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书15212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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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一步补充2008、2009年工程与前期工程的关系;
第3.4节
已补充。
2
补充居民投诉基站的相关监测数据;
—
已和环保部门联系,在编制本报告书时,本期工程没有被居民投诉的现象。
3
补充说明监测抽样的代表性、包络性;
第4.2节
已补充说明。
4
进一步核实部分基站监测值;
已进一步核实。
5
补充与核对基站(包括监测点位)的相关参数;
已补充与核对。
6
进一步明确宏蜂窝、微蜂窝以及直放站的发射功率,并核实功率密度预测值;
附件8、9
已进一步明确。
7
补充公众调查意见中对基站持不同意见和居民投诉基站的处理情况。
第9.2节
前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人类已经进入信息社会时代,移动通信工具已经倍受人们的青睐。
基站的建设是移动通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基站的运行实现了手机之间、手机与移动通信系统之间的信息连接,起到了桥梁与纽带的作用。
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是围绕着信号覆盖面、通话质量、投资效益、建设难易、维护方便、有无电磁环境影响等要素进行。
移动通信网络业务向数据化、分组化方向发展,移动通信基站的发展趋势也必然是宽带化、大覆盖面建设及IP化,并极大程度上考虑到公众的意见。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是特大型国有通信企业,中国最大的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拥有全球最大固话网络和中文信息网,提供电话业务、互联网接入及应用、数据通信、视讯服务、国际及港澳台通信等多类综合信息服务。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广东网络资产分公司(与以下所称“中国电信广东公司”概念相同)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最大的省级分公司,总资产近1000亿元,年收入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五分之一。
截至2008年6月底,固定电话用户2500万户,小灵通用户850万户,宽带用户700万户。
作为国家主体电信运营企业,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一直承担着普通电讯业务、党政专网通信、应急通信、战备通信和抗洪救灾通信保障重任,在广东信息化建设中发挥着骨干作用。
移动通信的发展对人类的生活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移动通信系统是靠电磁波来传递信号,因此,在人们充分享受着移动通信带来的方便和快捷的同时,也引起了人们对移动通信的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担忧。
电磁设备的大量使用可以造成环境中电磁能量密度大、频谱增宽、无线电噪声水平增高等不利的环境因素,高强度、长时间的电磁场照射对公众的身体健康有不良的影响。
所以,在把电磁能作为一种能源的同时,应加强电磁环境管理,做好建设项目电磁环境的预测与评价,将其负面效应控制在最小的影响程度。
受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委托,四川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承担了2008、2009年基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院通过对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典型基站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的监测、预测及评价,结合基站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电信基站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有针对性地提出减少或避免电信基站电磁污染的防范措施,给出科学的电磁环境管理建议,从清洁生产的角度将电磁污染控制在国家标准限值以内,并对基站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预防和应急措施。
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广东网络资产分公司2008、2009年基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肇庆分册)》。
附件82008年基站详细信息清单102
附件92009年基站详细信息清单104
第1章总则
1.1建设项目背景
1.1.1项目简介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移动通信行业空前繁荣,市场竞争也日趋加剧。
作为移动通信行业的主力军之一,中国电信广东公司的业务范围空前拓宽,用户量不断增长。
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电信通信需求,改善地区的移动通信质量,优化网络结构,进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在肇庆市分期、分次建设了移动通信基站,该市2008、2009年共建设基站79个,其中52个位于环境关注区。
为减少或避免电磁辐射污染和由此导致的民事纠纷,保障公众健康,同时促进合理合法基站的顺利建设和维护,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委托四川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开展2008、2009年基站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要求,一址多台或多址的无线通讯发射系统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批。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接到环评任务后,于2009年6月15日成立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课题组,并于7月8日至7月9日对典型基站进行电磁环境现场测试,调查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我院编制完成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广东网络资产分公司2008、2009年基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肇庆分册)》。
1.1.2评价目的
(1)通过对电信基站工程的电磁辐射污染分析、电磁辐射污染源分布调查以及对典型基站周围环境敏感点的电磁辐射现状进行监测,采用理论计算和类比分析的方法,严格依据国家各项标准规范,就基站对周围电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价;
