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晋高速公路项目执行报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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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路线起于我省与山西交界的晋豫大桥,沿大石河布线,在羊圈村东偏离大石河,经东西王封跨新、老焦克路、新月铁路和新济公路至南朱村西到达终点,与焦郑高速公路终点相接,全长17.036km,相对高差达566米,途经焦作市博爱、中站两县(区)的寨豁、龙洞、王封、朱村四个乡镇。
全线按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其中起点至中站段14.2公里,路基宽23米,设计时速80公里;
中站至终点段2.836公里,路基宽26米,设计时速100公里,桥涵载重标准汽车——超20级,挂车——120,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其它1/100。
二、前期筹备
焦作市地处河南省西北边陲,北临太行山,与山西省接壤,南临黄河,与省会郑州隔河相望,处于国道107、207和310组成的三角地带。
随着焦作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国家对晋东南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开发大西北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焦作市的特殊地理位置日益显得重要,迫切需要修建一条北连山西晋城,南接省会郑州的高速公路来发展焦作及中西部地区的经济,焦晋高速公路的修建不仅对发展焦作及中西部地区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焦作人民及山西人民多年来的夙愿。
(一)建设依据及批复文件
1993年初到1994年6月,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对晋焦线项目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并编制了《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于1994年10月26日通过了由山西省交通厅主持的,有晋豫两省计划部门及有关专家参加的项目评审。
省计委于1998年8月21日以豫计交通(1998)761号文《关于晋焦高速公路(焦作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复了可研报告;
初步设计由交通部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于1998年4月至1998年11月完成;
省计委于1998年12月24日,以豫计设计(1998)1282号文《关于晋焦高速公路(焦作境)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2001年7月27日河南省交通厅以豫交计(2001)440号文《关于焦作至晋城(省界)段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对施工图进行了批复。
省土地局1999年5月6日以豫土文(1999)68号文《关于焦作至新庄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建设用地的通知》同意划拨建设用地;
本项目的环境评价研究由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编制,1999年10月20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以豫环然函(1999)15号作了《关于<
焦新高速公路、晋焦高速公路焦作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的审查意见》,2000年10月16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以豫环然(2000)22号作了《关于新庄至焦作、晋焦高速公路(焦作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水土保持方案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2000年1月11日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土便[2000]003号作了《关于<
焦晋高速公路焦作段起点至K10+500水土保持方案工作大纲>
的批复》,2000年7月13日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土字[2000]025号作了《关于对<
焦晋高速公路焦作段起点至K10+500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
的批复》;
地震安全评价由焦作市地震学会负责编制,1999年12月28日焦作市地震局以焦地
字[1999]28号《关于<
晋城—焦作高速公路(焦作段)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
的批复意见》进行了批复;
在开工之前,焦作市公路管理局委托焦作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对工程沿线文物进行了钻探和发掘,1999年9月20日焦作市文物事业管理处以焦文物处理证第37号出具了文物古迹处理证明书。
(二)工程一期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情况
1、资格预审情况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焦作至晋城高速公路焦作段工程的具体特性,我局于一九九九年八月编制完成了《河南省公路项目焦作至晋城高速公路资格预审文件》。
《焦作至晋城、焦作至新庄高速公路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通告》,分别于1999年9月3日、4日、7日在《中国交通报》和9月5日—7日在《河南日报》刊登。
1999年9月8日~10日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三天。
共售出资审文件94套,在截止时间前共收到资审文件92套。
1999年11月11日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共42家。
河南省交通厅以豫交工(1999)532号文对焦晋、焦新(二期)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招标资格预审结果予以批复。
1999年7月16日河南交通厅以豫[1999]242号文《关于对焦作至晋城高速公路招标文件的批复》已对招标文件进行了批复。
2、招标文件出售、收回及开标情况
1999年12月6日至7日出售招标文件两天,通过资格预审的42个投标申请人均购买了招标文件。
至投标截止期1999年12月31日9:
00时共收到投标文件40份,同时在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如期开标。
出席开标仪式的有国家开发银行、焦作市政府、焦作市计委、焦作市交通局、焦作市监察局、焦作市检察院、焦作市土地局等有关领导及焦作市公证处。
依据本工程评标办法及各单位报价情况,通过计算并经焦作市公证处公证有效标共36家,无效标4家,于2000年元月5日在焦作市公路管理局张榜公布。
