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缆施工技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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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施工技术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贮存保管
3.0.1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免强烈振动、倾倒、受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3.0.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得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3.0.3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
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
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值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3.0.4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2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
3电缆外观不应受损,电缆封端应严密。
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4附件部件应齐全,材质质量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5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且完好无损。
3.0.5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
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
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
地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2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正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3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4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5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3.0.6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内。
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3.0.7电缆在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识应齐全,封端应严密。
当有缺陷时,应及时处理。
充油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并做记录,油压不得降至最低值。
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应及时处理。
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及构筑物的施工
4.1电缆导管的加工及敷设
4.1.1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塑料电缆管应有满足电缆线路敷设条件所需保护性能的品质证明文件。
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
4.1.2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
2电缆管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人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3无防腐措施的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4.1.3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
4.1.4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4.1.5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管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m;
2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3对于非金属类电缆管在敷设时宜采用预制的支架固定,支架间距不宜超过2m。
4.1.6敷设混凝土类电缆管时,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陷。
敷设低碱玻璃钢管等抗压不抗拉的电缆管材时,应在其下部添加钢笳混凝土垫层。
电缆管直埋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管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在人行道下面敷设时,不应小于0.5m;
2电缆管应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
4.1.7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宜采用套管焊接的方式,连接时应两管口对准、连接牢固,密封良好;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
采用金属软管及合金接头作电缆保护接续管时,其两端应固定牢靠、密封良好。
2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
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采取密封措施;
注:
成排管敷设塑料管多采用橡胶圈密封。
3水泥管宜采用管箍或套接方式进行连接,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管箍应有防水垫密封圈,防止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4.1.8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
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
4.1.9利用电缆保护钢管作接地线时,应先焊好接地线,再敷设电缆。
有螺纹连接的电缆管,管接头处,应焊接跳线,跳线截面应不小于30mm²。
4.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4.2.1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材应平直,无明显扭曲。
下料误差应在5mm范围内,切口应无卷边、毛刺;
2支架焊接应牢固,无显著变形。
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3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做特殊的防腐处理。
4.2.2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用表4.2.2的规定。
但层间净距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10mm,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
表4.2.2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量小距离值(mm)
4.2.3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应大干5mm。
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左右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
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表4.2.3的数值。
表4.2.3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mm)
4.2.4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2‰;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宽度的2‰;竖井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干其对角线长度的5‰。
4.2.5电缆桥架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桥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2电缆桥架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4.2.6电缆桥架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桥架连接板的螺栓应紧固,螺母应位于桥架的外侧。
铝合金桥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4.2.7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时,应有伸缩缝,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缝。
4.2.8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桥架上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4.2.9金属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4.3电缆线路其他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
4.3.1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人孔爬梯的安装已完成;
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
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3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由于预埋件补遗、开孔、扩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修饰工作。
4.3.2城市电网的电缆分接箱、箱式变基础及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4.3.3电缆工作井的尺寸应满足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
电缆井内应设有积水坑,上盖金属箅子。
5电缆的敷设
5.1一般规定
5.1.1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电缆沟、电缆隧道、排管、交叉跨越管道及直埋电缆沟深度、宽度、弯曲半径等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
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
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
隧道内照明、通风符合设计要求;
2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电缆外观应无损伤,当对电缆的外观和密封状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埋电缆与水底电缆应试验并合格。
外护套有导电层的电缆,应进行外护套绝缘电阻试验并合格;
4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位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诵油;油样应试验合格;
5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台,敷设电缆的机具应检查并调试正常,电缆盘应有可靠的制动措施;
6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中间接头位置应避免设置在交叉路口、建筑物门口、与其他管线交叉处或通道狭窄处;
7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8采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牵引机和导向机构应调试完好。
5.1.2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并和人并的防水层。
5.1.3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5.1.4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型号、规格应相同。
5.1.5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5.1.6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大于表5.1.6中所列数值。
表5.1.6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mm)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支持点间的距离允许为800mm。
5.1.7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表5.1.7电缆最小弯曲半径
注:
表中D为电缆外径。
5.1.8粘性油侵纸绝缘电缆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最大位差,不应超过表5.1.8的规定;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适应于高位差的电缆。
表5.1.8粘性油浸纸绝缘铅包电力电缆的最大允许敷设位差
5.1.9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
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5.1.10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5.1.10的规定,充油电缆总拉力不应超过27kN。
衰5.1.10电缆最大牵引强度(N/md)
5.1.11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110kV及以上电缆或在较复杂路径上敷设时,其速度应适当放慢。
5.1.12在使用机械敷设大截面电缆时,应在施工措施中确定敷设方法、线盘架设位置、电缆牵引方向,校核牵引力和侧压力(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参见附录A),配备敷设人员和机具。
5.1.13机械敷设电缆时,应在牵引头或铜丝网套与牵引钢缆之间装设防捻器。
5.1.14110kV及以上电缆敷设时,转弯处的侧压力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无规定时,不应大于3kN/m。
5.1.15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在切断后,应将端头立即铅封;塑料绝缘电缆应有可靠的防潮封端;充油电缆在切断后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任何情况下,充油电缆的任一段都应有压力油箱保持油压;
2连接油管路时,应排除管内空气,并采用喷油连接;
3充油电缆的切断处必须高于邻近两侧的电缆;
4切断电缆时不应有金属屑及杂物进入电缆。
5.1.16敷设电缆时,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在敷设前24h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应低于表5.1.16的规定;当温度低于表5.1.16规定值时,应采取措施(若厂家有要求,按厂家要求执行)。
表5.1.16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5.1.17电力电缆接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的位置宜相互错开;
2电缆明敷时的接头,应用托板托置固定;
3直埋电缆接头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结构或外设保护盒。
位于冻土层内的保护盒,盒内宜注入沥青。
5.1.18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
5.1.19标志牌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产厂房及变电站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