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及管理1PPT文档格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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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时限及认定时间在旧办法中对税务机关在办理一般纳税人的各个环节中应完成的时间,没有明确和系统的规定,也没有规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时间,在新办法中均进行了明确。

三、三、认定办法认定办法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一)管理内容

(一)管理内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后的资格管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后的资格管理

(二)认定范围

(二)认定范围1.1.年应税年应税销售额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符合不办理一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符合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条件)的,应当申请认定;

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条件)的,应当申请认定;

2.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新开业的纳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申请认定。

税人,可以申请认定。

3.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四、认定条件四、认定条件

(一)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

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二)销售额未超标及新办企业对提出申请并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主对提出申请并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管税务机关应当应当应当应当为其办理认定手续:

为其办理认定手续:

1.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帐簿,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料。

(三)不办理资格认定的纳税人1.其他个人自然人2.非企业性单位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3.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单位非增值税纳税人(三)不办理资格认定的纳税人应注意几个问题:

1.非企业性单位是否认定应把握公平原则2.已认定的非企业性单位是否可以取消资格3.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标准应当是偶发的、不以经营为目的的行为,如处置财产等。

(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特殊规定(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特殊规定根据根据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有关问题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货便函(货便函201020101111号号)的规定)的规定(11)考虑到新疆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对生产粘土)考虑到新疆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对生产粘土实心砖、瓦的纳税人可暂缓认定一般纳税人。

实心砖、瓦的纳税人可暂缓认定一般纳税人。

(22)对个体工商户暂采取自愿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原)对个体工商户暂采取自愿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原则,同时做好定额的调整和发票管理工作。

则,同时做好定额的调整和发票管理工作。

(33)对暂缓认定的纳税人,由地州局审批,报区局)对暂缓认定的纳税人,由地州局审批,报区局备案。

经过审批的事项,在执法系统或其他管理备案。

经过审批的事项,在执法系统或其他管理系统中发生的过错指标,应给予申辩调整。

系统中发生的过错指标,应给予申辩调整。

(44)按照总局)按照总局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从规定,从20102010年年33月月2020日起计算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按照规定程日起计算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按照规定程序认定一般纳税人。

序认定一般纳税人。

五、认定程序五、认定程序一般规定:

纳税人一般规定:

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认定申请。

机关提出认定申请。

注意: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注意: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

(一)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

(一)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分两类情况表述:

第一类,纳税人主动申请认定的分两类情况表述:

第一类,纳税人主动申请认定的1.1.纳税人应在超标月份申报期结束后的纳税人应在超标月份申报期结束后的4040日(工作日(工作日,下同)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日,下同)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申请表申请表,申,申请认定。

请认定。

2.2.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

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20日内完成资格认定工作。

日内完成资格认定工作。

查验内容:

法人、财务人员身份是否真实法人、财务人员身份是否真实财务人员从业资质审核财务人员从业资质审核通过征管系统非正常户查询模块核实法人是否有通过征管系统非正常户查询模块核实法人是否有违规记录违规记录生产经营场所与产权证明、租赁资料是否相符生产经营场所与产权证明、租赁资料是否相符会计账簿及财务核算是否符合要求会计账簿及财务核算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备保管发票、专用设备的条件是否具备保管发票、专用设备的条件其他查验内容其他查验内容出具查验结论,包括是否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出具查验结论,包括是否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3.3.制作并下达制作并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告知纳税人:

同意其认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确认时间或同意其认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确认时间或者哪些具体事项不符合规定,按照适用税率征税,者哪些具体事项不符合规定,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直至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直至纳税人整改并报送上述资料后,经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整改并报送上述资料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停止执行。

审核批准方可停止执行。

确认时间一般应把握的原则:

提前告知、确认时间一般应把握的原则:

提前告知、从某月从某月11日起执行。

日起执行。

这里所述企业不包括一般情况下的新办企这里所述企业不包括一般情况下的新办企业。

业。

在认定工作中应确保纳税人权益,做好纳在认定工作中应确保纳税人权益,做好纳税服务和辅导工作。

税服务和辅导工作。

第二类,纳税人不主动申请认定的适用情形:

属超标且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认定的纳税人。

规定期限在超标月份申报期结束后40日。

1.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制作并送达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通知书内容:

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

在收到本通知书的10日内报送申请认定表或不申请认定表;

逾期不报送的,从年月1日起,按适用税率征税,不得使用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上述征税方式直至纳税人报送申请认定表且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方可停止执行。

经请示总局,此时纳税人的身份仍为小规模纳税人,依据为增值税细则第三十四条。

不认定的纳税人为被动申请?

超标企业认定流程图

(二)未超标及新办企业

(二)未超标及新办企业1.纳税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申请认定表、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财务负责人及办税人员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帐协议及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复印件总局规定的其他资料2.受理经核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并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将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场告知补正的全部全部内容。

3.查验法人、财务人员身份是否真实财务人员从业资质审核通过征管系统非正常户查询模块核实法人是否有违规记录分支机构与总机构资金控制、机构、行政管理等相关资料核实商贸企业类型及注册资金、职工人数生产经营场所与产权证明、租赁资料是否相符会计账簿及财务核算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备保管发票、专用设备的条件其他查验内容出具查验结论,包括是否纳入辅导期管理未超标及新办企业认定流程图(三)征管系统流程及书面材料审批系统流程:

纳税人申请、征收大厅受理、税源管理人员实地查验并提出查验结论、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县级局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书面材料审批流程:

纳税人提交申请认定表、征收大厅受理并核实资料是否齐全、税源管理人员实地查验并填写查验意见、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主管税务机关栏)、县级局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县局章(认定机关栏)。

六、认定管理六、认定管理

(一)工作时限在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认定工作,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属应纳入辅导期管理的,一并告知

(二)认定时间1.对一般企业应从决定认定后的次月1日起确定认定时间。

2.对新办企业应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确定认定时间,但不应强制,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三)印章认定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色戳记,印模为61.8厘米,2号标准宋体字。

(四)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条件总局规定:

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注销税务登记、取消税种。

七、认定工作中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七、认定工作中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1.1.关于执行时间,关于执行时间,33月月2020日起。

日起。

2.2.关于个体户认定:

对个体工商户暂采取自愿认定关于个体户认定:

对个体工商户暂采取自愿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原则,同时做好定额的调整和发票一般纳税人的原则,同时做好定额的调整和发票管理工作。

管理工作。

3.3.关于认定后税负大幅上升且引发社会问题的个别关于认定后税负大幅上升且引发社会问题的个别企业:

考虑到新疆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对生产企业:

考虑到新疆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对生产粘土实心砖、瓦的纳税人可暂缓认定一般纳税人。

粘土实心砖、瓦的纳税人可暂缓认定一般纳税人。

4.4.对认定后能适用简易办法征收的纳税人,凡是超对认定后能适用简易办法征收的纳税人,凡是超过小规模标准的应认定一般纳税人,以公平税负。

过小规模标准的应认定一般纳税人,以公平税负。

5.关于非企业性单位的认定工作。

6.对超标纳税人经货物和劳务税部门认可,在执法系统或其他管理系统中发生的过错指标,应给予申辩调整。

7.纳税人迁移认定可比照销售额超标企业的规定办理,认定时间应连续计算。

8.建立达标未认定企业报备制度。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辅导期管理制度辅导期管理制度一、辅导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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