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责任感Word格式.docx
《文化的责任感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文化的责任感Word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近代爱国主义的确是在近代的社会背景中产生的,然而传统爱国主义并没有退出历史的思想舞台和政治舞台。
两者在价值取向上和时代内涵上都存在着差异。
近代爱国主义的情感追求是开放的,对西方文明的取舍表征为理性的态度,既抗拒西方的侵略又承认西方文明的先进,在政治层面上要求实现民族自决权,在文化上认同西方文明,坚持融入世界文明的发展大潮,学习先进的文化,改造落后的中国。
传统爱国主义也反抗外国的侵略,但是在制度上和文化上深闭固守,顽固捍卫传统的忠君爱国理念,坚守夷夏之防,拒斥世界性的文明主流。
一、文化的特质
我们常常会说“人类文化”,说明这是人类特有,并与动物相区别的,这就构成了第一个层面上的意义,即文化=人化。
所谓人化,既包括了人类从自然中渐渐发展形成的过程,同时又是自然被人化的过程。
其次,我们又很喜欢说“中华文化”,说明一定的文化是为某一民族或某一群体所有的,这就构成文化的第二层意思,即,文化=社会。
我们又会把“文化”和“意识”搭配起来运用,说明文化揭示的是社会精神生活方面种种现象、观念,等等,因此,文化的第三个层面,指文化=意识。
这里可以有两种解释,广义的指凡人类精神领域的、社会化的、意识化的特质的总和。
可能政府体制、时尚、风俗,以及媒体记者摇摇笔杆就能造出来的一些词汇,诸如社会文化、校园文化,甚至广场文化之类的,都可以纳入这个箩筐里。
狭义的就指哲学、艺术、科技、教育等。
二、文化和音乐
因为音乐在各种不同的社会背景和不同文化层次中所担任的意义是不同的。
(一)信号的音乐
原始社会中,音乐作为传达信息的手段,例如苗族的鼓是用以召集部落御敌或祭祀,闲人闲时不得乱动。
非洲有一种话鼓,鼓点有严格的规定,不同的部落有不同的密码。
在古代,军乐也表示一定的信号。
在劳动中,音乐作为统一协调众人动作的指挥。
在现代社会的文化中,电视台电台栏目的开始曲就是一种信号音乐,没人会把它作为“音乐作品”欣赏的。
(二)信息的音乐
除了作为发布动作指令的信号之外,音乐也可以作为传递信息的手段。
人们用音乐传达私人的情感,如山歌、情歌。
许多民族都有以说唱音乐汇载的巨幅篇章的诗史,可以说这是从信号功能向符号功能的扩展。
(三)庆典的音乐
用以表示信仰的虔诚的音乐,在原始社会的巫术中就有了。
进入文明社会,这种音乐又往往和仪式结合在一起,除了继续表示信仰之外,通常表示统治者威严。
现代社会中,最典型的就是国歌,它成为一个国家象征,通过音乐的神奇力量,唤起凝聚力。
这类音乐也和婚丧等风俗活动有关,生活中的许多仪仗音乐,尽管常常以我们熟悉的旋律谱成,但也不会有人把它当作音乐作品欣赏的。
当然,听着这些音乐时,心中浮想联翩,那是另外回事,与音乐无关。
可以说这是属于制度文化、行为文化范畴的。
(四)娱乐的音乐
这是用以宣泄人们过剩精力的音乐,与民俗的、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
在原始社会和农业文明时期中,这是最主要的文化生活,人们常常借各种节日的机会,以音乐助兴。
娱乐的音乐不仅包括群体的形式,如歌舞,也包括自娱,如中国十大夫的抚琴自唱。
在现代快节奏生活的条件下,娱乐音乐也是各国文化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它并不需要什么审美操作的技巧,尤其是和商业的结合,更兼一部分领导往往把它和艺术相提并论,使这类音乐咄咄逼人,仿佛有取代艺术音乐之势。
这种直接作用于生活的音乐,应该说是一种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的体现。
(五)审美的音乐
