)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督察总结报告制度。
(4)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督察制度。
2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督察原则:
(1)“四定”原则,即:
对检查组人员检查实行定人、定点、定时、定责的原则。
(2)“三不定”原则,即:
对检查过程实行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的原则。
(3)采掘全面检查,机运通风实行抽查与覆盖相结合的的原则。
(4)督察采取对薄弱环节、薄弱地点、薄弱单位进行重点督察的原则。
(5)坚持随机检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2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督察办法:
按照贴近专业,精通业务,人少精干的原则组建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组和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督察组,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组织,本着公正、公平的态度对全矿六大专业系统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督察,其检查考核结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检查督察办法如下:
(1)建立“5.3.2”动态检查机制,总分满分为100分:
a、矿领导检查评分占总分30%;
专业检查评分占总分50%;
动态检查评分占总分20%。
b、机运、通防督察不占分,主要是对照集团公司安全处罚规定进行罚款,但是所查问题确实影响到评级时,将科(区)检查下降一个等级处理,其最高分不超过下降后的等级最高分。
c、矿领导检查同一地点一次以上,其得分除不合格品外,均予以加权平均计算得分。
(2)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同一项检查中,两次均为优良品,则按加权平均计分。
(3)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同一项检查中,有一次合格品,则当月该项按合格品分数计分。
合格品以上,予以加权平均计算得分。
(4)全月所有检查中只要有一次不合格品,则当月即为不合格品。
(5)每月动态检查两次,每次检查采掘覆盖率100%。
(6)每次检查进行2天,每面检查至少有2人参加,现场打分,当天上午开始检查,第二天下午汇报,按检查结果和检查考核办法综合评定等级。
(7)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汇报时检查组要认真分析,总结出安全质量标准化最薄弱的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作为下一阶段安全整治重点。
(8)通防督察组、机运督察组是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补充,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根据我矿安全状况和各单位安全动态统一安排,随机督察,力求督察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9)专业督察组每周进行有针对性督察一次,并由督察组长及时将督察所存在的问题认真填写督察笔录,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10)通防督察组、机运督察组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统一安排,双休日督察组由安监处副处长统一安排。
(11)检查人员要高度负责,吃透标准,检查时标准要高,要求要严,检查要细,定性要准,把存在的实际问题真正地检查出来,落实到位。
3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兑现办法:
(1)对采掘单位月度进行评比,其中:
a、采煤单位将评出一个第一名,一个倒数第一名;
b、掘进单位将评出前两名和倒数两名(以队为单位)
(2)采煤单位:
第一名奖励5000元;
倒数第一名罚款2000元。
(3)掘进单位(以队为单位):
第一名奖励3000元,第二名奖励2000元;
倒数第一名罚款1000元,倒数第二名罚款500元。
(4)奖罚队长以上的管理干部。
(5)对机运、通防所检查的问题对照集团公司安全一号文和矿安全一号文及奖惩细则进行严格处罚,并与“示范科区”、安全质量标准化挂勾。
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安全培训要按照“强化培训、分级管理、考核发证、提高素质”的要求,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到培训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效果。
2职工学校结合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职工安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
3职工学校应确保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教学质量,认真选聘好培训教师,并建立安全培训教师档案。
4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同时各单位应建立要害岗位及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5班队长以上的管理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不少于三天全脱产的安全培训,每年对各技术工种进行不少于一周的技术培训。
6单位自培由安监处进行考核,矿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由职教办按矿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实施,聘请授课教师,学习结束时,由安监处负责进行考核,凡考试不及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7各单位要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和安全例会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及技术自培,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7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隐患是事故的根源,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是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隐患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隐患,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制定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隐患排查
各单位都要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
矿每周组织排查一次,各单位每日排查一次,班组每班排查一次。
凡是现场能够解决的隐患,现场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建立隐患台帐,每天以日报的形式上报安监处。
二、隐患整治和验收
1、凡是由各单位负责整治的隐患(C级隐患),各单位要建立隐患台帐,明确责任人员,安排专人于当日按规程、标准进行现场整改,并安排跟班干部于次日进行现场验收,隐患消除后,由跟班干部在隐患台帐隐患落实栏签字销案。
2、B级隐患由矿协调组织各单位整治,在隐患整治期间要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整治期间事故的发生。
安监处负责隐患整治的跟踪监督、检查和验收。
3、A级隐患由集团公司负责整治,各单位要按集团公司制定的隐患整治计划、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
三、隐患责任追究
对隐患责任的追究严格执行《朔里煤矿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7)因干部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追究相关干部的责任。
(8)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追究违章、违纪人员的责任。
(9)出现事故隐瞒不报的,追究现场跟班干部的责任。
(10)出现事故因抢救、指挥不力,造成事故扩大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5、未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或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从严追究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
6、轻伤事故由安监处各科科长负责追查处理,重伤及二类事故由安监处牵头组织调度所、技术科负责人共同追查处理。
7、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追查处理。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安全监督检查应严格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以《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为依据。
2矿安全检查由安全矿长组织,安监、调度、技术等单位科室技术人员参加,成立按质论价检查组、机运督察组、通防督察组、双休日动态安全检查组以及地面检查组。
3按质论价检查采掘全覆盖,重点对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采取现场打分定级方式,每月上、下半月各一次。
4机运、通防督察重点放在生产薄弱环节、偏远地点、特殊时间段等方面,督察活动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的方式进行,每周督察不少于一次。
5双休日动态安全检查重点查双休日人员上岗情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