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白蚁防治项目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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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七)付款方式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五部分建筑面积一览表
1工程说明
1.1项目名称:
莆田玉湖新城陡门西洙片区安置房F、G、H地块及室外配套工程白蚁防治项目
1.2建设地点:
莆田玉湖新城陡门西洙片区安置房
1.3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397636.32㎡
1.4招标范围及内容:
白蚁防治项目
1.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6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1.7工期要求:
包治期15年,每年复查一次
1.8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1.9工程量按实结算
2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莆田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企业备案证书并通过莆建物[2012]67号关于公布莆田市房屋白蚁防治专项检查结果的通知的企业。
3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6现场踏勘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投标人不参加现场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6.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8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在2018年5月28日17:
30时前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2018年5月28日17:
30前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将在2018年5月29日17:
30时前,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镇街公开)网站(
9发包价
9.1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按新建房屋防治收费标准计取(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2]房572号)。
9.2发包价
本项目的发包价暂定为86万元,白蚁防治费用地下室及一层发包价为6元/平方米,二层及以上发包价为1元/平方米(地下室及一层建筑面积约94192.55平方米;
二层及以上建筑面积约303443.77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实结算,最终以实际完成白蚁防治工程量计取费用。
)。
10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
10.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6万元及以上。
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0.2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用信封包封,包封袋的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随同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前一并提交到开标会现场,以便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核查是否已交纳投标保证金。
10.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当场向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无息退还。
10.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1投标工期、质量及其他要求
11.1本招标工程项目包治期为15年,每年复查一次。
1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若质量验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在包治期内如发现蚁害,中标人应无偿并及时给予灭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责任。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12.2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生物或药物检测或建筑工程专业专职技术人员壹名(提供相应资格证书)、从事白蚁防治的专职人员贰名(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岗位证书);
注:
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并以该人员的技术资格证书、岗位证书上所署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相符为认定标准(若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该人员社保(近6个月内的投标人企业为该人员缴纳的)
缴费证明;
(3)莆田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企业备案证书;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应密封完整。
外包封上应写明:
①招标人名称;
②招标编号;
③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14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1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9时3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4楼会议室
14.2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莆田市新建房白蚁防治备案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会。
14.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按14.2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4)投标人未通过莆建物[2012]67号的企业的;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提交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
(五)开标、评标、定标
15开标
15.1开标会定于2018年5月31日9时30分在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4楼会议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15.2开标程序: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
(3)唱标并作相应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唱标内容为: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其它必要的内容。
16评标
16.1本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法方式确定中标人。
16.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16.3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
16.3.1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6.3.2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
16.3.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6.3.4白蚁防治费用投标报价及投标单价高于或低于本招标项目发包价及单价的;
16.3.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17确定中标人
17.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17.1.1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17.1.2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1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后入档。
17.3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若少于3个的,则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7.4经过审查,若少于3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7.5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镇街公开)网站(
18中标通知
在开标完成后3日内根据中标结果,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19签订合同
19.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承包合同。
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9.2招标人应在签订承包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19.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取消投标保证金。
19.4中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工程延期风险,不另行计取因工程延期产生的相关费用。
19.5本项目有可能分地块或分栋施工,由此产生的多次进出场等相关费用不另计。
19.6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有部分项目若因政策性原因取消或不能实施施工,未施工楼房的相关防治费用不予计算。
20履约保证金
20.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在签订合同之前交纳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506035000520.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
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交)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
21付款方式
21.1中标人按进度情况,向招标人申请并经招标人确认后,分三次付清合同价款。
21.2第一次付款时间为:
本项目地下室全部竣工后防治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实际面积和单价申请后三个月内按50%的比例支付。
第二次付款时间为:
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并防治完成按实际面积和单价申请后三个月内按30%的比例支付。
第三次付款时间为:
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包治期15年满后按实际防治面积和投标单价申请后三个月内结算付清尾款。
若因财政审批手续原因导致延期支付工程款的,该延期时间段的工程款不计取相应利息。
22、本项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2号、莆建物[2012]66号、莆建物[2012]67号、闽建房[2007]19号、闽价[2002]房572号、财税[2017]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屋白蚁防治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建设的项目,确定乙方为白蚁预防施工单位,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建筑白蚁预防施工任务达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