尽管上述种种音乐是用有秩序的音响体现出来的,而且它们也往往被作曲家写在作品中,例如许多交响乐的第三乐章,但就它们的原来的作用而言,和专业人士所理解的音乐的含义并不相同。
因为这些音乐的操作者并不对它进行非功利的欣赏,并在其中产生美感。
一般意义上所指的音乐,是由作曲家进行创作的音乐,在这类与生活并无直接功利关系的音乐中,通过规范的、公认的(在现代音乐中,甚至是不规范、无规范,不被公认的)符号,表现个人审美意识。
这是精神文化的表现形式。
在当今世界各国的主流文化中,这种作为艺术的音乐,被认为是具有审美功能的。
在这种“艺术音乐”中,作曲家对社会种种现象进行反思,用音乐符号表达他对世事的情感,并从中透露出自己的观念,显示出创造的智慧。
人们从作曲家的作品中,得到情感的激励,反转作用于对社会现实的情感,并且也通过这样的审美活动,提高了自己的审美情趣。
为此,有些学者提出对上述以审美活动为追求的音乐,应冠以“艺术音乐”的限定,而此外的音乐,属于社会文化范畴的音乐,以此区别它们不同的性质和社会功能属性。
实际上,符合这一概念的音乐,相对上述种种其他性质的音乐,范围就要小多了。
并且由此观点审视,在20世纪之前,中国的传统音乐、民问音乐始终是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停留在民俗的范畴中。
无论哪一种音乐,无论它们分别属于社会文化相关的哪个层次,它们的基本功能和本质上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作为文化作用于我们的思想意识情感,尤其对艺术家的审美个性,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二节:
原作与表演传承
音乐是听觉艺术,一部声乐作品只有通过演唱者的演唱才能传递给听众。
因此,无论从审美活动还是教学目的来看,声乐教师都扮演着重要而复杂的角色。
法国诗人和哲学家保罗·
瓦雷里说:
“一部音乐作品只是一篇创作,是向有能力的表演家所蕴藏着的才华开出的一张支票。
”也就足说,声乐艺术活动始于作曲家的创作,作曲家将自己想要表达的内容寄予作品,而演唱者则是作曲家意图的传达者。
于是,拿到一首作品,不仅要对作品自身进行分析、理解,就连作品的社会、历史、文化等背景也应有相应的了解。
一、音乐表演是原作的第二度创造
音乐表演作为第二度创造的基本性质,决定了它必须兼顾真实性与创造性两个方面,并力求做到二者的协调与统一。
所谓真实性,是指对音乐原作的忠实体现。
任何一部音乐作品,都属于一定的历史时代与风格范畴,在体裁形式与表现内涵上也都有其各自的规定性。
充分了解作曲家的历史时代与风格范畴,切实把握音乐作品形式与内涵的规定性,是进行第二度创造的基础,是音乐表演获得真实性的基本保证。
音乐表演作为第二度创造,仅仅具有真实性,即对原作的忠实再现显然还是不够的,它还必须与表演者的创造性相结合,实现真实性与创造性的统一。
音乐表演的创造性,首先要求表演者必须具有强烈的参与意识和创造热情。
既不能把音乐表演变成一种毫无生气的机械显影,也不能对音乐作品采取消极冷漠的旁观态度。
音乐表演者必须把每一次音乐表演都作为一次创造过程,投入自己的全部热情、智慧和才能。
表演者对音乐作品应有自己的解释,这种解释既要符合原作的基本精神,又能体现出表演者的创造性。
即使在同样忠于原作的前提下,不同的表演者对于同一部作品或同一角色也会有不同的艺术处理。
这是因为音乐表演者都是处于特定的历史时代和社会环境之中,有他们自己的生活经历和独特个性,这些都必然自觉或不自觉地体现在他们的表演中。
音乐表演的创造性特别要求表演者艺术个性的自觉发挥。
二、个性是音乐表演创造走向成熟的标志
它表明表演者已经具有清醒的自我意识,不仅对音乐作品有自己独到的理解,并且能够根据自己的条件和特长,找到最适合于自己的表演方式,形成独特的个人表演风格。
这正如俄国小提琴教育家奥尔所说:
“乐器的质量,生理上和音乐上的天赋、才能和气质,迫使一个小提琴家以个人独特的方式反映出美。
”“风格就其真正的涵义而言,不是传统的产物,它源于个性。
”当然,这些杰出的音乐表演艺术家和教育家所说的富于个性的音乐表演,并不是置作品于不顾,而是在忠实于原作精神的基础上,发挥表演者的创造个性。
