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法律辅修中国法制史笔记Word文件下载.docx
《华政法律辅修中国法制史笔记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华政法律辅修中国法制史笔记Word文件下载.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汤刑:
商朝法律的总称
二、奴隶制五刑
阳数:
单数,两个单数:
阳气过剩——节日渡劫
一月一,春节
三月三:
戏节
五月五:
端午
七月七:
七夕
九月九:
重阳节,邪气最盛,逃到山上去
a)大辟
b)宫刑
c)髌刑
d)劓刑(yi)
e)墨刑:
秦朝黥刑,汉代废除,五代重新出现刺面刑
法外刑
三、“天罚”“神判”:
夏商司法审判的特点
a)占卜:
甲骨文、巫、筮草、八卦:
拔三把草。
阳爻:
横,阴爻:
横断
b)神兽
四、监狱制度:
圜土
第二章:
西周法律制度
封神榜、东周列国志
西周首都:
丰—镐京(西安)周公旦姬旦
东周首都:
洛邑
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
a)天罚思想
b)明德慎罚:
西周立法指导思想之一,帝祖合一说(商),以德配天命(周)
c)礼制思想:
相当于今天的宪法
二、西周的立法活动
i.周礼(宪法)
1.何为礼?
宗法等级之分
同姓堂、异姓表:
姑表、舅表、姨表。
三党:
父母妻党
九族:
上:
父、祖、曾祖、高祖,左:
兄、从、再从、主从
2.礼的起源与发展:
祭祀
3.西周礼的形式:
五礼:
吉(祭祀)、凶(殉葬)、宾(宾客)、军(军旅)、嘉礼(冠、婚)
4.礼的基本原则:
亲亲尊尊(名词解释)
ii.九刑:
五刑+流、赎、鞭、扑(已有贼、藏、盗、奸)
iii.吕刑(不是成文法):
周穆王,规定刑法的种类和适用刑法的总原则:
明德慎罚。
二、西周的礼与刑及其使用
a)刑:
矜老恤幼、区分过失(名词解释)、惯犯与偶犯、罚弗及嗣、同罪异罚、世轻世重:
用刑灵活:
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三点)、正当防卫
b)礼:
c)礼和刑的关系:
i.作用上:
礼积极,刑消极
ii.地位上:
礼主刑辅
iii.适用对象: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三、司法制度
a)中央司法机关(最高法院院长):
大司寇
b)诉讼费:
钧金(刑事)一钧:
30斤,束矢(民事)
c)审讯方式:
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名词解释)
第三章春秋战国说的法律制度
一、春秋法律制度
a)成文法的成因,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
郑国子产《刑书》(叔向)
b)成文法公布的形式:
刑鼎(晋朝)、竹刑(邓析——诡辩,开班教学。
学费:
一件大衣)
二、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开始:
三家分晋。
90%的诸侯被吞并,只剩下十几个。
战国七雄)
a)李悝kui变法:
政治:
废除世卿世禄,开辟官僚制度。
卿:
当官,禄:
工资。
经济:
颁布经济措施——尽地力之教(充分发挥土地的效率)、实行“善平籴(di)”。
(宏观调控:
在年成好的时候,政府以平价收购余粮食作为储备,使粮食价不至于暴跌;
荒年时再以平价出售,保证粮价不至于暴涨。
用这种方法限止商人的投机活动,保护农民利益。
)
法律:
颁布《法经》:
盗法(暴力)、贼(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囚(囚禁)、捕(追捕逃亡)、杂、具(具体规定加刑减刑)。
特点:
1.以镇压盗、贼为首要任务。
2.反对奴隶主贵族固有的等级特权。
3.体现重刑主义(轻罪重罚,消灭犯罪。
)4.体力上诸法合体,具法列后(刑法总则)。
(名词解释)
b)商鞅定秦律(卫鞅、公孙鞅,改氏。
姓:
姬、姜、嬴、妫;
氏:
一人的政治地位、封地)
改法为律(刑:
刑鼎—法:
法经。
公平—律:
秦律。
统一,协调)十五连坐
第四章秦朝法律制度
1.秦末法律形式:
云梦秦简
律、令(皇帝诏命)、程、式(封诊室)、法律答问、廷行事(廷尉审理的案例,案例汇编。
汉:
比,魏晋南北朝:
故事,宋朝:
吏)
2.刑事法律:
1.罪名、刑名、定罪方式:
渎职罪:
犯令、废令
2.定罪量刑的原则:
刑事责任年龄:
身高。
秦始皇22岁执政。
身高?
