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项目运行情况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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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位于长江澄通河段下段南通港通海港区,处在白茆沙北水道的西北岸,距海太汽渡下游800m的长江北岸。

港址概位地理坐标31°

47'24″N;

121°

06'18″E。

水路至南通港约37km,至上海吴淞口约60km,陆路距南通市区约52km。

1.2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在已建的水泥熟料、石灰石及石膏进口泊位(1#泊位)岸侧方向158.35M处,已建引桥的下游侧连片建设2个1000吨级泊位,码头平台尺度为248.5M*22M。

码头设计年吞吐量123万吨,主要货物为散装水泥(出口)、水泥熟料(进口)。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平台,码头变电所、转运站墩台、连接墩台、皮带输送机廊道、皮带输送机码头装卸设备、供电照明、通信、环保、给排水、消防等生产辅助设施。

1.3装卸工艺

①散装水泥装船(2#泊位)

后方水泥库→厂区带式输送机系统(原有)→SC01输送机→Z01转运站→SC02输送机→直线行走装船机→船

②散货进口泊位(3#泊位)

船→门座起重机→移动料斗→YJ01输送机→Z02转运站→BC02输送机(原有)→分界转运站

1.4主要装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门座起重机

16t-30m

2

吊钩/抓斗两用

直线行走装船机

800t/h

3

散装水泥出口输送机系统

B=1400mm,V=2.0m/s

4

熟料进口输送机系统

B=1200mm,V=2.0m/s

5

电子皮带秤

B1200

6

电动葫芦

5t

7

移动料斗

斗口5.96×

5.96m

1.5参建单位及监督管理部门

设计单位:

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

监理单位:

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皮带机设备安装)

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排水消防施工)

验证性检测单位:

武汉港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

南通市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站

安装单位:

武汉海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装卸设备制造安装)

1.6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

(1)海门市港口管理局2015年12月19日关于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码头扩建工程的“准予港口行政许可决定书”(海门港许字[2015]00015号);

(2)南通市沿江开发江海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通江海办[2014]2号)“市沿江办关于海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码头扩建工程项目使用长江岸线的意见”;

(3)江苏省水利厅行攻许可决定书(苏水许可〔[2015]108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码头扩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文件(苏海许可[2014]41号)“江苏海事局关于南通港通海港区海门海螺水泥码头扩建工程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的行政许可决定”;

(5)长江南京航道局(宁道航管函字[2014]53号)“长江南京航道局关于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码头扩建工程涉及航道有关意见的函”及“长江南京航道局关于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码头扩建工程设计变更涉及航道有关意见的函”;

(6)海门市环境保护局(海表复[2015]044号)“关于《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码头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7)江苏省安全评价报告审核办公室出具的“南通港通海港区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码头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核意见”;

(8)海门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能审[2015]4号)“关于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码头扩建工程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9)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苏经信材料函[2015]150号)“关于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情况说明的函”及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10)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本项目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许可决定书(案号:

JS0000-20151119140504)。

(11)海门市行政审批局文件(海审批基[2015]2号)“关于海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备案的通知”。

1.7项目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

7-1、码头、变电所、转运站单位工程:

2016年02月28日开工,2016年12月20日交工。

2016年12月27日通过交工验收。

7-2、钢廊道单位工程:

2016年05月28日开工,2016年11月28日完工。

2018年8月4日通过交工验收。

7-3、皮带机设备安装2个单位工程及供配电安装:

2016年11月12日开工,2017年04月15日完工。

7-4、给水、排水、消防安装:

2017年03月28日开工,同年09月30日完工。

7-5、800t/h移动式散装装船机:

2016年10月08日开工,2016年11月08日通过交工验收。

1.8配套设施

1.8.1供电照明

本工程在码头回转平台旁设置6/0.4kV变电所1座,码头变电所设1台变压器,容量为1600kVA。

负责对码头起重机、装船机、皮带机、环保设备、转运站等设施供电。

变电所进线电源由后方厂区引来1路6kV线路,电缆型号为YJV22-8.7/10kV3×

95。

本工程廊道顶部两侧沿排架对称布置户外投光灯(型号LBD55W,共14套)及1套码头投光灯(型号LBD135W)。

1.8.2给排水

码头设生活给水管、消防给水管,水源分别从后方厂区自来水管道和水泵站供水,生活给水管1根DN100PE管,消防给水管1根DN150钢管,分别通过输送廊道接至码头边。