美国钢琴家兼音乐评论家约瑟夫·
巴诺威茨认为:
“成功的演奏必定是演奏者的个性与作曲家的个性融为一体,而不是任何一方受到压抑。
这两者的个性之间永远需要一种微妙的平衡。
假如演奏者的自我独占上风,演奏会被看作没有遵照作曲家的风格,或者更糟,被认为是过分的偏执;
如果演奏者本人的意图太少,演奏又会显得平淡无奇,缺乏个性和学究气了。
”“往往恰到好处的平衡显灵般地出现之时,正是演奏艺术达到顶峰之际。
”可以说,这就是真实性与创造性,或者说客观性与主观性的协调与统一,这是音乐表演美学原则的要旨和真意。
总之,音乐表演的创造,既要忠实于音乐作品的原作,又要体现出表演者的具有个性的理解和创造,是兼顾两方面,并把两方面融合起来的创造。
三、音乐表演的本质
音乐是一门表演的艺术。
音乐艺术与绘画艺术、文学艺术在表现方式上有所不同,如文学作品只要完成就可以与读者见面,读者就可直接欣赏;
一幅画一经画家作完,人们便可以观赏到,无需任何中间环节;
而音乐作品仅是音乐创作者记写的乐谱,它是音乐创作者心灵的特殊声音,必须通过乐器的演奏或人声的演唱,以及包括指挥在内的中间媒介艺术手段,将音乐用具体可感的音响表现出来,才能传达给听众,引起听众的审美体验,才能发挥其社会功能。
它是音乐创作与音乐欣赏的中介,是音乐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音乐表演就本质而言是二度创作,是表演者在音乐创作基础上的再创作活动。
同一部音乐作品,不同演唱者的演唱或不同演奏者的演奏,其艺术风格和表演效果就不尽相同。
音乐是听觉艺术,必须以音响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和人们沟通,音乐表演就是音响表现的一种基本形式。
音乐表演并不是对原谱的机械再现,而是歌唱家、演奏家、指挥家通过自己的艺术实践,凭各自的资质、理念和悟性来进行从乐谱到音响的转化,对作品作出不同的诠释和表现,从而给听众以不同的影响和感受。
指挥大师卡拉扬说:
指挥家不只是总谱的执行者,而是赋予总谱以生命的人。
英国著名指挥家亨利·
伍德认为:
“音乐是写下来没有生命的音符,需要通过表演来给予它生命。
”因此,音乐表演是含有表演者的再创造因素的一种再创作活动,这种再创性劳动正是音乐表演者对作品的二度创作,也是连接作曲家、表演者、欣赏者主体心灵情感韵律的中介。
音乐表演是音乐的再创作活动,通过乐器的演奏、人声的歌唱,表演者凭借自身多种艺术手段的技能和感悟,将乐曲用具体可感的音响临场呈现出来,传达给听众。
音乐表演在整个音乐实践过程中,是把一部作品的创作从精神表现向物质表现转化的过程。
我们应该看到,无论作曲家在音乐创作中把乐谱写得何等的详尽,应用了多少的力度、速度、表情和术语,都不可能记录下音乐运动的内在韵律以及音乐情绪的微妙变化;
另外,音乐作品及其精神经过世代相传,使其内在的生命力得以继承,使其不断地焕发出新的光彩,那么这其中起着主导作用的就是表演者的第二度创造,而二度创造的本质意义就不仅限于对第一度创造的传达与再现,它必须体现出表演者的创造,因此二度创造是音乐表演的本质。
在现代科学技术发达的今天,音乐演奏机器人已经出现,而人们却依旧钟爱活生生的人来进行音乐表演,杰出的表演创造,甚至会超出作曲家的预想,使得作品的内在深意和作品的精髓体现得更加鲜明。
俄国文艺评论家谢洛夫认为表演者艺术的最高成就是:
“所表达的一切都是作者所思的,此外,演员所说的一切都好像是他自己的即兴,所有这些思想感情都是一瞬间在他身上出现的。
演员的演技完全体现了作者的思想,并且补充了新的诗意,这样,所体现的思想甚至可能在戏剧创作时都没有这样完美。
”这是因为有个性的人在演奏时会融入自己对艺术的感受和对艺术的独特见解,让欣赏者在思想上、感情上与之产生共鸣,这种过程是一种艺术的享受,是任何机器无法替代的,这也正是音乐表演本质的魅力之所在。
四、原作与音乐表演特色
(一)具有“完美的歌唱”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