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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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YPE):
PD-56K手持测距仪﹑(南方S87492)全站仪
(2)、AUtoCAD房产测绘软件(2010)版天正建筑(2013)版。
3、作业方法:
(1)、建筑面积利用全站仪自由设站量取建筑物外房角点坐标,平差、校核后取得建筑物外边长尺寸。
(2)、套内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面积利用手持测距仪结合相关资料进行数据采集,整理平差后取得各边长尺寸。
(详见附件7和附件8)
(三)房产测绘成果计算说明:
1、全栋楼建筑面积计算
(1)、地上层:
1幢1至4层为商业用房,共19套,建筑面积为3996.05平方米;
各层建筑面积均为999.01平方米;
2幢1至3层1套为商住一体及4套为商业用房,共5套,建筑面积为905.22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301.74平方米;
3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1套,建筑面积为229.82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114.91平方米;
4幢1-3层2套为商业用房及2套为商品住宅,共4套,建筑面积为2189.79平方米;
各层建筑面积均为729.93平方米;
5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2套,建筑面积为382.60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191.30平方米;
6幢1至3层1套为商住一体及2套商品住宅,共3套,建筑面积为1879.16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626.38平方米;
7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1套,建筑面积为466.83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233.41平方米;
8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1套,建筑面积为361.01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180.50平方米;
10幢1至3层为商业用房,共1套,建筑面积为1438.60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479.53平方米;
11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1套,建筑面积为294.15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147.07平方米;
13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5套,建筑面积为1380.25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690.12平方米;
14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3套,建筑面积为946.84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473.42平方米;
15幢1至2层2套为商住一体及1至3层3套为商品住宅,共5套,建筑面积为1851.66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617.22平方米;
16幢1至2层为商住一体,共2套,建筑面积为400.99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200.49平方米;
17幢1至3层为商品住宅,共2套,建筑面积为651.42平方米;
各层建筑面积均为217.14平方米;
18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1套,建筑面积189.26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94.63平方米;
19幢1至2层为商品住宅,共7套,建筑面积1452.57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726.28平方米;
20幢1至3层为商品住宅,共2套,建筑面积1255.74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418.58平方米;
21幢1至2层1套为商住一体及11套商品住宅,共12套,建筑面积2996.27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1498.13平方米;
22幢1至2层1套为商品住宅、1套商住一体及5套商业用房,1至3层1套为商住一体,共8套,建筑面积2459.40平方米,各层建筑面积均为1229.70平方米;
A区15幢1层为商业,共2套,建筑面积:
78平方米,地上层商品住宅共45套,建筑面积为13762.40平方米,地上层商业用房共36套,建筑面积为8891.87平方米,商住一体共9套,建筑面积为3151.37平方米,地上层总计:
90套,总建筑面积为:
25805.64平方米。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地下层:
7幢-1层均为该幢储藏室,建筑面积为149.26平方米,地下层建筑面积为149.26平方米。
(3)、公建配套用房:
独立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及公厕,建筑面积为828.44平方米。
全栋楼的地上层、地下层、公建配套用房全部总计建筑面积为26783.34平方米。
2、全栋楼的功能区组成及功能区的套内建筑面积
全栋楼共分为三个功能区,即住宅、商业、商住一体。
(1)、住宅套内建筑面积为13343.49平方米
(1)3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219.24平方米
(2)4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696.09平方米
(3)5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363.24平方米
(4)6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920.38平方米
