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水污染应急预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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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运行管理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2、各部门职责:
运行管理部:
综合指挥、协调应急处理工作,统一对外信息,定期组织修订应急预案;
技术部:
主持制定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定期对技术方案进行修订;
水质检测中心:
负责水质全面检测工作,及时发现水质污染,及时上报污染情况,进行工艺试验,指导生产;
第三水厂、海州水厂:
负责感官性状指标的日常检测,及时发现水源污染,及时上报污染情况,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材料供应站:
保障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机电维修中心:
保证应急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办公室:
负责对外相关媒体的沟通和对外信息发布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四、预警分级
根据水源水质污染的严重程度,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以及江苏省建设厅【2009】1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确保城市安全供水的通知》精神,将水源水质污染事件分为四级:
Ⅰ级水质污染(红),Ⅱ级水质污染(橙),Ⅲ级水质污染(黄),Ⅳ级水质污染(蓝)。
污染事件级别的划分参照如下标准:
1、Ⅰ级水源污染(红色)
经确认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为Ⅰ级水质污染。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中项目超出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对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毒理性指标超出Ⅴ类水时。
2、Ⅱ级水源污染(橙色)
经确认原水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为Ⅱ级水质污染。
1)有强烈的恶臭或异味;
2)色度≥50度;
3)高锰酸盐指数≥L;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对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毒理性指标超出Ⅳ类水时。
3、Ⅲ级水源污染(黄色)
经确认原水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为Ⅲ级水质污染。
1)氨氮:
L;
2)高锰酸盐指数:
;
3)色度40-50度;
4)有明显的臭味;
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6)表1中对应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的毒理性指标超出Ⅲ类水时。
4、Ⅳ级水源污染(蓝色)
经确认原水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为Ⅳ级水质污染。
3)色度:
30-40度;
4)能察觉到有臭味。
五、预警与发布
水质检测中心已与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建立了水源水质、水情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蔷薇河上游水质及水情数据的共享,能够使水质检测中心对数据进行分析总结,从而对原水污染及时预测并提前预警。
水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取水口巡视,利用在线仪表、生态鱼缸及相关检测手段,及时掌握原水溶解氧、PH以及感官性状指标的变化。
水质检测中心严格按照《GB5749-2006》关于原水及出厂水检测项目及检测频次的要求,对原水及出厂水进行检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
水质检测及巡查人员在发现水质异常时,须在第一时间,采取最快捷的方式,逐级报告至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紧急情况可越级汇报。
预警发布由水源水质污染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发布。
发布信息包括:
污染事件类型、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应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以电话、传真、网络、会议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发布。
污染事件发生后,如有必要,由运行管理部统一对外信息内容,办公室对外发布。
六、应急响应
一)Ⅰ级水质污染的响应
1)本预案启动;
2)水厂立即停止运行;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原水污染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备用水源启用应急预案》;
4)水厂及水质检测中心对污染因子实行重点跟踪检测,每1小时检测一次,感官性状指标每小时检测一次,数据及时报公司运行管理部;
5)水质检测中心和水利、环保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
6)运行管理部每日按时向建设和卫生部门汇报水源及供水水质情况;
二)Ⅱ级水质污染的响应
2)水厂启用应急处理措施;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原水污染情况,请示启用应急备用水源;
4)水厂及水质检测中心对污染因子实行重点跟踪检测,每2小时检测一次,感官性状指标每小时检测一次,数据及时报运行管理部;
三)Ⅲ级水质污染的响应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原水污染情况;
4)水厂及水检中心对污染因子实行重点跟踪检测,每2小时检测一次,感官性状指标每小时检测一次,数据及时报运行管理部;
四)Ⅳ级水质污染的响应
4)水厂及水质检测中心对污染因子实行重点跟踪检测,上、下午各检测两次,感官性状指标每小时检测一次,数据及时报运行管理部;
七、应急处理措施
一旦遭遇污染,各水厂应根据不同污染因子立即启用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如污染因子难以确定或采取的应急措施未起到预期效果,则由技术部牵头,运行管理部、水厂、水质检测中心等部门参加,召开紧急现场会议,明确污染因子,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根据近几年的污染情况,制定以下几种水处理应急措施:
1、以耗氧量为主的污染
1)在取水口或汲水井投加高锰酸钾,投加量及投加浓度由检测中心试验确定;
2)提高前加氯量,具体加量以沉淀池出水余氯不低于为宜;
3)加大混凝剂的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4)在反应池投加粉末活性炭,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20kg/kt左右;
5)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
2、以氨氮为主的污染
1)提高前加氯量,具体加量以沉淀池出水余氯不低于为宜;
2)加大混凝剂的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3)在反应池投加粉末活性炭,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20kg/kt左右;
4)以折点加氯法消毒,余氯标准由水检中心确定;
3、以色度为主的污染
1)在汲水井或其他投加点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
2)加大前加氯量,提高预氧化能力,具体加量以沉淀池出水余氯不低于为宜;
4)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4、藻类污染
1)在取水口或汲水井投加高锰酸钾,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
2)调整前加氯量,配合高锰酸钾提高预氧化能力,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
4)在反应池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20kg/kt左右;
5)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5、原水中出现较强异味物质
1)调整前加氯量,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根据实验确定;
2)加大混凝剂的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3)在汲水井或其他投加点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20kg/kt左右;
6、挥发酚类有机物质污染
1)在汲水井或其他投加点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20kg/kt左右;
2)水质检测中心根据试验情况确定是否进行液氯预氧化;
3)加大混凝剂的投加量(30kg/kt以上),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7、镉等重金属污染
1)根据不同的重金属污染在汲水井或沉淀池投加不同的应急药剂,如镉、汞、铅污染,投加硫化钠;
铬污染,投加七水硫酸亚铁
2)加大混凝剂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3)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8、氟化物污染
1)在汲水井或其他投加点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20kg/kt左右;
3)根据氟化物含量,有必要可在滤池表面铺设氧化铝颗粒层,用以吸附,约15-20cm;
9、油类污染
1)请水利部门安排船只和拦油栅,在河面上设置拦油栅拦截油污主污染带,使其无法靠近水源保护区;
2)各水厂在取水头部设置拦油栅围档油污;
4)在沉淀池反应区设置吸油枕,滤池设置吸油索;
5)加大混凝剂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6)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八、应急药剂的储备
高锰酸钾,500公斤;
粉末活性炭,10吨。
九、应急解除
1、原水水质恢复至地表水Ⅲ类标准,应急工作随即解除;
2、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该次污染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并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完善。
十、预案的修订与演练
本预案每两年修订一次,修订工作由运行管理部组织,技术部、水厂、水质检测中心和相关部门参加。
本预案每年演练一次。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
毒理学指标明细及限值
地表水水源水源地特定项目及对应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毒理学指标限值
单位:
mg/l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三氯甲烷
47
丙烯酰胺
2
四氯化碳
48
丙烯腈
3
三溴甲烷
49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4
二氯甲烷
50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
5
1,2-二氯乙烷
51
水合肼
6
环氧氯丙烷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