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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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投资控制目标:
本专业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2.4合同和信息管理目标:
(1)了解、掌握本专业业主与承包商的合同条款,监督承建商严格履行承包合同;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员不断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力所能及协调业主与承建商的关系;
(3)收集整理本工程项目的有关文件,各种会议记要,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重大事件记录等有关本工程项目的有关信息;
(4)重大事件向总监汇报。
3.0专业监理工作程序
4.0工程监理内容及其要点
4.1事前控制
(1)参与审查承建商、(及锅炉专业各项目)分包商的资证书,项目经理及特殊工种人员的资质证书、上岗证书。
(2)参与审查承包商的质保体系和管理制度。
(3)检查承建商施工机具的进场、完好情况及存档、保管情况。
检查承建商检验室及其检测手段(计量器具的精确度和校验证件)是否符合规定。
(4)参与土建项目交付安装验收工作,对土建交安中出现的不协调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5)审查承建商提交的专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6)参与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对施工图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7),检查设备现场装卸运输和设备材料仓储保管制度;
(8)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导书;
(9)参加重要设备开箱、验收,见证设备数量、质量和装箱技术文件。
(10)审验原材料、半成品、外购件、加工件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证明材料,对新材料产品应检验其鉴定资料和试验报告。
(11)对承建商拟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的鉴定试验情况进行审查。
(12)审查承建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施工措施,重点检查对聘用的临时工、外包工的管理(包括安全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健康检查等)是否到位。
检查安全管理和监察体系是否完善,各级安全职责是否明确,安全防护器材是否齐全,施工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3)审核承建商提交的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检查施工准备工作情况、图纸交付及会审情况、设备材料到货情况、施工指导性文件编制和审核情况、加工件配制情况、施工机械和劳动力到位情况、以及力能供应和土建交安情况等,为总监签署开工报告提供依据。
4.2事中控制
(1)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跟踪(如材料进货情况及质量,人员操作素质、水平,施工过程工序质量及施工工艺等),严格对施工过程进行见证和记录,做好工序交接和见证。
对停工待检点(H点),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验确认,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2)对于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进行检验并签证,对于虽不属于隐蔽项目,但由于工艺复杂,容易产生质量安全问题或进入下道工序后难以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后难以返工或返工影响很大的重要过程和关键工序,则应进行旁站监理,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3)坚持实行工程质量三级管理和四级验收制度,经常检查承建商质量自检体系运作情况,并开展必要的平行检验,严格按照“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进行级项目的验收。
(4)监理工程师可行使质量否决权,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在与业主方代表联系,征得同意后,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整改令,待质量缺陷消除后,下达复工令。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后,指令承包商立即停工整改:
1)对停工待检点(H点)未经检验签证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仍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或虽已采取措施,但效果不满意而继续作业的;
3)特殊工种人员无证操作,致使质量不能保证的;
4)擅自使用未经监理批准认可材料的;
5)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而未向监理报告,或报告后未经监理批准的;
6)擅自将工程转包,而未经业主单位同意、监理单位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的;
7)采用的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批准而贸然施工,已经出现质量下降或不安全因素。
(5)对承建商施工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严格按照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实行闭环管理,对不合格项实施跟踪直至检查合格为止。
(6)一旦发生质量事故,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首先向总监报告,由总理工程师开具停工令和质量事故通知单,报告业主,通知并督促承建商进行事故调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监理意见,审查处理方案,并在事故处理完毕后进行验收签证。
(7)对设备开箱或安装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有关部门反映,能委托承建商在现场处理的,协助承建商制定处理方案并落实;
无法在现场处理的设备缺陷,协助业主通知制造厂来现场处理,并落实处理后的质量标准。
(8)参加业主、项目监理部组织的现场设备材料管理大检查,检查各类设备、材料的存放保管是否符合《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的规定。
对已经领用而尚未安装的设备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对已安装设备,应有防止损坏和二次污染的措施。