(5)7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591.50平方米
(6)8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348.57平方米
(7)11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281.05平方米
(8)13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1327.69平方米
(9)14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905.55平方米
(10)15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1354.94平方米
(11)17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621.28平方米
(12)18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179.64平方米
(13)19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1388.91平方米
(14)20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1205.90平方米
(15)21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2693.36平方米
(16)22幢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246.15平方米
(2)、商业套内建筑面积为8624.48平方米
(1)1幢商业套内建筑面积:
3876.08平方米
(2)2幢商业套内建筑面积:
460.80平方米
(3)4幢商业套内建筑面积:
1437.96平方米
(4)10幢商业套内建筑面积:
1404.26平方米
(5)22幢商业套内建筑面积:
1372.44平方米
(6)A区15幢商业套内建筑面积:
72.96平方米
(3)、商住一体套内建筑面积为3028.80平方米
(1)2幢商住一体套内建筑面积:
411.27平方米
(2)6幢商住一体套内建筑面积:
895.89平方米
(3)15幢商住一体套内建筑面积:
413.28平方米
(4)16幢商住一体套内建筑面积:
381.25平方米
(5)21幢商住一体套内建筑面积:
177.68平方米
(6)22幢商住一体套内建筑面积:
749.43平方米(详见附件6)
3、全栋楼的公用建筑面积组成
全栋楼公用建筑面积分为全楼共用建筑面积、住宅、商业、商住一体功能区间共用建筑面积、住宅功能区内共用建筑面积三种。
4、各功能区的分摊系数
功能区内1幢1层共用建筑面积为57.93平方米,
系数为:
K1=0.052311
功能区内1幢2-4层共用建筑面积为67.88平方米,
K1=0.022996
功能区内2幢共用建筑面积为33.15平方米,
K1=0.038013
功能区内3幢共用建筑面积为10.58平方米,
系数为:
K1=0.04825
功能区内4幢共用建筑面积为55.74平方米,
K1=0.026119
功能区内5幢共用建筑面积为19.36平方米,
K1=0.053298
功能区内6幢共用建筑面积为62.89平方米,
K1=0.034626
功能区内7幢共用建筑面积为24.59平方米,
K1=0.041572
功能区内8幢共用建筑面积为12.44平方米,
K1=0.035689
功能区内10幢共用建筑面积为34.34平方米,
K1=0.024454
功能区内11幢共用建筑面积为13.10平方米,
K1=0.046610
功能区内13幢共用建筑面积为52.56平方米,
K1=0.039588
功能区内14幢共用建筑面积为41.29平方米,
K1=0.045597
功能区内15幢共用建筑面积为83.44平方米,
K1=0.047189
功能区内16幢共用建筑面积为19.74平方米,
K1=0.051777
功能区内17幢共用建筑面积为30.14平方米,
K1=0.048513
功能区内18幢共用建筑面积为9.62平方米,
K1=0.053552
功能区内19幢共用建筑面积为63.66平方米,
K1=0.045835
功能区内20幢共用建筑面积为49.84平方米,
K1=0.041330
功能区内21幢共用建筑面积为125.23平方米,
K1=0.043618
功能区内22幢共用建筑面积为91.39平方米,
K1=0.038598
功能区内A区7幢共用建筑面积为12.12平方米,
K1=0.0234715
功能区内A区15幢共用建筑面积为12.40平方米,
K1=0.070231
5、全栋楼按功能区区分的可销售建筑面积
(1)、住宅可销售的建筑面积为13911.66平方米
(2)、商业可销售的建筑面积为8891.87平方米
(3)、商住一体可销售建筑面积为3151.37平方米平方米。
全栋楼的三个功能区住宅、商业、商住一体可销售的总建筑面积为25954.90平方米。
(详见附件6)
6、全栋楼按功能区区分的不可销售面积
全栋楼按功能区区分不可销售的建筑面积分为地上:
(1)、地上不可销售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
独立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公厕,凤家宗祠及古戏台建筑面积828.44平方米。
全栋楼按功能区区分不可销售的建筑面积总计为828.44平方米
(四)房产测绘成果的检测与验收:
云南昆明禄劝凤家古镇文化旅游综合体45号地块B区1~8、10、11、13~22幢,45号地块A区7、15幢共22幢建筑总建筑面积:
26783.34平方米,该项目分为三个功能区住宅、商业与商住一体,全栋楼按功能区区分又分为可销售建筑面积和不可销售建筑面积,其中住宅可销售建筑面积为13911.66平方米,商业可销售建筑面积为8891.87平方米,商住一体可销售建筑面积为3151.37平方米,可销售的总建筑面积为:
25954.90平方米;
不可销售建筑面积为地上部分(无地下层),地上不可销售建筑面积为828.44平方米,不可销售的总建筑面积为828.44平方米。
此项目根据房屋建筑设计图纸上尺寸及设计变更或根据除住宅、商业、商住一体外其他用途房屋的分户分割方案图上尺寸计算所得的房屋建筑面积,平差的成果精度满足要求,各项限差和成果精度符合规范要求。
(五)房产测绘成果:
具体房产测绘成果见报告附件
测绘员:
刘可执业证号:
0968003029400162
李鑫怡执业证号:
5300110196
审核员:
李泽永执业证号:
011014807
测绘日期:
2017年01月02日
测绘单位:
昆明泛基科技有限公司禄劝分公司
附件目录:
附件1、房屋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2、房地产总平面图(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