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系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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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计算机专业人员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运用计算机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工作。
四、任下一级职务期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等次及其以上。
五、按申报职务划分,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究员
1、学历、资历要求
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国民教育学历或取得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获得副研究员及相当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2、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1)申报者为副研究员须达到以下要求:
①有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功底,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研究现状。
②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能从事本学科某一领域开创性研究,或具备取得重要理论突破能力。
③本专业学科的学术带头人。
④能够根据国家和行业需要,结合本学科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独立提出和承担有重要意义或开创性的学术研究。
⑤具有独立指导本学科副研究员或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2)其他申报者须达到以下要求:
①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和动态趋势,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具有推动本专业科技进步、培养专业人才、提高行业技术水平中起骨干作用的能力。
②能主持编制本专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主持或独立编写本专业的理论与技术报告。
③具有独立指导本学科高级工程师的能力。
④具有较强的专业开拓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对重点引进项目及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推广能力。
⑤能主持完成本专业的技术文件审查、技术成果鉴定和验收工作。
3、专业与工作经历要求
(1)申报者为副研究员要求能够较好地履行责任,担任过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负责人,并较好地完成了课题研究。
(2)其他申报者需在工程技术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管理等某一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下列之一的技术工作经历:
①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的试验和研究方法,能独立编写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制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技术方案。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咨询、施工或工程监理等工作。
③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过大型工程技术管理及技术推广工作,或主持过大型工程项目或科研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
④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国家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开发、咨询项目,取得了一定科技成果;
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过省部级科研、开发、咨询项目,取得的成果已通过鉴定验收。
4、业绩要求
(1)申报者为副研究员,须在任职期间内有下列业绩之一:
①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参加者。
②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科技成果、科技成果推广奖)二等奖以上奖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③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科技成果、科技成果推广奖)三等奖以上奖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④独立完成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报告10篇以上,总字数在20万字以上。
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或被省部级机关决策采纳,并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或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推动了本学科的发展。
(2)其他申报者,须在任副研究员相当职务期间内,有下列业绩之一者:
①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参加者。
②获得国家优秀设计奖或优质工程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③获得1项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科技成果、科技成果推广奖)二等奖以上奖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④获得2项省部级优秀设计三等奖以上奖项或优质工程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⑤独立完成或主持完成的科技成果被省、部级专业主管部门决策采纳并实施,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⑥主持编写或作为主要编写者完成省部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法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被颁布实行。
⑦在科研、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制造、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
解决了某一关键性的复杂技术难题,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被同行专家公认。
5、论文、著作要求
(1)申报者为副研究员,须在任职期间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者:
①作为第一、二位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和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过5篇以上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
②出版过专著(字数须在15万字以上)。
③出版过合著(全书字数须在15万以上,其中个人完成字数须在10万字以上)。
(2)其他申报者,须在任副研究员相当职务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者:
①出版过专著(字数须在10万字以上)。
②出版过译著(字数须在20万字以上)。
③独立或作为第一撰稿人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或全国性二级以上科技刊物上发表过不少于3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或技术论文。
④主持编写或修订国家或行业规范、规程、标准,或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教材、技术手册,其中个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⑤撰写的调研报告和总结报告,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不少于3篇。
(二)副研究员
大学本科以上国民教育学历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具备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5年以上者;
取得博士学位,具备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2年以上者。
2、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的研究现状。
(2)能够根据国家需要及本学科发展趋势,开展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的学术研究。
(3)在本学科的某一研究领域有深入的、创见性的研究。
论文或专著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或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收益。
(4)具有独立指导本学科助理研究员或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经历要求
作为主要研究员和执笔者,参加各类重点课题研究,并能较好地完成课题研究。
任助理研究员期间,有下列业绩之一者:
(1)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科技成果、科技成果推广奖)三等奖以上奖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2)能够较好地履行职责,独立撰写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报告6篇以上,总字数在10万字以上。
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或被省部级机关决策采纳,并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或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了本学科的发展。
任助理研究员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者:
(1)任助理研究员期间,作为第一、二位作者,在国内外报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
(2)出版过专著(字数须在10万字以上)。
(3)出版过合著(全书字数须在10万以上,其中个人完成字数须在5万字以上)。
(三)高级工程师
具有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获得博士学位,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国民教育学历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1)能承担或主持制定本专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编写本专业的理论与技术报告、专题报告。
(2)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新技术引进能力、消化、吸收和推广能力。
(3)能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本专业的技术文件审查、技术成果鉴定和验收等工作。
(4)具有独立指导本学科工程师的能力。
在工程技术研究、规划设计、技术开发(含信息技术)、施工建设、工程咨询等某一方面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下列之一的技术工作经历:
(1)独立编写中型以上科技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或制定中型以上项目的技术方案,解决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2)负责或编写了2篇以上本专业设计文件、技术报告(专题报告)。
(3)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了3项以上专业技术规定的审查工作。
(4)担任过中型以上项目施工或科学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
(5)独立编写过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6)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在项目的规划、编制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设计、招投标、施工、生产等各个阶段或工程咨询管理中取得过较大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在工程师任职期间,有下列业绩之一者:
(1)获得1项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优秀科技成果、科技成果推广奖)三等奖以上奖项,或者1项省部级优秀设计三等奖以上奖项或优质工程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2)完成国家或省部级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通过审查或验收。
(3)完成省部级以上大中型科技项目,或重点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有较大的创新性,或完成2项以上技术难度较大的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经验收认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提出科技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重大促进作用。
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者:
(1)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字数须在5万字以上)。
(2)出版过译著(字数须在10万字以上)。
(3)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以上的学术会议或全国性二级以上科技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或技术论文(非独立或作为第二撰写人须在4篇以上)。
(4)独立撰写过本人直接参加的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正式技术报告不少于2篇。
要求立论正确,数据齐全、准确,观点清晰,结构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5)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其中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3万字。
六、需要解释的概念
1、“等级内额定人员”指是指该获奖项目报奖排名范围内人员。
2、“全国性二级以上刊物”指国家批准直属科研院所出版发行的刊物,是仅次于核心刊物的国家重点刊物。
3、省部级包括部委及国家局层次。
七、对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剽窃他人技术成果、伪造技术资料者,不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