端为:
故意犯罪
3.刑罚分开责罚。
秦汉元:
尚右(左迁)现在尚左。
自由刑:
徒刑
死刑:
弃市、具五刑、枭首
经济刑:
赀刑罚兵器
3.司法制度:
1.中央司法机关:
御史大夫和廷尉
2.诉讼制度:
公室告和非公室告
4.审判制度:
司法官员的责任:
出入人罪
1.失刑罪:
因错估而用刑不当
2.不直:
重罚轻算
3.纵囚:
有罪不判(简答or解析)
第五章汉代法律制度
吸取秦朝教训,改为黄老思想
布衣将相:
萧何、晁川、陈平、韩信(司马迁:
贫无行)、英布
1.汉代立法思想的演变:
黄老——》儒家思想(汉武帝)
黄老思想:
黄帝、老子:
小国寡民、愚民政策。
核心是清静无为,轻徭薄赋,约法省刑,安定百姓,于民休息。
独尊儒术:
中央集权,礼法并用,董仲舒:
由天人感应派生出德主刑辅说,是汉朝中期以后最重要的立法理论基础。
2.汉代的立法形式
律令科比
律:
汉律60篇。
约法三章: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九章律》:
是汉代最重要的一部法典,法经的六篇+户兴厩
《傍章》:
朝廷礼仪
《越宫律》:
张汤,酷吏
《朝律》:
诸侯王
律、令边界并不明显,前主为是著为律,后主为是疏为令。
科:
条文
比:
廷行事
汉章60篇
3.刑事法律
a)危害政权罪(防止农民起义):
首匿罪、通行饮食罪、见知故纵罪(名词解释)
b)危害皇权罪(冲撞皇帝)
c)危害中央集权罪(针对诸侯王):
左官之罪、阿党与附益罪、王侯私出国界罪、酎金不如法罪
4.刑罚适用原则
a)上请制度(特权法):
贵族官僚(西汉:
2000担局级干部,东汉:
600担,处级干部)犯罪之后,普通司法机构无权审理,要上请皇帝。
b)亲亲得相首匿:
汉代刑法原则之一,直系亲属+配偶,卑幼可以隐匿尊长,尊长不可以隐匿卑幼。
—唐:
同居相为隐,谋反除外。
5.刑名:
汉文帝,
废除肉刑(汉武帝开始有年号),汉景帝改革。
从废肉刑的内容可以看出,方案的旨向是用鞭笞、流放、死刑来取代肉刑。
这一改革从法律上正式废除了肉刑。
这一改革从法律上正式废除了肉刑,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为隋朝建立封建社会笞、杖、徒、流、死五刑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也保护了社会生产力,意义很大。
汉景帝:
减笞300为200,200为100,对笞的刑具和行刑方法作了具体规定。
财产继承方面:
汉朝私有财产实行族内继承,父母在世时即将家产均分。
5.司法制度:
皇帝、
尚书:
武帝之后逐渐代替丞相和御史,东汉成为中央主要的政务机关
丞相:
汉初为承天子之命的百官之长,是中央最高行政长官
御史大夫:
西汉末年,专设了御史台,御史中丞为其长官,到东汉时,御史中丞权势益重:
虽隶属于少府,但为独立的监察机构。
廷尉
6.审判制度
a)汉代的审判程序:
鞫狱(审判到判决):
刑讯
读鞫(宣读犯罪事实)、
乞鞫(判决不服请求复审3个月为限)、
上报、
录囚(始于西汉,是指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在押犯人进行询问和核实、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予以平反或纠正案件的一项制度。
春秋决狱: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用《春秋》的经义分析案情,认定犯罪,解释法律的审判方式和司法准则。
原心定罪:
董仲舒对于案件的处理,主要考察犯罪则的主观动机
君亲无将,将而诛焉:
不得有篡逆之心
恶恶止其身:
本人
亲亲得相首匿
秋冬行刑:
死刑,董仲舒规定死刑()在秋天霜降之后,冬至之前执行。
原因:
1.顺天时,有利于农业生产。
2.不误农事,有利于巩固社会秩序。