(2)为现有基站的运行维护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对不符合本项目管理目标值要求的基站,提出整改意见,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3)调查公众意见,科学地分析、采纳公众意见和建议;
(4)从电磁环境保护的角度为以后期次的基站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22号令,1989年12月26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2008年10月1日起实行);
(5)《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第18号令,1997年3月25日起实施);
(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3月18日起实施);
(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2005年12月2日);
(8)《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29日修正);
(9)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
1.2.2标准方法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
(2)《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3)《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
(4)《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
(5)关于印发《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的通知(国家核安全局文件,环发〔2007〕114号,2007年7月31日);
(6)《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1.2.3相关文件资料
(1)项目委托书(参见附件1);
(2)《移动通信原理与应用》(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出版);
(3)肇庆电信提供的相关项目资料。
1.3评价对象、因子、范围及标准
1.3.1评价对象
本项目评价对象为肇庆电信2008、2009年基站工程,包含已建宏蜂窝基站、在建宏蜂窝基站和已确定基站名称、详细地理位置及基站各项参数的待建基站,详细清单见附件8、附件9。
1.3.2评价因子
评价电磁辐射的参数有电场强度(E)、磁场强度(H)、功率密度(S)等。
根据《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规定,当电磁辐射体的工作频率大于300MHz时,可以只测试电场强度;
环境中的电磁辐射大多可视为平面波,只需测试电场强度。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中第5.2条规定,“根据移动通信基站的发射频率,对所有场所监测其功率密度(或电场强度)”。
目前,肇庆电信所使用的CDMA800系统频段范围为825MHz~835MHz(上行频段、移动台发)、870MHz~880MHz(下行频段、基站发),均位于300MHz~3GHz之间。
因此,本次评价采用功率密度和电场强度为监测、评价因子。
1.3.3评价范围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中第5.3条规定,“监测点位一般布设在以发射天线为中心半径为50m的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保护目标,根据现场环境情况可对点位进行适当调整。
”第5.6.3条规定,“记录以移动通信基站发射天线为中心半径为50m范围内的监测点位示意图,标注移动通信基站及其他电磁发射源的位置。
”
因此,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发射天线为中心半径为50m的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保护目标。
1.3.4评价标准
1.3.4.1标准依据
(1)《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本项目评价依据为《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其规定的公众照射限值如下:
◇基本限值
在1天24h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02W/kg。
◇导出限值
在1天24h内,环境电磁辐射场的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1-1要求。
表1-1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频率范围(MHz)
电场强度(V/m)
功率密度(μW/cm2)
0.1~3
40
4000
3~30
67/
1200/f
30~3000
12
3000~15000
0.22
f/75
15000~300000
27
200
◇对于一个辐射体发射几种频率或存在多个辐射体时,其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之和,应满足以下公式要求:
式中:
—第i个辐射体j频段电磁辐射的发射水平;
—对应于j频段的电磁辐射所规定的照射限值。
(2)《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
受照射人员总的受照射剂量包括各种电磁辐射对其影响的总和,即包括拟建设施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影响,还要包括已有背景电磁辐射的影响。
公众照射在本项目中指的是一般公众日常生活中受到的照射,不包括故意接近辐射体而造成的电磁辐射照射。
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中第4.1、4.2规定:
“4.1公众总的受照射剂量
公众总的受照射剂量包括各种电磁辐射对其影响的总和,即包括拟建设施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影响,还要包括已有背景电磁辐射的影响。
总的受照射剂量限值不应大于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的要求。
4.2单个项目的影响
为使公众受到总照射剂量小于GB8702-88的规定值,对单个项目的影响必须限制在GB8702-88限值的若干分之一。
在评价时,对于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的大型项目可取GB8702-88中场强限值的,或功率密度限值的1/2。
其他项目则取场强限值的,或功率密度限值的1/5作为评价标准。
1.3.4.2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目标值
由于电信基站的工作频率范围在30~3000MHz之间,为广东省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的项目,因此,确定本项目的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目标值如表1-2所示。
表1-2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目标值表
照射类型
公众总的受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