发现有不符合要求之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与有关方协调解决。
(9)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的处理工作。
核查设计变更并跟踪检查是否按已批准的变更文件进行施工。
认真审核并严格控制承建商提出的材料代用等工程变更,及时答复不拖延。
(10)根据需要参加工程协调会和专业协调会,协调解决承建商之间和设备材料供应、图纸供应等诸方面的问题,按网络计划检查本专业进度,协调纠偏措施,调整专业网络计划,对施工进度实施动态管理。
(11)审核承建商申报的本专业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及其质量状况,作为进度款核拨和投资控制的依据。
对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合同纠纷和索赔问题。
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总监。
(12)进行现场巡视,参加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监督承建商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
当出现威胁施工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可口头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立即报告总监,妥善处理。
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14)审核分部试运方案,参与分部试运行工作,参加安装交付调试工序交接的条件检查。
(15)及时填写“监理日记”和“监理大事记”,及时向总监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定期向监理部信息员提供本专业监理信息。
4.3事后控制
(1)参与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2)参与工程分部试运行工作,督促承建商及时处理设备和安装中出现的缺陷;
(3)参与组织试运行前检查,对启动条件进行确认,参加分系统调整试运,对项目试运实行旁站监理;
(4)督促承建商及时整理和移交竣工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审查承建商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并按规定要求及时移交竣工资料;
(5)参与工程预验收,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消缺,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6)协助总监处理合同争议和工程索赔事宜,配合总监审查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
(7)做好专业监理工作小结,配合总监做好监理工作总结
5.0胶带式输煤机安装质量控制
5.1安装前检查
(1)预埋件与预留孔的位置和标高应符合设计并经检查验收合格。
(2)金属构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构架的长、宽、高的尺寸偏差不大于10mm;
2)构架的弯曲不大于其长度的1/1000,全长不大于10mm;
3)构架型钢无扭曲变形;
(3)托辊表面应光滑无飞刺,轴承应有润滑脂,转动应灵活,否则应解体检修。
(4)胶带的规格(厚度、宽度、帆布层数和覆盖胶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规定,胶面无硬化和龟裂等变质现象。
5.2胶带输煤机安装
(1)构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节构架中心与设计中心偏差不大于3mm;
2)标高偏差±
10mm;
3)横向水平度偏差不大于3mm;
4)纵向起伏平面度偏差不大于10mm;
(2)滚筒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轴线必须与胶带相垂直;
2)纵横向位置偏差不大于5mm;
3)水平度偏差不大于0.5辊
4)标高偏差±
10mm。
(3)拉紧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尾部拉紧装置应工作灵活,滑动面及丝杠均应平直并涂有保护;
2)垂直拉紧装置的滑道应平行,升降应顺利灵活;
3)配重块安放应牢靠,配重量一般按设计量的2/3装设,上煤时若有打滑现象再行增加;
4)对于等功率双驱动胶带机的配重量应使两台电动机的电流值基本一致;
5)应按设计装设安全围栏。
(4)托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托辊支架应与构架连接牢固,螺栓应在长孔中间并应有方斜垫;
2)相邻的托辊高低差不大于2mm;
3)托辊轴应牢固地嵌入支架槽内;
4)靠近头部滚筒处的几组托辊应与胶带充分接触,否则应将其适当垫高。
(5)落煤管和导煤槽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落煤管管壁应平整平滑,其重量不应压在导煤槽上;
2)各落煤管、落煤斗的法兰连接处均应加密封垫,以防煤尘外泄;
3)煤闸门应严密,并有开关标志,操作应灵活方便;
4)导煤槽与胶带应平行,中心吻合,密封处接触均匀;
5)所有输煤机的缓冲托辊安装位置应对准落煤管,如图中所定位置与此不符,则现场应调整缓冲托辊的安装位置。
5.3胶带的铺设与和胶接
(1)胶带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准确核实胶带的截断长度,使胶带胶接后拉紧装置有不少于3/4的拉紧行程;
2)覆盖胶较厚的一面应为工作面;
3)胶接口的工作面应顺着胶带的前进方向,两个接头间的胶带长度应不小于主动滚筒直径的6倍。
(2)胶带的胶接工作可按有关运输胶带胶接规程执行。
(3)胶带胶接工作开始前应作胶接头的胶接试验,试验的胶接头总的扯断力不应低于原胶带扯断力的80%。
(4)胶接口可切成直口或斜口(一般为45°
左右)。
注:
帆布层为四层及以下的胶带不宜采用直口。
(5)胶接头可采用热胶法(加热硫化法)或冷胶法(自然固化法)。
(6)胶接头应根据帆布层数割成阶梯形,每个阶梯长度不小于50mm(尼龙胶带接头阶梯应适当加长;
钢丝胶带接头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
(7)在切割阶梯剥层和加工时不得切伤或破坏帆布层的完整性,必须仔细清理剥离后的帆布表面,不得有灰尘、油漆和橡胶粉末等。
(8)涂胶前阶梯面应干燥无水分。
如需烘烤时,加热温度不得超过100℃。
(9)热胶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胶浆应用优质汽油(一般用#120航空汽油)浸泡胎面胶制成,使用大应调均匀,不得有生胶存在。
2)涂胶一般分为两次,第一次应涂刷浓度较小的胶浆,第二次涂胶必须在第一次涂刷的胶浆汽油味已消失和不粘手时再进行;
涂刷胶浆应及时排除胶面上出现的气泡或离层,涂胶总厚度应使加压硫化后的胶层厚度与原胶带厚度相同。
3)硫化时胶带接头应有0.5Mpa左右的夹紧力。
硫化时间及温度一般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皮带热胶法硫化时间及温度
胶带层数
硫化温度
(℃)
硫化持续时间
(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