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环境状况公报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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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钱塘江水质状况为优,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95%,干、支流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为100%。
苕溪水质状况为优,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100%。
运河及城市河道水质有所改善,运河干流断面已全部消除劣V类。
西湖水质状况优,平均透明度1.6米。
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
千岛湖水质状况优,平均透明度4.41米。
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Ⅰ类水质标准。
图1杭州市各流域氨氮浓度变化图
图2杭州市各流域总磷浓度变化图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优,12个国控饮用水水源地点位水质保持稳定,达标率均为100%,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大气环境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市区环境空气中SO2年均浓度为12μg/m3,同比下降25.0%,与2014年相比下降42.9%,符合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
NO2、PM10、PM2.5的年均浓度分别为45μg/m3、79μg/m3、49(48.8)μg/m3,分别超标0.13、0.13和0.40倍,但同比分别下降8.2%、7.1%、14.0%,与2014年相比分别下降10.0%、19.4%、24.6%。
降尘平均浓度为4.97吨/平方公里·
月,达到浙江省控制标准,同比下降2.74%。
图32014-2016年杭州市区空气质量主要参数年均浓度对比图
1、环境空气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杭州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60天,优良率71%。
与2015年相比,优良天数增加18天,优良率上升4.7个百分点。
与2014年相比,优良天数增加32天,优良率上升8.5个百分点。
杭州市区PM2.5达标天数306天,达标率83.6%,与2015年相比,达标天数增加23天,达标率上升6.1个百分点。
与2014年相比,达标天数增加51天,达标率上升13.7个百分点。
图42014-2016年杭州市区空气质量对比图
淳安县、桐庐县、建德市、临安市、富阳区等5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341天、332天、337天、312天、318天,优良率分别为94.7%、91.0%、92.3%,85.2%、87.4%,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图52016年杭州市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示意图
(备注:
以上1-10月份数据来源于浙江省区域大气环境数据管理应用系统,
11-12月份数据来自国家平台。
)
2、酸雨
杭州市大部分地区处在较重酸雨区。
酸雨污染处于较重水平,污染程度总体比上年度有减轻。
酸雨率71.6%,比上年下降12.4个百分点。
杭州市降水pH年均值为4.92,比去年略上升,降水pH值范围为3.40~7.75,最低值出现在中心城区。
表1杭州市酸雨区分布情况一览表
年度
轻度
中度
较重
重
2015
\
建德市
中心城区、余杭区
萧山区、富阳区、临安市、
桐庐县、淳安县
2016
余杭区、淳安县
中心城区、萧山区、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
富阳区
(三)声环境
杭州市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是我市环境噪声的主要来源。
1、区域环境噪声
杭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为56.4分贝,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
桐庐县质量等级为好,其他区、县(市)质量等级为较好。
图6杭州市区域环境噪声变化图
2、功能区噪声
除杭州市区1类标准适用区昼间噪声超标1.8分贝外,其他区、县(市)各类标准适用区昼间噪声均达标。
3、道路交通噪声
杭州市区道路交通噪声为68.7分贝,质量等级为较好,其他区、县(市)道路交通噪声为62.5~69.5分贝,除淳安县质量等级为较好外,其余均为好。
图7杭州市交通噪声变化图
(四)固体废物
2016年,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50.28万吨,综合利用量374.04万吨,处置量73.44万吨,无害化处置利用率99.37%。
2016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24.74万吨,综合利用9.27万吨,处置量14.55万吨,无害化处置利用率96.28%;
医疗废物产生量2.34万吨,无害化集中处置率100%。
2016年市区生活垃圾清运量为365.47万吨,通过填埋、焚烧等方式处置,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置率100%。
(五)辐射环境
全市有放射源单位198家,放射源1239枚,核技术利用单位869家,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六)生态环境
1、耕地/土地资源
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末耕地保有量为317万亩。
根据我市2016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一上”数据,至年底,实际耕地面积为336万亩。
全市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面积1.45万亩,均实行先补后占,补充耕地的面积与质量不低于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面积与质量。
2、水利/森林资源
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319.3立方米;
人均年综合用水量372.6立方米;
城镇居民人均年生活用水量60.4立方米;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用水量51.7立方米;
城镇公共用水量人均140.5立方米;
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433.5立方米;
