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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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用工器具由机修车间按本制度管理;
5、车间公用工器具是指本车间生产设备维护维修用的工器具,供本车间各班组公用。
车间公用工器具由各车间按本制度管理;
6、班组公用工器具是指各维修班组日常生产设备维护维修用的工器具,供本班组使用。
班组公用工器具由所在车间按本制度管理,日常保管、维护、维修由各班组负责;
7、个人工器具是指因维修分工不同而配置的满足最基本的日常工作所需要的工器具。
个人工器具由所在车间按本制度管理,日常保管、维护、维修由持有人负责;
8、本制度仅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生产设备维护维修用的工器具,以下简称工器具。
第二节各级工器具配备管理的职责
一、机动部作为公司级工器具管理机构其职责:
1、负责建立、修订、完善公司工器具管理制度;
2、负责审定个人、班组、车间、公司工器具配置标准,建立公司生产工器具配置表,表样见《公司生产工器具配置标准表》;
3、负责建立公司工器具台帐,并动态管理。
表样见《公司生产工器具台帐》;
4、负责公司公用工器具的配置、申购、维修及报废工作:
A负责鉴定各部门工器具的损毁情况,批准以旧换新;
B负责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工器具管理维护工作进行监查,并对违规行为依据本工器具管理处罚办法报总经理批准实施处罚;
。
C机动部经理作为工器具公司级管理责任人,对上述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条各车间作为公司车间级的工器具管理机构,其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工器具管理制度,并可根据需要建立车间工器具管理办法。
2、负责建立本车间各级工器具配置标准,填写《公司生产工器具配置标准表》经机动部、总经理批准,机动部备案。
3、负责建立本车间各级工器具台帐,详细记录《公司生产工器具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4、负责鉴定本车间工器具的损毁程度,申请以旧换新。
5、负责监督、指导本车间各级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做好车间工器具的保管、维护和维修工作。
6、车间主任或设备主任作为工器具车间级管理负责人,对上述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7、各班组组长作为班组工器具管理负责人,对本班组公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维护负责。
8、个人对各人所持工器具的保管、使用、维护负责。
各部门不按规定建立相关管理文档,或管理文档填写不及时、不清晰、不完整者,对其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节工器具的配置请购
1、各车间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制定车间工器具配置表,报机动部核定汇总为《公司工器具配置表》,报总经理批准。
凡列为《公司工器具配置表》的工器具称为标准配置工器具;
2、各车间需新增工器具种类或变更工器具配置标准,必须提出正式的书面变更申请,按《公司工器具配置表》项目说明变更原因及变更内容。
机动部核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同意后予以变更。
书面变更申请交由机动部存档;
3、机动部核定每种工器具的最低库存量,并将最新的《公司工器具配置标准表》下发给库房,库房根据《工器具配置表》核定的最定库存量,填写标准工器具请购单,由采购部完成采购入库;
4、采购部按照库房的工器具请购单及时采购相关工器具,保证工器具的最低库存量;
5、采购部必须严格控制采购工器具质量,如因工器具质量不合格或采购不及时造成生产、设备、人身安全受到损失时,对采购人员处以100元罚款。
第四节工器具的领用发放
1、标准配置工器具的发放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
2、各种工器具因各种原因失效后,由该工器具的责任人应如实完整填写《工器具报损申请单》及《领料单》,报相关工器具管理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持《工器具报损申请单》、《领料单》及失效工器具到库房更换新工具。
3、价值在100元以下的工器具,由车间工器具负责人审批《工器具报损更换单》、《领料单》即可;
价值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工器具,由车间工器具负责人和机动部逐级审批《工器具报损更换单》、《领料单》;
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工器具,由车间工器具负责人、机动部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工器具报损申请单》、《领料单》。
4、工器具的更换无特殊情况要求必须在每周一下午统一集中办理,各车间必须将《工器具报损申请单》存档。
5、库房人员核实手续完备后,回收失效工具,发放新工具,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发放工具。
库房人员不按规定发放工具者,处100元罚款。
6、如果库房暂时没有该工器具的库存,《领料单》及失效工器具,等工器具到货后及时通知领用人领取。
库房人员通知不及时导致因缺乏工器具使生产受到影响者,对库房人员处以100元罚款。
7、各部门生产工器具必须按本制度进行管理,未列入《公司工器具配置标准表》的生产工器具,库房一律不得发放。
第五节工器具的使用、保管、维护、维修、报废、外借
1、公司公用工器具由机修车间负责管理及日常保管维护维修,车间公用工器具由各车间负责管理及日常使用保管维护维修,班组工器具由各班组所在车间负责管理,日常使用保管维护维修由本班组负责,个人工器具由个人所在车间负责管理,日常使用保管维护维修由本人负责。
2、各部门工器具管理负责人每月必须对本部门工器具清查盘点一次,认真检查所有工器具的数量及状态,出现丢失或损坏及时按本制度处理,并做好记录。
机动部将会同各车间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不执行,对责任人罚款50元,如因不执行本条规定导致工器具管理混乱或造成生产影响,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工器具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工器具。
违章使用造成工器具失效者,按价赔偿后,予以旧换新。
4、工器具持用人或责任人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工器具。
如有丢失,按价赔偿后,予以换新。
5、工器具持用人或责任人必须精心维护好自己的工器具。
如因维护不善造成工器具失效者,按价赔偿后,以旧换新。
6、公司配置的工器具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维护不力造成失效或丢失从而影响工作者,处以100元的罚款。
7、工器具持用人或责任人必须尽力修复失效工器具,尽量减少报废和外修,努力降低工器具使用成本。
8、具有维修价值的工器具必须进行修复使用,各级工器具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随意以旧换新报废工器具。
9、公司内部不具备维修能力,但可外修的工器具由各车间填写《外修申请单》交采购部联系外修。
经采购部确认无外修价值可以报废的工器具以旧换新。
10、库房统一保管以旧换新的废旧工器具,定期联系采购报废销毁,不得重新流入公司内部。
一经发现拿废旧工器具重复以旧换新者,将按偷盗公司财产处理,并对库房主管处以100元罚款。
11、公司所有工器具无论是外借给个人还是外借给其他公司都必须办理外借手续,未办理借用手续或手续不全者私自将工器具外借他人使用者按盗窃公司财物处理。
12、外借工器具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用工器具名称、规格、价值,以及借用原因和价值在100元以下者,需经车间工器具负责人批准,价值在100元至500元之间者,须经车间工器具负责人和机动部经理批准,价值在500元以上者,须经车间工器具负责人和机动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
第六节处罚
各部门责任人员不按本制度执行,造成工器具管理混乱或影响生产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七节其它
1、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及维修相关车间的工具管理;
2、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内部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