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真题及解析Word下载.docx
《一建法规真题及解析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建法规真题及解析Word下载.docx(5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于2015年9月25日生效
B.丙公司自2015年9月15日起可以向乙公司主张30万元的债权
C.甲公司和乙公司就30万债务的清偿对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于2015年9月25日对乙公司发生效力
【答案】D
【考点来源】第四章第1节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P138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当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即行生效,原债权人被新的债权人替代,或者新债权人的加入使原债权人不再完全享有原债权。
3.根据《立法法》,下列事项中必须由法律规定的是()。
A.税率的确定
B.环境保护
C.历史文化保护
D.增加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答案】A
【考点来源】第一章第1节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P3
依照2015年3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1)国家主权的事项;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犯罪和刑罚;
(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8)民事基本制度;
(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10)诉讼和仲裁制度;
(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故A正确。
4.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可以按日连续处罚。
关于”按日连续处罚“的说法,正确的是()。
A.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B.是否可以按日连续处罚,与是否责令改正无关
C.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重新确定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D.地方性法规不得增加按日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考点来源】第五章第1节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P202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1)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2)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3)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4)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A正确,C错误,按日连续处罚的标准应是原处罚数额。
B错误,根据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如果已经改正,不能重复处罚。
D错误,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罚款行政处罚。
超纲。
5.在施工过程中,某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致使多人重伤、死亡。
该施工企业的行为构成()。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C.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D.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考点来源】第一章第9节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P48
《刑法》第135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施工企业的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6.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为(
)。
A.工程所在地法院
B.被告所在地法院
C.原告所在地法院
D.合同签订地法院
【答案】A
严格来说是不动产所在地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2节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P336
《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还包括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
7.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全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安装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安全协议书
B.施工总承包企业不负责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C.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加验收
D.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
【考点来源】第六章第5节机械设备等单位的安全责任P281
A错误,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B错误,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因此,施工总包单位对施工方案有审查义务。
C错误,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因此,建设主管部门无需参加验收。
D正确,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8.某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李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订立材料采购合同,承担该合同付款责任的是()。
A.李某
B.施工企业
C.李某所属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
D.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
【考点来源】第一章第2节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P12
【解析】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以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采购合同,承担付款义务的应是施工企业。
9.关于评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B.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可以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
C.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视为不同意评标结果
D.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口头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
【考点来源】第三章第1节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P89
A正确,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B错误,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C错误,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D错误,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10.关于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适当减少
B.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C.工资由所在单位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D.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职工不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考点来源】第六章第3节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P255
A、C错误。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而非降低工资福利待遇,或停工留薪期满一次性支付。
B正确。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D错误。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1.关于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B.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0日
C.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D.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答案】C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2节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P341
A错误,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B错误,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C正确,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D错误,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12.关于仲裁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仲裁委员会隶属行政机关
B.仲裁以公开审理为原则
C.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D.仲裁裁决作出后可以上诉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1、3节P331/P357/P361
A错误,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
B错误,仲裁审理的方式分为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D错误,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3.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材料买卖合同,但施工企业误将应支付给甲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支付给了乙材料供应商。
关于该货款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只能由法院确定归属
B.施工企业可以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不当得利
C.乙材料供应商应当返还给甲材料供应商
D.甲材料供应商可以依据买卖合同要求乙材料供应商返还
【考点来源】第一章第5节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P24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
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
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14、甲施工企业与乙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