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城乡增减试点挂钩项目调研报告word版本 10页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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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1
第二章项目业主简介.............................................................9
第三章项目区概况........................................................................10
第四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分析..............................................15
第五章新增建设用地出让收入分析............................................17
第六章建设内容及规模..................................................................33
第七章项目实施进度计划...........................................................35
第八章项目管理方案......................................................................36
第九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40
第十章项目收益预测分析.............................................................42
第十一章贷款偿还及财务分析.....................................................45
第十二章风险分析........................................................................47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名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理项目
二、项目性质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拆迁安置补偿、安居工程建设、建设用地统征、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三、项目地点
本项目建新区位于成都市****大同镇凤凰湖片区,拆旧区位于****大同镇同福村、界牌村、青龙村和一心村范围内。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运作方式及建设规模
(一)项目运作方式
采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方式完成本次土地整理。
项目区由拆旧区与新建区组成,建新区位于成都市****大同镇凤凰湖片区,拆旧区位于****大同镇同福村、界牌村、青龙村和一心村范围内。
本项目通过对拆旧区的拆迁安置、土地集约利用获得建设用地指标,再对建新区进行土地征用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同时在建新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获得新增建设用地交由政府在公开市场上出让,以固定
收益模式保障投资的回收。
(二)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拆旧区及建新区两部分,建新区位于成都市****大同镇凤凰湖片区,拆旧区位于****大同镇同福村、界牌村、青龙村和一心村范围内,预计土地整理面积为600亩。
六、整理目标
根据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X]138号)和四川省《关于印发<
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X]68号)的要求进行土地整理,为了使整理土地达到招拍挂出让条件,推进都****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做好土地资产运营工作,增加土地收益,充分发挥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和土地市场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使****土地资产价值最大化,支持****农民群众的住房安置问题,提升城市形象,提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服务。
七、报告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1X]28
号);
3、《关于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
[201X]207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X]169号);
5、《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X]138
6、《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
[201X]68号);
7、《四川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实
施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8、《成都市“拆院并院”工作实施细则》(成国土资发[201X]133
9、《成都市土地综合整理项目土地权属调整暂行规定》(成国土资
发[201X]390号;
10、《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整理与集中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成国土
资发[201X]356号);
;
11、《****城市建设规划》
12、《成都市****大同镇青龙、一心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
目投资意向协议书》;
13、《成都市****大同镇青龙、一心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
目投资补充协议书》
14、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
数的通知(发改投资[201X]1325号);
15、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市
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方案的批复》的通知(成国土资函【201X】127号)。
16、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四川省灾后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钩项目区实施规划(第五批)的批复》(川国土资函【201X】411号。
17、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通知》
(青发改政务投资函【201X】139号)。
篇二:
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汇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工作报告
为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落实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精神,缓解我区城镇村建设用地供求矛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X]138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
[201X]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今年着手申报一个试点项目,现将该项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概念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二、挂钩项目实施工作任务及步骤
1、项目申报
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
镇规划,结合土地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初步确定项目区位置和规模。
并按照国土资源听证管理规定的法定程序,对项目区选点布局、农房拆迁安置补偿、土地整理复垦等组织听证、论证。
国土资源局依照国家和四川省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并附相关立项申报材料,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并转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2、项目实施
国土资源局制定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县(区)国土资源局应按批准的实施规划方案组织实施。
拆旧地块土地整理复垦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土地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涉及工程建设的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公示制、监理制和廉政建设制度。
项目区内建新地块需要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可按乡镇或城市批次以建设用地报批。
3、项目竣工验收
依据批准的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及有关规定,项目竣工后,按相关规划准备验收材料,县(区)国土资源局自查,市国土资源局对拆旧地块的复垦数量和质量、建新地块的规模及挂钩周转指标归还情况进行初验,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终验,并出具验收意见函。
三、保障措施
1、职能职责分工
区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项目申报,储备中心负责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通力协作。
2、资金统筹
一是财政部门列支专项经费,二是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三是银行借贷资金,四适度吸纳社会资金。
3、宣传动员
一是召开全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部署增减挂钩工作,二是召开实施项目区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征求意见,提高全社会的认识,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
篇三:
济南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2.20
济南市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挂钩试点”)项目的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挂钩试点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X?
47号)、《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挂钩试点工作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出发点,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规范运作、稳妥推进。
第二条挂钩试点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原则
(三)政府牵头、规划引导原则
(四)农民自愿,产权明晰,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原则
(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先易后难原则
(六)因地制宜,体现当地特色原则
(七)挂钩试点项目区严格按项目管理原则
第三条挂钩试点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市政府负责市域内挂钩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挂钩试点项目区的上报,负责市级投资、购买挂钩节余指标的使用。
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市域内挂钩试点工作的调查、管理,主要包括:
市域内挂钩潜力调查、规划;
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下达;
挂钩试点项目区的立项评审、调整审批、进度调度和竣工验收;
监督检查;
起草挂钩试点工作制度,制定挂钩试点项目区管理制度等。
县(市、区)政府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挂钩试点工
作,挂钩试点项目区的立项上报,负责县级投资挂钩节余指标的使用。
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挂钩试点工作的管理,包括县域内挂钩试点工作的摸底,筛选;
负责挂钩试点项目区的立项申请、实施和自验;
制定项目区实施相关制度。
第四条挂钩试点项目区应重点和城郊结合部新城区建设、近郊有条件乡村的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偏远有条件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挂钩试点项目区的规模、布局、时序,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
第二章项目区立项
第五条各县(市、区)在调查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条件、潜力和预测城镇建设用地需求的基础上,依据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