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特优教师培养目标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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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前瞻性理论和实效性相结合的原则;
强调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提高和自主发展能力的形成;
更新教育观念,在转变观念的基础上,通过反思进行自我评估,增强自主发展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明确自主发展的方向和近中期发展目标,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抓出成效。
以三名教师队伍建设带动教师整体队伍素质的提高,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培养目标
1、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培养目标是:
使培养对象在教育观念、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具有较高素质、较高水平、较高知名度。
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成为具有自己教学风格、科研专长,能在本校乃至全区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逐步使教师从“教书匠”向“教育家”过渡。
2、校级骨干教师的培养目标:
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使他们在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与教科研能力等方面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使他们善于发现自己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善于学习、善于反思、善于研究,帮助他们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与水平;
使他们能够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起带头、示范、辐射作用。
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在本校范围内具有指导、带头作用,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
三、培养任务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要求,力争三年内培养校级骨干教师3—7名;
县级骨干教师4名,市级骨干教师1--2人。
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
四、建立选拔制度
1、各级骨干教师一般每两年选拔调整一次。
2、学校建立各级骨干教师后备队伍信息库,逐层选拔培养。
3、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选拔造就人才的机制。
4、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参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执行。
五、培养措施
1、学习市区“名师工程”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措施。
2、制定我校骨干教师培养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3、制定我校骨干教师评定标准(从政治思想条件,业务能力条件,教育教学基本功,教育教学效果,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培养指导教师等方面制定标准)。
4、做好骨干教师的认定和选拔工作。
(1)成立骨干教师资格考评委员会。
(2)教师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3)年级组、教研组按条件进行评议、推荐。
5、加强以校本教研为重点的培训。
通过校本培训,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现代教育的理念,提高培养对象的专业素养,改善教学行为,提高教育能力和水平。
6、各级骨干教师一般2年为一培养周期,跟踪培养。
7、根据“注重能力、讲求实效、更新观念、发展自我、形成特色”的原则安排培养计划。
8、学校为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创造各种学习、进修、研究和实践的条件,为其成长提供舞台。
9、实行导师制,学校将聘请教学专家定期培养、指导各级骨干教师,并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
10、建立各级骨干教师管理档案制度,各级骨干教师每年度向学校进行述职,学校管理小组进行考核,并建立管理档案。
学校建立各级骨干教师管理档案,进行宏观管理,定期考核,培养对象经过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资格。
六、表彰奖励
1、各级骨干教师具有指导培养下一级骨干教师(或教师)的义务,2年培养1-2人。
2、各级骨干教师在任职期间内,应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验,学校根据我校的规定,每年度评选一次优秀骨干教师。
3、骨干教师必须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的实验与研究,获国家、市、区科研成果的,分别奖励。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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