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双减政策下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4060字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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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双减政策下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4060字文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切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统筹家长、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协商共治,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曰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主导。

各中小学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学校可根据需要,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宫共同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二)自愿选择。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

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对于家长要求自主选择校外机构课后服务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非营利性。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成本补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由学校收取并根据实际支出列支。

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进行收取。

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专款专用,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

对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顺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中小学课后服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XXX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各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

四、实施办法

按照《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以下办法规范实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

1.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全体学生(提供校车服务的涉农学校是否开展课后服务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按照自愿的原则自行确定,并签订“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协议“。

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确保课后服务对象应收尽收,真正为有需要的家庭解决现实困难。

2.课后服务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周一至周五(小学周三除外,每周三为全市/县小学统一规定的教研活动时间)开展课后服务,如因节假日或学校重大活动临时调整,则以调整后的教学日为准。

小学课后服务时间不晚于17∶30;初中一、二年级课后服务时间不晚于18∶00;初三年级课后服务时间不晚于19∶30;普通高中周一至周五开展课后服务,走读学校高一、高二年级服务时间不晚于19∶30,高三年级不晚于21∶00,寄宿制学校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均不晚于21∶30。

普通高中周六可开展课后服务,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时间不多于8小时;周日不开展课后服务;普通高中寒署假是否开展课后服务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收费标准比照周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3.课后服务内容。

学校要根据资源条件和学生需求,充分利用学校体育馆(场)、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等教学场所,尽可能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选择。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小学可以安排学生做作业、阅读,也可以将课后服务与学校艺术体育团体、兴趣小组建设以及校园实践活动有效结合;中学在提供基本课后服务的基础上也可以有计划地安排课程辅导、体育锻炼等内容。

4.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设定收费标准,相关费用以动态调整的办法由学生家庭合理分担。

小学、初中每月每生收费不高于200元。

普通高中周一至周五开展课后服务,走读学校高一、高二年级每月每生收费不高于280元,高三年级每月每生收费不高于470元;寄宿制学校高一、高二、高三年级每月每生收费不高于470元。

普通高中周六开展课后服务,每月每生收费不高于200元。

各学校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协商家长委员会确定,各年级按实际发生收费。

引进校外优质教育资源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不得再额外收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其他经济困难学生视其情况给予适当减免。

5.课后服务收费管理。

课后服务收费实行多退少不补,要按照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收费存入学校基本户,专款专用。

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并参考课后服务人员小时工资标准和相关规定设定收费标准,据实结算,按实列支。

主要用于校内教师及外聘教师人员补助、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费、电费、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及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开支。

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随意侵占、挪用;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

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中途提出不再参加,要求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可退回剩余费用。

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6.课后服务组织管理。

课后服务班级人数和特色社团班级人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倡以原班为单位,适当进行整合,达到收支平衡。

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校教师轮流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任务。

小学每班安排一名专任管理老师,同时安排一名带班领导值班;初中和高中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带班领导和教师。

做到集中有专人监管,进出有统一组织,确保学生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

学校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培训,按照“谁的课堂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教育和引导,切实履行教育和安全管理责任。

7.课后服务补助标准。

参与课后服务的值班教师每小时补助标准基数不得高于大连市教师每小时平均工资。

平时按不低于百分之一百五十、休息日按不低于百分之二百、法定休假日按不低于的百分之三百标准执行。

课后服务补助按月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稳妥实施

各学校按照中小学课后服务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致家长一封信,要开好家长会,告知家长课后服务的各项内容、要求,明确家长义务和责任。

各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分学段实施,逐步推进。

各学校要于9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备案。

(二)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

为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管理,学校应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具体包括∶

1.家长申请机制。

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课后服务启动前,由家长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统一登记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册和家长相关信息,并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时间、形式,提出安全要求,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要积极取得家长委员会的支持和参与,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安全保障工作。

2.全程监管机制。

课后服务期间,学校每天要至少安排1名带班干部进行全方位管理,每班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详细记录每天服务情况。

学校保安、门卫等相关工作人员要协助管理。

每天课后服务结束后,值班教师和管理人员要统一组织学生退校并保证和每个学生家长完成交接。

要积极协调属地公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确保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人身安全。

3.家校联络机制。

学校及课后服务班级要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每天做好学生出缺席记录,出现缺席、生病等紧急情况时要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并上报学校备案,确保信息畅通和学生安全。

4.收支公示机制。

学校要定期公布课后服务费用收支情况,保证收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

5.考勤记实机制。

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工作台账,做好服务各项记实,包括参加学生名单、学生出缺勤记录、学生离校记录、带班领导及值班教师(课)时记录、课后服务内容、值班教师在岗情况等,保证各项记实准确,做好存档。

(三)建立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成立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组成的课后服务工作组织机构,确定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管理机制和流程,建立职责明晰的工作责任制。

学校校长为课后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课后服务实施工作。

2.制度保障。

学校要充分征求学校、班级两级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并严格执行考勤、监管、交接班等课后服务管理制度,落实活动场所安全检查、门卫登记管理等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严禁学校利用课后服务违规办班、违规补课、违规收取课后服务费、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等行为,同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确保制度健全,工作规范。

(四)提升课后服务意识和能力

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7号)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确保课后服务对象应收尽收,切实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作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来认真抓好。

要组织召开课后服务工作培训会,指导班主任、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明确课后服务的目的和意义,了解课后服务时间、内容和要求,明确工作职责。

要加强教师课后服务能力培训,指导教师精心设计课后服务内容,加强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问题研究,不断丰富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切实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要积极引导家长配合学校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学校办好课后服务的良好氛围,确保课后服务持续、良性推进。

本方案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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