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民事申诉状标准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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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于xxx6年6月22日作出的(xxx6)xx民初字第92
号民事裁决和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x6年11月8
日作出的(xxx6)泸民终字第456号民事裁决,特依法提起申
诉。
申诉事项:
依照审问督查程序对上述两级法院作出的一、二审问决提出抗诉。
申诉的事实和原因:
两级法院一、二审问决以&
ldquo;
xx广电网络企业有责任对闭路电视线和闭路承载线与电力线同杆架设的问题进行整改,而未及时整改,
同时在闭路电视线和闭路承载线被他人搬动后未及时保护管理,形成重要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较之玉宇电力企业的责任更大些&
rdquo;
为由,
判令上诉人肩负30%的赔偿责任,并肩负连带责任,其认定事实的主要凭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详尽原因以下:
第一,一、二审问决以同杆架设形成重要安全隐患和未
对同杆架设进行限时或及时整改为由要xx企业担责,其认定事实的主要凭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1、就法律适用来说,对同杆架设问题,可否构成违章
形成重要安全隐患,应详尽状况详尽解析。
本案田坝村是1983年自建的低压电力线路的产权人,其于1999年自行将闭路电视线及承载线同杆架设在自己的低压电力线路上,属该电力设施所有者的自主行为,
不违反《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推行方法》第二十三条关
于&
未经电力企业或电力设施所有者、管理者赞成,不得同杆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电视接收线、
安装广播喇叭或悬挂广告牌&
的规定,依法不属违章,不构成重要安全隐患。
而一、二审问决依照哪部法律的哪条哪款认定本案中的同杆架设是违章而形成重要安全隐患并需进行限时或及时整改?
事实上,一、二审问决对此既没有也无法引用相应的法律依照。
显然,一、二审问决认定本案中的&
同杆架设形
成重要安全隐患需进行限时或及时整改&
属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2、就事実认定来说-对同杆架设问题,一、二审问决仅
凭部分当事人的口说,并无上级相关部门勒令或及时整改的文件或通知作为裁决的依照,
xx企业限时
就牵强附会地认定同杆枷访需要限时或及时整改,显然
其认定的&
对同杆架设需要限时或及时整改&
这一事实的主要凭据不足。
而从二审中xx企业主动举出的新凭据的本源看,该凭据是一审庭审期间,xx县安监局应县政府要求,对电力企业央求撤掉同杆架设问题的答复。
从该凭据的内容可知,即使消除了电力设施所有者赞成的同杆架设的状况,原有的同杆架设即电力设施所有者等所不同样意的同杆架设也系历史遗留问题,
需渐渐改造,但在未经相关部门联合普查并认定为严重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的状况下,此类同杆架设也同样不属
&
限时整改&
的对象。
何况,本案的同杆架设还不属于此类需要渐渐改造的同杆架设。
其次,一、二审问决以闭路电视线和闭路承载线被他人
搬动后未及时保护管理形成重要安全隐患为由要xx企业担责,其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依照《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关于
禁止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安全和损害
其使用效能的以下行为:
hellip;
(
二)
搬动、损坏传输线路、终端杆、塔桅
杆)
及其隶属
设施、标志物&
的规定,本案中,他人在未见告司更未经其赞成的状况下,
xx公
擅自搬动广电传输线路即闭路电视线和承载线,依法属
危及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的行为,xx企业自己作为被侵权方,其有权诉诸法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xx企业何时发现被自己被侵权以及该线路被他人
擅自非法搬动后可否又造成第三人损害,与xx企业何干?
显然,xx企业对此不应肩负任何责任。
而一、二审问决以&
你的权益被入侵了,未及时
发现进行检查办理,你就有责任&
的不合理逻辑,让
被侵权的xx企业担责,是不能够成立的,由于权益被入侵这一事实决不能够反过来成为被侵权者担责的原因。
退一步说,闭路电视线自己其实不带电,不属高危作业,
除非用户投诉闭路电视信号中断,否则xx企业就不应负有及时发现进行检查办理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对本案的主要责任人之一泸州玉宇电力企业,一、二审问决均回避了其存在的另两项违章行为及其一连串违章行为在本案中所起的要点作用,
反而认定&
xx企业对事故的发生较之玉宇电力公
司的责任更大些&
,其认定事实的主要凭据不足;
一、
二审问决要xx企业肩负30%的赔偿责任,
仅判令玉宇电力企业肩负20%的赔偿责任,其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且显然有袒护玉宇电力企业之嫌。
依照xx县安办签发的《批复》所查明的事故原因:
电力企业要求村、社组织危改,且施工中,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违反技术操作规范,
将电杆固定线与闭路承重线(注:
本质为铁丝线)重合并接,且将电杆固定线选址于大路中间,又无绝缘设施,致王世清经过时触电身亡。
这是电击死亡的第一间接原因。
&
从上可知,玉
宇电力有限责任企业的违章行为最少有三:
其一是电杆固定
线与铁丝线重合并接,并未错开;
其二是将电杆固定线选址
于道路中间,而非路侧。
由于现场路窄,造成过往行人与该电杆固定线必然进行接触;
其三是未设置绝缘设施,即未依照规定加装隔电子。
上述三项违章行为共同作用,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令人性命攸关。
也就是说,上述三项违章行为若能防备一项,则本案悲
剧即可防备。
而一、二审问决仅认定了其第一项违章行为,回避了第二项和第三项违章行为,更回避了上述违章行为在致死王世清过程中所起的要点作用,
xx企业对事故的发生较之玉宇电力企业的责任更大些&
,其认定事实的主要凭据不足。
鉴于本案被害人王世清是被电击致死的,又鉴于玉宇电力企业存在多项违章行为(损害行为)以及上述违章行为在致死王世清过程中所起的要点作用,
一、二审问决却不过判令玉宇电力企业肩负20%的赔偿
责任;
而一、二审问决认定xx企业有两项&
不作为&
(注:
尚不成立),就要肩负30%的赔偿责任;
二者比较,一、二审问决显失公正。
显然,一、二审问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且显然有袒护
玉宇电力企业之嫌。
综上所述,一、二审问决认定事实的主要凭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对xx企业作出了错误的裁决。
为此,特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4条和第185条之规
定提起申诉,央求贵院依法提出抗诉,推行法律督查。
此致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xx县xx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企业
xxx年十二月一日
检察院民事申诉状范本【2】
申诉人:
郑xx,男,住xx县xxx乡xxx村
被申诉人:
郑xx,男,住xx县xxx乡xxx村。
申诉人不服xx县人民法院(xxx)朝民权初字第968号民事裁决,因其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央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事实与原因以下:
一、xx县人民法院
(xxx)
朝民权初字第
968号民事裁决
认定事实错误。
xx县人民法院(xxx)朝民权初字第968号民事裁决认
为:
被告(申诉人)于xxx年8月4日损坏原告(被申诉人)堆彻的沙坝,
致使xxx年8月16日发的洪水将原告两道铁丝石坝部分冲毁、433棵树木及林地冲毁,对此造成的损害被告应负赔偿责任。
对这一事实的认定显然是错误的。
第一,诚然申诉人的确曾将被诉人&
堆彻&
的沙坝扒开过一个小口,但被申诉人所谓自己&
堆彻
的沙坝其实不是其合法财产,不应当碰到法律的保护。
尽管那条沙坝的确是被申诉人&
的,
但其实不能够说明那就是被申诉人的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