3、评标工作组织及评标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交通部、河南省关于公路工程施工
招标、评标的有关规定,为了客观、准确地选择出报价合理、业绩和信誉良好、施工组织设计可行、工期和质量保证措施可靠、综合实力强的投标单位中标,特成立了评标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
该项目评、定标工作由焦作市公路管理局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九名委员,由焦作市管理局委派代表三名与六名从省计委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共31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废标的共5家。
最后,根据标价及综合实力得分,确定一名中标人,并按综合评分高低依次作为替补对象。
2000年2月10日至2月25日,评标工作组完成评标初审工作。
2000年2月26日至3月1日,评标委员会结合评标工作组提供的基础资料,对有效标进行评审并进行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评标委员会在认真听取评标工作组关于焦作至晋城高速公路工程评标初审工作详细汇报并对有效标书进行了认真比较后,经过充分酝酿、咨询,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投票计分的办法,经焦作市公证处公证后,评定结果为:
第一合同段的中标单位是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第二合同段的中标单位是铁道部第四工程局,第三合同段的中标单位是铁道部第十八工程局第四工程处,第四合同段的中标单位是铁道部第十七工程局第五工程处,第五合同段的中标单位是铁道部第十九工程局第一工程处,第六合同段的中标单位是中国航空港建设第十工程总队。
焦作市公路管理局子2000年3月1日编制完成了《焦作至晋城高速公路工程焦作段施工招标评标报告》并及时上报省政府大型项目办和焦作市交通局备案。
4、第七合同段招投标情况
根据工程客观条件,依据省交通厅《关于焦作至晋城、焦作至新庄(二期)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招标资格预审结果的批复》,第七合同段招标采用邀标形式。
2000年11月8日出售招标文件1天,被邀请的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铁道部第十五工程局第一工程处、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交通部第二公路工程局第二工程处四家施工单位均购买了招标文件。
至邀标投标截止期2000年11月25日10:
00时(北京时间)共收到投标文件四份,四家被邀请单位均参加了投标,同时,焦作市公路管理局在焦晋高速公路指挥部组织举行了开标仪式。
出席开标仪式的有焦作市交通局、焦作市交通质监站领导,焦晋高速公路监理代表处、4家投标单位的代表以及焦作市公证处。
根据本合同段的评标办法和各单位的报价情况,通过计算并经焦作市公证处公证,4份投标书均为有效标。
《有效标公告》于2000年11月27日在焦晋高速公路指挥部张榜公布。
第七合同段招标评、定标工作由焦作市公路管理局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
其中由河南省交通厅评标专家人材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名,焦作市公路管理局委派代表3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
最后,根据标价及综合实力得分,确定一名中标人,并推荐一名中标备选人。
评标工作的程序与1至6标评标程序相同。
2000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评标委员会结合评标工作组提供的基础资料,对有效标进行评审并进行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评标委员会在认真听取评标工作组关于焦作至晋城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评标初审工作的详细汇报,并对有效标书进行了认真比较后,通过无计名打分,并经公证处公证。
根据各有效标的综合得分,焦晋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施工邀标评定结果,中标单位为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
焦作市公路管理局于2000年12月1日编制完成了《焦作至晋城高速公路工程焦作段施工招标评标报告(No.7合同段)》并及时上报省政府大型项目办和焦作市交通局备案。
5、第九合同段招投标情况
第九合同段为采空区治理工程,分A、B、C三个区段。
因工程情况特殊,又是前期工程,经请示上级部门后,进行邀请招标。
9家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于1999年8月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共售出标书21份。
1999年8月13日9时在焦作市公路管理局开标,经公证,有8家投标单位入围,评标工作小组经过10天的详细审查,评标委员会最终评审,A、B、C三个区段的中标单位依次为:
A区段为陕西罗克岩土工程公司;
B、C区段为交通部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通力勘察设计工程公司。
6、监理单位招投标情况
焦作至晋城高速公路(焦作段)一期工程施工施工监理分为两个标,采空区治理因先期开工,施工监理作为一个独立标;
路基和桥隧工程即第一至第七合同段施工监理作为一个独立标。
路基和桥隧施工监理标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焦作市公路管理局于2000年2月编制完成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经焦作市交通局上报省交通厅,省交通厅于2000年3月21日以豫交工[2000]99号文予以批复。
资格预审通告于2000年3月25日在《焦作日报》刊登。
2000年4月28日出售资格预审文件1天,售出6份,2000年5月8日收到资审文件4份。
资格预审评审工作由焦作市公路管理局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焦作市交通局依法进行监督。
2000年4月3日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同时焦作市公路管理局编制完成了资格预审报告,经焦作市交通局上报省交通厅,2000年4月26日市交通局以焦交[2000]46号文转发了省交通厅的批复,通过资格预审的监理单位有4家,分别为:
北京华宏路桥咨询监理公司、北京双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大通公路桥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总公司。
通过资格预审的4家单位均参加了投标,评标工作由焦作市公路管理局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五名评委组成,其中:
焦作市公路管理局委派代表二名,由省计委重点项目处评标专家人材库随机抽取专家三名。
经评委会民主推荐,设评委会主任1人。
焦作市交通局作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