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则矿井水深度处理项目 环评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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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大海则矿井水深度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9年6月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20

三、环境质量状况 22

四、评价适用标准 25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8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41

七、环境影响分析 42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61

九、结论与建议 64

附件:

附件1 备案文件

附件2 大海则煤矿矿井水监测数据

附件3 环境监测报告

附件4 榆林市环境保护局横山分局关于大海则矿井水深度处理项目环评标准的函

附表:

附表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2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大海则矿井水深度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姜殿臣

联系人

姬虎平

通讯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

联系电话

15540602020

/

邮政

编码

100010

建设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区能源化工产业南区

立项审批部门

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项目代码

2019-610836-46-03-

005933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4690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建筑面积

(m2)

20350

绿化面积

(m2)

/

总投资

(万元)

65000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620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

9.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0年6月20日

工程内容及规模:

1、概述

(1)项目背景及由来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煤矿是年产1500万吨的现代化矿井,系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煤制烯烃转化项目的配套煤矿。

2018年1月12日国家环保部以环审〔2018〕6号批复该煤矿环评文件。

该文件要求“矿井水经处理后,回用部分用于选煤厂生产补充水和洗衣房用水、井下消防洒水。

产生的浓盐水优先用于井下黄泥灌浆,其余与剩余矿井水经管输至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项目(以下称甲醇醋酸系列项目),再经回收利用装置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

为加强水环境保护,满足矿井水回收利用要求,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

司拟建设大海则矿井水深度处理项目。

榆林高新区管委会以榆高新发〔2019〕13号

74

确认了项目备案,建设内容为“建设处理量为1500m3/h大海则矿井水深度处理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大海则煤矿与本工程均属于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本工程属于4690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矿井水的收集、处理与利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订),本工程属于“三十三,98、海水淡化、其他水处理和利用”,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a.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

三、煤炭中的11.“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对照《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陕发改产业[2007]97号),不属于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项目建设符合陕西省产业政策。

2019年2月20日榆林高新区管委会以《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大海则矿井水深度处理项目备案确认的通知》(榆高新发〔2019〕13号)通过了项目备案。

本工程满足产业政策要求。

b.规划符合性

本工程位于榆横工业区,2018年7月25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环环评函

[2018]146)出具了《榆横工业区发展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本工程与榆横工业区发展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见表1-1。

表1-1 本工程与《榆横工业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

文件

要求

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

榆横工业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工业废水,可通过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减少废水产生量,对产生的排水应遵循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别处理,处理后回用或再利用的原则,尽可能做到工业废水不外排。

对煤化工行业,建议要求采取先进的废水深度处理技术,做到废水能全部回用于生产;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浓相水可采用

HTRO脱盐系统、WST蒸发结晶单元等工艺

设备对浓盐水进行浓缩结晶,淡水全部用于

本工程采用蒸发结晶工艺实现废水不外排,废水采用结晶分盐工艺,淡水全部回用。

杂盐委外处置

符合

回用至工业。

(1)制定相应管理措施,保证工业区周边矿 本工程属于矿井水深度处理工程 符合井水得到全部综合利用

本工程设有严格的三级防控体系,风险防控措施依托甲醇醋酸系列项目,甲醇醋酸系列项目风险防控措施已通过榆林市环保局验收合格。

其中一级防控措施为装置区围堰,正常

风险防范措施:

各企业应建设事故水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出厂区。

生态红线:

本次评价认为,本规划区榆横工业区范围内

工况下收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

后进入初期雨水池,事故状态下收集事 符合故废水,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池;二级

防控措施为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通过设置在设备区四周的围堰排水沟汇集,再通过管道进入甲醇醋酸系列项目事故水池。

三级防控措施为全厂事故水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现有的历史文物古迹主要有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及石窟寺和墓碑,这些文物古迹中目前仅有保宁堡遗址、石寺洼石窟、居龙寺、

长城保护及生态防风屏障区4处被列为重点文本工程位于榆横工业区范围内,本工程

物保护单位,虽然文物保护单位未划入陕西

省生态红线,但仍应该进行重点保护,结合

评价范围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和生态红 符合

线

本规划的文物保护规划,建议将保宁堡遗址、

石寺洼石窟、居龙寺、长城保护及生态防风屏障区以及潜在可能列入文保单位名单的历史古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三级标准进行保护。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规划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及区域环境质量、资源现状,本次评价对入园企业提出以下准入要求。

(1)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禁止进入园区;

(2)国家淘汰、削减或限制的产品和生产工艺禁止进入园区;

(3)国家禁止投资建设的工艺,产品禁止进本工程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

入园区; 能力、工艺和产品;国家淘汰、削减或

(4)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禁止进入园区限制的产品和生产工艺;国家禁止投资

建设的工艺,产品禁止进入园区;限制

(5)国家明确禁止建设的“十五小”项目,

“新五小”本工程禁止进入园区;

和禁止外商投资产业;国家明确禁止建

设的“十五小”本工程,“新五小”本工程;符合

(6)存在严重污染,且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本工程废水不外排,废气能够稳定达标;

禁止进入园区; 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准人要求;符

(7)其他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禁止的项目合规划区及各产业园区产业定位。

生产

禁止进入园区。

(8)不符合规划区及各产业园区产业定位、污染排放较大的行业禁止进入园区。

(9)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禁止进入园区。

(10)能化产业入园还必须满足以下相关要求:

原料煤消耗必须满足煤基烯烃(t标煤/t甲醇)

≤1.4的要求,燃料煤必须满足煤基烯烃(t标

工艺或生产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煤/t甲醇)≤0.36的要求,新鲜水耗必须满足

(t标煤/t甲醇)≤5.3的要求。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督管理

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按有关要求进行登记,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进行处理处置。

本工程一般固废的处理处置方式包括厂外综合利用和填埋,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危险废物的处理方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置。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及修改单要求。

符合

审查意见

能源化工区新建煤制烯烃、芳烃、煤制油以及盐化工项目由企业内部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化工项目区初期雨水依托各厂收集处理,不

得外排。

本工程废水不外排。

初期雨水全部依托

甲醇醋酸系列项目收集处理

符合

园区针对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利用和处置。

园区内一般固体废物应积极寻求固废综合利用途径,积极引导和鼓励将锅炉灰渣、气化渣、脱硫渣等用于建材行业的企业发展,提供优惠政策,无法利用时依托渣场;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积极推行浓盐水分盐处置,减少浓

盐水回收处置产生的杂盐量。

本工程污泥等固废依托园区渣场、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矿井水处理装置采用分盐工艺,减少杂盐产量。

符合

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施。

入园各企业必须建设严格的“三级防控”体系。

本工程设有严格的三级防控体系,风险防控措施依托甲醇醋酸系列项目,甲醇醋酸系列项目风险防控措施已通过榆林市环保局验收合格。

其中一级防控措施为装置区围堰,正常工况下收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池,事故状态下收集事故废水,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池;二级防控措施为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通过设置在设备区四周的围堰排水沟汇集,再通过管道进入甲醇醋酸系列项目事故水池。

三级防控措施为全厂事故水池,

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符合

c.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的意见

为加强矿井水综合利,2018年榆林市政府发布了《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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