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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对于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规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

国务院法制办在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是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带薪年休假”是广大干部职工关注的一个话题。

早在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

”《通知》并具体规定,“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周。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但自劳动法公布至今,国务院一直没有制定出台具体办法。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76条也明确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有关专家表示,由于相关规定操作性不强,加之缺乏刚性约束,使得带薪年休假被公众批评为“一项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权利”。

据了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今年11月16日,各界提出的相关意见须于2007年11月16日前提交国务院法制办。

(记者田雨)

附《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

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休息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者探亲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探亲假假期。

第四条 职工休年休假,由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规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除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

第五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又不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补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公务员法律、法规对其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其他单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劳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国务院人事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本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七条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带薪休假制度该如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带薪休假主要有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年休假。

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又称法定休假日,是指国家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二各国法定节月一般从三个方面规定:

政治性节日,如国庆节、解放日等;

宗教性节日,如国外的圣诞节等;

民族习惯性节日。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及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1、元旦(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主要有: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4)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5)凡属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集居地区韵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以上法定节假日可以分为三类:

1、属于全体人民的节假日有:

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

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

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

2、属于部分人民的节假日有:

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儿童节(6月1日)、建军节(8月1日)等等,为了便于开展纪念活动,有关的公民可以放假半天或1天。

3、属于少数民族的节日,由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各民族习惯自行决定。

以上节假日凡属于全体人民的放假假日,如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凡属于部分人民放假的假日,如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带薪年休假

《劳动法》中有对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乙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并且还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所谓带薪年休假制度,是指劳动者每年享有一次连续的带工资的休息时间,其法定条件是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这就是说,只要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在一年以上;

就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不论用人单位实行什么样的工资制度,即不管是月薪制、日薪制,也不论是计时工资制还是计件工资制,都应当给予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既然叫带薪年休假,那就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要照发工资。

我国以劳动基本法的形式确定了带薪年休假制度,并且规定劳动者只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均享受这一待遇,这标志着我国国力的增强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年休假包括基本年休假和补加年休假。

基本年休假是指工作满一定期限,年出勤率达到一定标准时的年休假。

补加年休假是每工作满一年的年加休假。

年休假要根据不同的工种和劳动的繁重程度分别规定休假时间。

带薪年休假对于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改善职工的生活环境,使职工得到更好的休息,精力充沛地投入工作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国务院根据劳动法制定的职工年休假的规定尚未出台,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劳动法>

若于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企业原有的年休假制度仍然可以继续实行。

在国务院尚未作出新的规定之前,企业也可以按照1991年6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安排职工休假。

哪种情况可享受带薪休假休带薪年假工龄需满一年

小周是2005届的大学毕业生,今年三月他通过考试到本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

这两天他接到老同学电话邀请,让他请年假一起去西藏旅游。

小周虽然很高兴,但是由于工作时间不长,对于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还不是很清楚,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休年假。

当小周把这个顾虑告诉给老同学时,老同学乐了:

“我们一起毕业的,我所在的企业每年都有带薪假期,更别说你的单位了。

”事实真得如此吗?

小周是否可以休年假呢?

根据《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但是目前国务院还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因此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一般依照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发出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来执行。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

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职工休假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制定;

企业职工休假,由企业根据条件和实际情况,参照此《通知》精神自行确定。

因此,按照小周目前的情况是不能请带薪年假的。

四类职工可请探亲假

小吴是一名外地应届大学毕业生,今年刚刚考上公务员,大学里她就听说像她这种与父母在两地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但是具体的规定她又不是很清楚了。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的说明,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也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一是工作满一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这里说的探望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

三是出国前确定的留学年限在三年以上的公派出国研究生,婚后在国外学习期限达一年以上者,其国内配偶如系在职职工,可向所在单位申请出国探亲假;

四是公派出国留学的大学生、研究生,在国外留学规定期限三年以上的,满二年(其间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须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后,享受公费回国休假一次。

此外,《规定》还明确,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也就是说,探亲路途中所花的时间可以不包括在探亲假内,但是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女职工产假待遇分两种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奖励产假30天,如果职工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女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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