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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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Word文件下载.docx

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生毕业要求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含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两门学科,下同),各学科的分值为语文和数学各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口语25分)、科学200分、社会思品卷面分值为100分。

社会思品成绩用A、B、C、D、E五个等级方式呈现,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优秀为20%左右,良好为35%左右,中等为27%左右,及格为15%左右,不及格控制在3%以内。

各学科的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科学各为120分钟,英语90分钟,社会思品100分钟。

考试日期安排在6月12日、13日。

初中地方课程纳入语文、社会思品两科学业考试范围,地方课程的考试内容不超过试卷总分的5%。

体育考试项目为3项,每项10分,满分值为30分。

必考项目1项:

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选考项目2项:

在篮球、立定跳远、掷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等项目中由考生选考2项。

考试安排在4月下旬进行。

体育考试具体工作按《洞头县教育局关于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英语口语交际考查与英语听力测试合并为英语听力口语考试,与学业考试分离单独进行,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日期安排在5月8、9日。

从2011年开始,社会思品仍然采用开卷考试形式,其成绩将按一定比例计入学业考试总分。

(三)学业考试命题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2010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要求,努力体现新课程理念,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左右。

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

(四)考试、考查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

在校生报名时间统一截止到3月10日。

社会思品学科实行开卷考试,数学和科学考试允许考生使用不具有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五)实行网上阅卷。

为了进一步提高阅卷质量和阅卷工作效率,确保学业考试阅卷工作的公开、公正,有利于初中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测与评估。

今年的阅卷工作继续由温州市教育局统一实行网上阅卷,并统一发布成绩。

毕业补考由县自行命题,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

三、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二)综合素质评价应做到过程与结果相结合。

初中学校应当为每位学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全程、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

(三)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要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要告知学生本人。

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1.综合表现:

内容为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质、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五个方面。

综合表现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评语”和“综合表现评定”两部分组成。

综合表现评语:

主要对学生综合表现内容的五个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技能。

综合表现评语应当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9年级班主任撰写,班级之间作适当平衡,最后由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综合表现评定:

各校可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内容的五个方面,再结合本校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其具体化,力求科学性和可行性。

评定程序与“综合表现评语”同步进行。

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为优良、合格、待合格三个等级,待合格要控制在5%以内。

对待合格等级的评定要特别慎重,对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未撤销的学生可以评为待合格,须经过班级评定工作小组评议,报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认定。

2.测评等第:

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

测评项目一般包括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健康等)、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等)四类。

初中毕业生测评项目分为终结性测评与平时测评。

终结性测评项目:

艺术(音乐、美术)、科学实验操作、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艺术(音乐、美术)、科学实验操作根据课程标准由县教育局命题,体质健康标准根据国家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进行测试。

测评时间:

艺术、科学实验操作安排在9年级下学期3月下旬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安排在9年级上学期1月份进行。

平时测评项目:

体育与健康、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等。

测评时间安排在该学科课程完成时由学校根据课程标准和实际组织测评。

测评项目成绩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与待及格),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的重要依据。

学生测评成绩待合格,可以补测一次。

对具有一定特长的学生,测评等第应结合测评项目的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测评方式。

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举办的在县级及以上范围获得体育、艺术、科技三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国家一、二、三级运动员,参加艺术特长测试达B级及以上者,可凭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根据综合表现直接确定相应项目A等。

测评等第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与待及格),P、E等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在县教育局指导下确定。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在4月20日前完成,具体见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评定表。

(五)学校要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并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教师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偏差。

班级要建立由班主任、任课老师组成的评定工作小组,组织班级的评定工作。

(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县中招办将于4月下旬—5月份对各校“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项测评A等的学生进行审查。

四、高中招生录取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改变以学科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即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

既要重视学生的整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二)普通高中类(包括重点高中、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总体情况,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类招生录取分两批进行:

1.第一批为省重点普通高中(洞一中)。

洞一中公费生的录取条件是:

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2A2P以上(含2A2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社会思品考试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

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记录册》,再按学业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洞一中择校生录取条件是:

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4P以上(含4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社会思品考试成绩为C等以上(含C等)。

2.第二批为一般普通高中(洞二中)、学前教育大专班。

其录取条件是:

在各类普高招生人数既定的情况下,出现分值相同的考生多于录取限定的人数时,先按四门文化学科成绩总分择优录取;

若仍出现分值相同的考生多于录取限定的人数时,再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学科成绩总分择优录取。

(三)职业高中类(包括综合高中、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技、成人中专)的招生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整体情况,择优录取。

报考本市五年制高职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可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和学业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分)直接到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由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学业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自主择优录取,报当地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报考外地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可到县教育局中招办报名,并填报志愿。

县教育局中招办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录取。

(四)根据普高招生计划,洞头县第一中学招生总数为420名,其中公费生328名,择校生92名。

公费生包含择优生164名,保送生与定向生164名。

保送生与定向生将按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和学生学业质量分配到初中学校,保送生与定向生具体的招生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另行发文,并向社会公布。

保送生录取工作在5月底结束,6月初到高中学校报到。

已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凡报考洞头一中公费录取的考生,先按学业成绩总分(含政策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统一择优录取。

在择优生划线录取后,定向录取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划线,再降低15分,划出定向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若在定向生录取分数线内的考生少于该校的定向名额,不再降分录取;

多出名额在各校定向录取后,在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内统一择优录取,若有定向生放弃报名资格,不再录取补足。

(五)为了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鼓励学校招收特长学生。

各校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名额控制在各高中招生计划数的3%。

各校在招收有特长学生时,专业成绩以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成绩为主要标准。

具体招收对象参考如下:

(1)2010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初中组个人项目前6名;

(2)2009年洞头县中学生体育节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3)2009年、2010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2009年、2010年洞头县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

(4)2009年温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有关比赛个人项目的一、二等奖获得者;

(5)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集体项目前2名(主力队员);

(6)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B级获得者。

篮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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