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东南大学教务处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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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东南大学教务处Word下载.docx

力争到2015年,使参与“卓越工程师计划”的专业领域涵盖我校所有优势工科专业类,形成具有东南大学特色,能够满足未来卓越工程师知识、能力和素质发展要求的现代高等工程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二、培养标准

1、学校标准

根据“卓越工程师计划”国家培养标准,结合东南大学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以及国内外学科和社会发展的特点,制定东南大学“卓越工程师计划”培养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1)具有丰富的人文知识与素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熟悉并遵守相应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具有信息获取、知识更新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具有综合运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有创新性思维和系统性思维的能力;

具有研究开发和综合设计能力;

具有创新创业意识。

(3)具有优良的领导意识和组织管理能力、良好的交流沟通、团队合作和环境适应能力;

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4)具有从事工程设计和技术研究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与经济管理知识;

掌握扎实的工程原理、工程技术和本专业的理论知识,了解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先进生产方式以及本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

2、专业标准

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院(系),根据学校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专业国际认证要求,制定专业标准,要求细化到具体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实现矩阵(参照附件模版编制)。

3、研究生培养标准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与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标准另行制订。

三、培养模式

“卓越工程师计划”学生培养采取本科、硕士、博士三阶段贯通式培养方案,实施分阶段,多出口分流的动态培养机制。

其中,本科生、研究生各阶段学生在合作企业实习与实践的累计时间不少于1年;

实行双导师制;

部分课程或课程的部分内容、实践环节和系列专题,可由企业教师授课,也可校内教师与企业教师共同讲授,授课地点可在学校或企业;

本科生毕业设计和研究生毕业论文要求是企业的实际项目,即真题真做。

部分课程或实践环节要求采用双语或英文教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与联合培养。

四、培养方案

1、校企联合培养机制

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院(系),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合作企业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合作企业应与学校签署协议,共建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基地,联合申报省级、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养自企业,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作企业条件

合作企业应在行业内有影响、发展潜力大、与学校有紧密合作关系或合作需求;

有专门的教育培训部门、设施、师资、资金;

有国际交流与合作关系的国内外一流企业。

3、培养标准实现矩阵

根据专业培养标准,整合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要求明确学生培养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具体内容,并将其落实到各课程、实践环节与专题中,要求给出清晰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实现矩阵。

4、教学方式与考核

鼓励采用研究式、交流探讨式、自主式、PBL式(以问题为导向的模式)、CDIO式(构思、设计、实现、运作的模式)、实践式(置身实际工程环境的教学模式)和团队式,以及国际式(置身国际化环境的教学模式)等其他注重实际工程实践能力的教学方式。

考核方式可根据课程和实践环节特点,采用笔试、口试、报告、讲演、论文、作品、设计等多种方式,注重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团队合作精神等的评价。

5、企业培养方案

企业学习阶段的培养方案(按附件模板编制),要求包括①培养目标,②培养标准,③课程与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要求、内容、教材与资料,④知识、能力与素质实现矩阵,⑤学习与实践计划安排,⑥培养学生计划人数、师资配备、教学与实践条件及其设施,⑦质量标准与考核,⑧管理与安全措施。

企业阶段学习一般要求累计达到8-10学分(或128学时-160学时)。

五、实施领域与进度安排

1、专业领域

我校首批“卓越工程师计划”将在土建交通类、电子信息类、机械能环类等专业领域中,选择在产学研方面已经取得较好基础的国家特色专业和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专业实施。

到2015年,使“卓越工程师计划”涵盖所有优势工科专业类。

2、生源与规模

“卓越工程师计划”采取分阶段培养、分阶段学籍管理,学生必须在当前阶段学习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高一阶段的学习。

卓越班本科生可以多渠道分流培养:

(1)免试或考试进入工程硕士或学术硕士学习;

(2)保留学籍1-2年到企业工作,再回学校完成硕士学习;

(3)出国留学或就业等。

本科阶段生源:

从2010级开始,一年级学生实行专业类培养,专业分流后在实施专业组建计划“卓越班”。

“卓越班”学生数由实施专业的条件和学生的需求决定,当学生的需求大于学生计划数时,通过学生一年级的学分绩点等排名择优遴选。

“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院(系)在组建卓越班时,应统筹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国际化培养推进工作,实现优秀人才卓越化、国际化、研究型集成培养的要求。

2011年进入“卓越班工程师计划”的本科生人数不低于200人,到2015年,不低于600人。

研究生阶段生源:

通过免试推荐研究生或研究生入学考试选拔。

培养规模待顶定。

3、进度安排

2011年2月-2011年3月:

试点院(系)选择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培养协议书(模板见附件),组建专业建设委员会和师资队伍;

编制企业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确定培养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标准,完成将其落实到各课程与实践环节的实现矩阵;

确定在各年级进入“卓越工程师计划”的学生规模。

3月30日前将“卓越工程师计划”实施方案,包括企业培养方案、学生规模及预算经费等报教务处。

2011年4月-2011年5月:

修订卓越工程师培养有关课程与实践环节的内容与方式,包括大纲、教材、课件与资料等,完成企业教师聘任工作,落实各课程、实践环节指导老师,5月30日前将名单报教务处。

2011年7月开始,试点院系根据确定的“卓越工程师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已开始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院(系),继续做好深化、改进工作。

六、组织管理

为更好地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领导和协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和院(系)分别成立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工作组和办公室等机构。

1、东南大学“卓越工程师计划”领导小组与工作职责

组长:

易红

副组长:

郑家茂王保平

成员:

黄大卫熊宏齐刘松玉李鑫郭小明任卫时

李建清归柯廷史兰新孙岳明李爱群仲伟俊

秘书:

熊宏齐(兼)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为全面领导、规划、组织、协调“卓越工程师计划”的实施。

2、东南大学“卓越工程师计划”专家委员会与工作职责

主任:

韦钰

齐康尤肖虎吕志涛戴先中王炜

时龙兴孙伟

钱方(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

袁爱进(三一重机有限公司)

李松岗(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

陈兴汉(栖霞建设集团)

李印杲(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黄健(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涛(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

凌九忠(江苏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张继文

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审查学校“卓越工程师计划”的培养目标、标准与方案,各专业培养标准,实施方案,考核方式等;

审查相关规定与文件。

4、东南大学“卓越工程师计划”办公室与工作职责

副主任:

熊宏齐刘松玉

张继文朱明袁榴娣孙莉玲许映秋郑建勇

王利况迎辉钱杰生

崔军

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组织审定“卓越工程师计划”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校企合作、国际合作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卓越工程师计划”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和文件,就“卓越工程师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各教学环节落实、教学条件建设、质量考核、学籍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

5、院(系)“卓越工程师计划”实施工作小组和专业建设委员会组成与工作职责

院(系)工作组组长由院(系)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院长(系主任)担任。

院(系)工作组负责制定培养标准和培养方案,研究确定其招生、选拔与分流方式,负责“卓越工程师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各教学环节落实、教学条件建设、质量考核、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工作。

专业建设委员会由9人以上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40%来自合作企业,专业建设委员会负责制定培养目标、培养标准、教学计划,课程体系,考核方法与评价标准。

七、保障措施

1、师资队伍

“卓越工程师计划”的教师由学校教师和企业教师共同组成,经考核择优上岗。

学校教师应聘任具有4年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并已具备解决本学科工程领域实际问题能力的教授与骨干教师。

具有国家或国际注册师资格的教师优先聘任。

企业教师应聘请从事技术工作4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的高级工程师或技术骨干。

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企业专家和具有技术培训经历和能力的企业专家优先聘任。

企业教授级高工可聘为课程教授,高级工程师可聘为课程副教授,技术骨干可聘为课程讲师。

2、其他保障措施

(1)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1年以上;

(2)学校各类实验室、共享实验平台优先向卓越班学生开放;

(3)为“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院系提供建设与运行经费;

(4)配备班主任,对在企业学习实践的学生加强教育与管理,做好知识产权教育和安全教育;

(5)为学生及教师在企业实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企业、高校和学生本人应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三方联合培养协议,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明确企业、学校和学生三者的职责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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