生活给水主要用于给船舶供水。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设置1个污水收集池,码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通过水泵和1根DN100管道排入后方厂区边市政污水管网。

1.8.3通信

本工程依托后方厂区已建成的通信设施与外部通信。

配置4对(VHF)无线对讲机,供生产作业人员调度指挥流动机械时使用。

无线对讲机射频输出功率小于3W,通讯信道16个,VHF无线对讲机的设置需得到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在码头变电所控制室内设置一套甚高频(VHF)无线电台,电台工作频段需经当地海事通信管理部门批准。

码头区设置监视系统。

监视系统在码头装卸设备本机装有视频监控,另码头作业平台、转运站等处共布置10台摄像机。

1.8.4控制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规模,同时考虑码头部分与后方陆域部分控制系统的对接,在码头新建变电所控制室内设PLC远程站。

PLC远程站对本工程的控制对象进行数据采集并通过总线方式传至后方中控室,中控室同样通过总线方式将动作指令传至码头PLC远程站,从而对控制对象进行控制。

控制对象主要有皮带机、装船机和门座起重机;

皮带机采用PLC集中自动控制方式;

门座起重机和装船机采用就地控制方式,装船机通过有线通讯方式参与应答。

流程上各设备根据要求具有联锁功能。

1.8.5环保专项验收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建立运行环境管理组织体系和职责分明的环境管理制度;

试运行期间,各类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固废零排放;

环评批复中的各项要求基本落实,2017年5月通过了环保专项验收(海环表复【2015】044号)。

1.8.6消防验收情况

码头采用水介质为主灭火,设置室外消火栓16个,供水从后方厂区消防系统接入;

码头面设置了10只35kg手推式灭火器,转运站和电力室设置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应急照明灯,消防设备设施检测、运行符合要求。

2017年8月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通过了消防验收。

1.8.7安全验收情况

⑴总平面布置符合规范的要求,布局合理:

码头平面布置、长度满足有关规范,码头船舶选型、前沿水域、水深均能满足船舶回旋、船舶靠泊及作业的要求,也符合港池规划;

码头区道路坡度及转弯半径均满足车辆行驶要求;

码头所有危险场所、安全设施与装置、管道、道路交叉口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标志。

⑵装卸储运工艺及设备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设备选型合规、适应性强,应急保护装置齐全:

装船机、门机配有锚固装置、防突发性强风的应急制动装置,设置行走警示信号装置,大于30S的启动延迟时间;

皮带机有防打滑、防偏装置及过载保护装置,设置操作工就近急停故障装置,起重机械配备超荷载限制器和连锁防护装置,并设置声光等报警装置。

⑶供配电单元总体符合要求:

电气设备及线路、照明按有关规范设置,电缆防水到位,防雷措施到位。

⑷水工结构和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符合要求:

经专业鉴定,码头主体及房建工程交工质量等级鉴定为合格。

⑸常规安全防护设施、靠离泊制度、作业行为安全符合要求。

2018年2月取得了竣工安全专项验收备案,通过了安全专项验收。

1.8.8职业病防治情况

码头作业过程主要产生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针对危害因素,采用了如DCS系统自动控制与监视的工程技术、强化职业因素检测、体检等管理措施、规范个体防护等来实现防尘、防噪声和防暑降温,确保职业病防治。

2017年12月15日,公司委托江苏蓝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码头职业卫生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

项目已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有关要求。

2018年3月,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通过验收。

1.8.8.1职业安全卫生对策

(1)靠泊及下水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靠泊及下水作业需指定切实可行的作业方案及应急措施,并经过专家评审。

各项靠泊及下水设施均需定期检查并更换损坏部分

靠泊及下水作业应当选择较好的天气及水流情况,避免强风大浪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下水及靠泊作业应当根据已评审过的流程执行

下水及靠泊前应对各个下水及靠泊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8.9电气系统安全防护措施

电气设备的外壳防护应符合《电机外壳防护分级》(GB4942-85)的要求;

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3)防火防爆措施

下水及靠泊设施维修时应注意焊渣散落沉积并防止遗留火种

加强码头及港机设备的现场监督管理。

二、生产准备

2.1机构设置和制度保障

2.1.1组织机构

⑴公司组织架构:

公司设经理室,下设办公室、供应处、销售处、财务处、生技处、安全环保处、质控处及工程处。

⑵码头管理组织架构:

设生技处、安全环保处办公室,下设工艺、装备、电气及安全主管室、码头报港调度室、会议室、休息室、4个码头装卸班组。

⑶试生产调试小组:

组长:

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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