3.不影响封建统治者对重要危险罪犯的及时处决
第六章魏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主张立法结合的法治主张,与秦汉以来形成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发展是一致的。
1.三国的立法
魏国《新律》即《魏律》18篇(60—18—12(唐律))
在体制上的创造,将刑名列于篇首。
2.两晋的立法:
律、令分开:
律以正罪名(稳定),令以存事制(临时)。
《张杜律》
3.南北朝的立法:
东魏:
《麒趾格》,西魏:
《大统式》。
北齐:
名例律,12篇法典
二.刑事法律
1.八议制度入于律:
公开保护贵族官僚和地主,曹魏
2.官当制度的实施:
用官抵罪,南朝
3.重罪十条的确立:
十恶,严重危害封建政权以及封建纲常礼教,北齐
4.亲属相犯“准五服以治罪”:
封建家庭主义。
以尊犯卑处罚轻。
三.刑罚制度:
统一刑种,北齐初步形成五刑制:
死流徒鞭杖
四.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
魏明帝,廷尉之下设律博士
北齐:
司法机构最为完备,改廷尉为大理寺。
诉讼制度:
刑讯制度化:
南梁测囚之法(不招供不给吃的)
南陈立测之法(打)
死刑奏报制度:
对判死刑的案件,最终决定权在皇帝。
要再次核准。
直诉形成制度:
始于西晋,在案情较重时直接向中央控告。
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1.隋朝:
律令格式,《开皇律》是隋朝的第一步律,《大业律》
二、隋唐的体力和内容(开皇律,创新、简答)
体例:
12篇500条。
内容:
隋律确定五刑:
死流徒杖笞
改重罪十条为十恶
八议和官当制度,特权制度
三、司法制度:
隋朝:
中央、地方,中央:
大理寺(审判)、刑部(复核)、御史台(监察)
四、唐初法制指导思想(简答)
1.礼法并用治国思想: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春夏)相须而成者。
2.法律内容要统一、简约和稳定的思想
3.慎重行刑的思想。
五、唐朝立法概况
1.唐朝的法律形式:
律令格式和典。
律:
刑事法律,令:
规章制度。
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令的法律地位比律低。
格:
敕令汇编
式:
国家机关办事细则
典:
唐六典,组织法典。
2.律令格式之间的关系:
(A)
律令格式有明确的分工和明显的区别。
律更偏重于消极的惩治犯罪,令、格和式则侧重于积极的规范人们的行为。
违反了令、格和式要依律科刑。
3.唐律的制定:
《武德律》:
第一部律、《贞观律》:
奠定基础
六、唐朝刑事法律(简答)
1.《名例律》中。
刑法以五刑为主,是封建法律刑法的核心。
共20等:
死徒流笞杖。
2.十恶:
直接侵犯皇权、严重违背伦理道德。
谋反、谋大逆等。
3.其他原则:
老幼废疾减免刑罚的原则。
六脏的处理原则、同居相为隐
七、唐朝司法制度
1.司法机构:
中央机构:
大理寺(审判)、刑部(复核)、御史台(监察),
三司推事:
遇有大案、疑案,通常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一起汇通审理。
2.诉讼制度:
告诉的限制:
对亲属间告诉的限制(除了谋反、谋大逆、谋叛等严重犯罪,禁止亲属间相互告诉,特别是禁止卑幼控告尊长。
)、奴告主、生理上(年龄、残疾)、囚徒。
3.刑讯的规定:
1.条件2.工具3.对象4.执行(不超过200下)
4.司法官的责任:
出入人罪。
第八章五代十国与宋朝法律制度
一、五代十国:
《大周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