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人行通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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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

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

(8)在路堑、沟槽边缘固定栏杆柱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

钢管离路堑、沟槽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9)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栏杆柱时,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

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

(10)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m。

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

2.在现况道路上施工时,应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安排、现场交通与环境状况,编制交通疏导方案,经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3.用斜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拆斜道必须由架子工操作。

使用前,必须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2)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确认安全;

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合格。

(3)斜道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栏杆不得伸出栏柱。

(4)施工前,应根据运输车辆的种类、宽度、载重和现场环境状况,对斜道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

(5)斜道应坚实、直顺,不宜设弯道;

斜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1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

(6)防护栏杆材料、搭设方法、固定措施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4.作业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

(2)使用潮湿聚酰胺纤维绳吊索、吊带时,其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15%。

(3)用纤维吊索捆绑刚性物体时,应用柔性物衬垫。

(4)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禁止与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防止受环境腐蚀。

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

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

(5)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

(6)使用中受力时,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

(7)吊索和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

潮湿后不得加热烘干,只能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

(8)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

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得超过20°

(9)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10)人造纤维吊索、吊带的材质应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

大麻、椰子皮纤维不得制作吊索;

直径小于16mm细绳不得用作吊索;

直径大于48mm粗绳不宜用作吊索。

(11)纤维绳穿过滑轮使用时,轮槽宽度不得小于绳径。

(12)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

绳索捻距增大;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严重折弯或扭曲;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已报废的绳索严禁修补重新使用。

(13)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纤维表面粗糙易剥落;

吊带出现死结;

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14)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5.进入基坑、沟槽和在边坡上施工应检查边坡土壁稳定状况,设攀登设施,确认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6.使用三角架、倒链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拉动链条必须一人操作,严禁两人以上猛拉;

作业时应均匀缓进,并与链轮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动。

严禁人员站在倒链的正下方。

(2)倒链安装应牢固,使用前应检查吊架、吊钩、链条、轮轴、链盘等部件,确认完好。

(3)吊物需在空间暂时停留时,必须将小链拴系在大链上。

(4)使用时,应先松链条、挂牢起吊物、缓慢拉动牵引链条;

起重链条受力后,应检查齿轮啮合和自锁装置的工作状况,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起吊作业。

(5)三角架应置于坚实的地基上,支垫稳固;

底脚宜呈等边三角形,支腿应用横杆件连成整体,底脚处应加设木垫板。

(6)作业中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状况,确认制动有效;

齿轮应经常加油润滑。

(7)三角架的支腿应根据被吊装物的质量进行受力计算确定;

三支腿顶部连接点必须牢固。

(8)使用的链葫芦外壳应有额定吨位标记,严禁超载;

气温在10℃以下,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一半。

(9)倒链使用完毕,应拆卸清洗干净,注加润滑油,组装完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保持链条不锈蚀。

(10)人工移动三脚架时,应先卸除倒链;

移动时,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每支脚必须设人控制,移动应平稳、步调一致。

(11)吊装过程中,吊物下方严禁有人。

(12)暂停作业时应将倒链降至地面或平台等安全处。

7.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附近施工时,应集中、快速和倒段施工,减少外露沟槽的时间,维护人行安全。

8.作业中使用金属吊索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在吊钩上焊补、打孔;

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

(2)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时封闭锁必须拧紧;

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

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扭转变形超过10°

;

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其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分别报废。

(4)吊索具应由有资质的生产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并经试吊,确认合格。

(5)钢丝绳结构形式、规格和强度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用于吊挂和捆绑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用于卷扬机时,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

(6)钢丝绳切断时,应在切断的两端采取防止松散的措施。

(7)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

37的钢丝绳,编绳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0%计。

(8)钢丝绳使用完毕,应及时清理干净、加油润滑、理顺盘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

9.用起重机吊运构件、混凝土、模板等符合下列要求:

(1)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场地松软时必须加固,并确认合格;

在临近沟槽、基坑边作业时,应根据土质、槽(坑)深、槽(坑)壁支护结构情况、起重机械及其吊装构件等质量和环境状况,确定安全距离,且不得小于1.5m。

(2)操作工和吊装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吊装作业应设信号工指挥;

作业前,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安全。

(4)严禁起重机在电力架空线下方作业,需在线路一侧作业时,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表2-7的要求。

(5)起吊较大的构件、模板等吊物应拴系拉绳。

(6)作业前,应了解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线路、建(构)筑物和被吊物质量与形状等情况,掌握吊装要点。

10.使用汽车、机动翻斗车应符合运输机械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

(2)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1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

(3)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4)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

(5)卸土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

2.5.2地下人行通道工程钢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人工搬运钢筋时,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动作协调;

搬运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周围环境和架空物状况,确认环境安全;

作业中应按指定地点卸料、堆放,码放整齐,不得乱扔、乱堆放;

上下传递钢筋时,作业人员必须精神集中、站位安全,上下方人员不得站在同一竖直位置上;

需在作业平台上码放钢筋时,必须依据平台的承重能力分散码放,不得超载。

2.使用起重机吊运较长材料和骨架时,必须使用专用吊具捆绑牢固,并应采取控制摇摆的措施。

严禁超载吊运。

3.使用车辆运输钢筋,钢筋必须捆绑、打摽牢固。

现场应设专人指挥。

指挥人员必须站位于车辆侧面安全处。

4.钢筋加工宜集中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原材料、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类码放整齐。

(2)钢筋加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3)应按设计规定的材质、型号、规格配料制作。

(4)现场需设钢筋场时,场地应平整、无障碍物;

钢筋原材料、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型号码放整齐;

余料等应集中堆放,妥善处理。

(5)钢筋加工场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机械旁应设置机械操作程序牌。

2)加工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操作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4)加工机具应设工作棚,棚应具有防雨(雪)、防风功能。

5)加工场必须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脂和棉丝等易燃品。

6)含有木材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场,必须设置严禁吸烟和防火标识。

7)加工场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8)加工场应单独设置,不得与材料库、生活区、办公区混合设置,场区周围应设围挡。

9)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布置加工机具、料场与废料场,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

10)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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