水资源利用率16.1%(不包括过境水资源量)。
我市林地、森林面积增速明显。
全市林地面积1767.96万亩,同比增加5.69万亩;
森林面积1652.49万亩,同比增加8.14万亩;
活立木总蓄积6313.52万立方米,同比增加415.33万立方米,蓄积增长具有较大潜力。
全市森林覆盖率为65.54%,同比上升0.32个百分点。
全市森林生态功能指数为0.497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各种森林类型产生生物量944.35万吨,新增森林生态价值945.84亿元,平均每亩新增森林生态效益5723元。
三、措施与行动
(一)水污染整治工作
饮用水源保护。
巩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成果,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和短信提醒。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排查和整治。
修订《杭州市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要求、健全机制。
完成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推进跨界饮用水源地保护。
五水共治(治污水)。
深化水污染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创新运用多种末端截流方式,削减入河污染。
二是实施“清水入城”工程。
先后投运10个“清水入城”工程,每日引入城市内河800万吨清水,内河透明度最高可提升1-2米。
三是开展“小微水体”治理。
对7500条沟渠、7060座池塘进行排查,绘制出水系图;
对重要沟渠和池塘全面整治并实施长效管理。
四是创设“三色预警”机制。
对治水整体工作进展慢的地区一并实施预警,累计已有405条河(次)及21个(次)地区被预警。
五是构建“智慧河长”平台。
依托“共建共享”的互联网思维,在全省率先开发“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及APP,目前平台总访问量已达53万多人次。
(二)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强势推进“五气共治”工作,一是推进地方立法,逐步完善法规体系。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8月出台了《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二是持续深化燃煤烟气治理。
在完成萧山电厂、半山电厂燃煤机组关停的基础上,又完成关停热电锅炉19台、超低排放治理87台;
10蒸吨/小时以上工业企业燃煤锅炉关停15台,完成清洁化改造106台。
累计完成4295台10蒸吨/小时以下小燃煤锅(窑)炉淘汰或改造。
三是全面开展工业废气治理。
淘汰落后产能企业213家,完成低小散企业整治874家。
完成重点行业VOCs排放清单编制。
开展VOCs整治,削减排放4000余吨。
四是不断强化车船尾气治理。
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控制车辆有序增长。
2016年全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7886辆。
督促落实油气回收,全市加油站、储油库回收汽油1094吨。
五是深入推进扬尘灰气治理。
制定出台《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查处违法渣土运输车辆1785辆,查处随意倾倒渣土745起。
对302条道路实施月度重点洒水和冲洗作业,招募300名民间“路长”,强化社会监督。
六是继续加强餐饮排气治理。
加强执法监管,共整治无证无照小餐饮2733家。
实施露天秸秆焚烧长效管理,综合利用率达91.9%。
(三)声、固废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
噪声管理。
开展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专项行动,组织在媒体上刊登《杭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加强全市夜间施工管理。
固废管理。
一是加强危险废物执法检查,加大专项执法力度。
二是开展危险废物“清零”行动。
将我市易燃、易爆、易腐蚀类危废产生企业作为清零行动整治重点。
三是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
推进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着力解决危废处置能力缺口。
全年新增危险废物处置单位3家,处置能力9.2万吨。
全市危废经营单位达到29家,年处置能力125万吨。
系统备案市外危废经营单位26家。
四是规范污染土壤治理修复。
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企业退役场地排查行动,确保工业企业退役场地安全利用。
辐射管理。
开展电离、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及监督性监测工作,市本级抽查、抽测120家辐射工作单位。
完成市级辐射应急预案修编和市级辐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制定,开展市级辐射应急演习。
开展完成5个饮用水水源的状况调查及饮用水源周边放射性污染源调查工作。
加强辐射安全许可监管,全年审批验收辐射项目78个。
督促送贮闲置、废弃放射源137枚,送贮率100%。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森林资源保护。
一是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二是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工程。
全市完成造林更新7.21万亩,完成平原绿化2.15万亩,完成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6.71万亩,实施850万亩生态公益林建设。
三是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
实现最严格的林地管理,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加强森林灾害防控、林业执法力度和林业基础建设,优化林业发展环境。
四是建立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体系,开展市县联动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年度监测。
水土保持情况。
全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22平方公里。
生态补偿机制。
深化生态补偿机制,修订《杭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全市所有区域纳入补偿范围,开创性地将奖惩要素纳入生态补偿分配机制,实现因素分配和奖惩相结合,生态补偿资金增加到1.55亿元。
四、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