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MW风电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汇编Word格式.docx
《400MW风电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汇编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400MW风电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汇编Word格式.docx(9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4现场指挥与调度
4.1建设单位具体负责风电场建设的对外协调工作。
4.2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在建设期间代建设单位负责风电场建设期间的工程现场的组织与指挥。
4.2监理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现场实施监督与管理。
4.3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定期组织召开各主要参建单位(含建设方、监理、设计、施工、制造厂)主要领导人参加的月度计划分析会(主要领导人不得缺席),通报重要情况,研究关键问题,布置重大决策。
4.4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视工程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区域性、专业性的工程技术与进度方面的问题。
4.5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每周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参建单位主管安全项目领导、安检部负责人参加。
4.6监理公司每周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各参建单位参加,建设单位、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列席。
5报表
5.1施工承包单位应于每月25日提供当月工程月报,一式三份(包括完成工程量、施工产值、形象进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意见的书面报告)报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和监理公司。
5.2施工承包单位应于每周监理周例会前上报工程周报,一式三份(包括周计划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下周工作计划安排以及人员、机械、原材料配备),报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
5.3监理公司每月28日应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质量月报(包括验评项目情况及不合格项处理情况)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以利汇总上报。
重大质量事故按规定上报。
5.4施工承包单位按月提供安全月报,发生重伤、死亡、火灾等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5.5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每周五编制工程周报,每月末编制工程月报,上报建设单位和公司本部。
6现场安全管理
6.1施工承包单位现场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工作规程及风电场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6.2施工承包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及时通报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和监理公司。
在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研究处理办法时,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公司和有关部门领导应予以关心和帮助,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上级单位。
6.3在总承包管理单位统一组织领导下,施工承包单位应完善安全组织和安全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抓安全,使安全工作日常化。
6.4施工承包单位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活动计划,按期开展活动。
6.5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监督部门在业务上要接受本工程安全委员会及施工承包单位的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双重领导。
6.6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有权对现场的不安全问题提出监督意见,被提出意见的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6.7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任务书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
6.8施工安全管理细则,详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
7文明生产管理
7.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有关文明生产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有关工作。
7.2施工承包单位文明生产接受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及主管上级双重指导。
7.3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区域材料应堆放整齐,车辆按规定存放,并按规定路线通行,现场杂物应及时清理。
7.4总承包管理单位定期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参加单位共同对现场进行文明生产大检查,对不合格项下达整改通知,被要求整改单位应在限期内予以改正。
8消防、保卫管理
8.1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划分区域,由有关施工承包单位按划分区域负责管理,公共部分和交叉部位从各施工单位抽调力量由建设单位统一管理。
8.2施工承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现场消防保卫工作,要接受建设单位消防保卫组织的统一管理,同时也要接受地方消防、保卫组织的领导。
8.3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由起安委会统一进行部署,但各有关施工承包单位施工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仍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8.4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均应建立专门的消防保卫组织,制定严格管理制度,编制消防保卫工作计划。
全面开展有关消防、保卫工作。
8.5总承包管理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主管消防与保卫工作的专职人员,对现场消防和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
存在问题的单位应制定有关措施,及时予以改正。
9现场设计代表的管理
9.1工程开工后设计单位应委派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作为工地代表,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
9.2对于没有专职工地代表的专业出现设计问题时,应由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协调处理。
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现场所涉及各类会议的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战场风电场2×
49MW项目。
3职责
3.1总承包管理单位工程部负责协调项目部主持的现场会议明确的工作。
3.2总承包管理单位综合事务部负责项目部现场会议的会务工作。
3.3监理单位按照分工负责主持相关现场会议,并检查、督促会议纪要的落实工作。
4管理要求
4.1、施工调度例会
4.1.1调度例会为每周五下午2:
30召开,会议前各单位应在每周五12:
00前以统一的电子文本格式把本单位的周生产情况和需要协调的事宜上报至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监理单位。
4.1.2会议由监理单位总(副)监主持,总承包管理单位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现场土建、安装、调试等承包商的项目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部长,设计工代、设备厂家代表参加。
4.1.3调度例会的主要目的是沟通工程建设情况,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各单位存在的各种问题,同时对各参建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4.1.4、调度会议内容和发言顺序
4.1.4.1监理单位总(副)监总结上周工程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4.1.4.2施工承包商汇报上周施工完成情况,介绍下周施工进度,提出施工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4.1.4.3设计工代、设备厂家提出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并对有关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给予明确意见。
4.1.4.4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对相关单位提出的问题给予协调、答复。
4.1.4.5建设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项目领导提出要求并进行总结。
4.1.5监理单位负责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经总承包管理审阅、确认后由总监签发。
会议纪要格式详见附录2。
4.2安全(文明施工)例会
4.2.1安全(文明施工)例会为每周四上午9:
00召开。
4.2.2会议由总承包管理单位主持,参加人员为:
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负责人,各承包商生产经理和安全负责人。
4.2.3会议的内容为总结本周安全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重点。
4.2月生产(安全)会议
4.2.1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22日下午2:
30。
会议前各单位应在20日12:
00前以统一的电子文本格式把本单位的月生产(安全)情况、下月度计划和需要协调的事宜上报至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汇总、整理后上报总承包管理单位。
4.2.2会议由总承包管理单位项目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总承包管理单位项目总工程师、各部部长、安全主管,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安全),以及现场土建、安装、等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部长、计财部长、安全主管,设计工代、设备厂家代表参加。
邀请建设单位参加。
4.2.3月度会议内容和发言顺序
4.2.3.1各施工承包商汇报本月生产情况(安全、质量、进度),提出下月生产计划和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4.2.3.2监理单位总结本月安全、质量、进度等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4.2.3.3总承包管理单位项目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结本月工程的完成情况,结合本月工程进展情况,布置下月生产任务。
4.2.4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经审阅确认后签发。
4.3安委会会议
4.3.1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以会议通知为准。
4.3.2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参加人员为安委会成员。
4.3.3会议的任务是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定阶段性安全工作措施。
4.4质量例会
4.4.1会议由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主持召开,并出会议纪要。
4.4.2视工程进展情况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4.4.3参加人员为:
建设单位现场管理部、总承包管理单位工程部、监理公司相关专工、各施工单位总工和质量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可邀请现场工程质检站有关人员参加。
4.4.4会议主要内容:
围绕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分析近阶段施工质量情况,对各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价,提出存在的质量问题,并落实质量改进措施。
4.4.5学习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总结“三新”在工程中的运用情况,树立质量“亮点”。
推广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施工工艺。
4.5现场专题会议
4.5.1需多方协商、讨论、研究才能解决的专题,提出问题的一方可向总承包管理单位申请召开专题会议。
总承包管理单位审核后认为可行时,通知各方,说明会议的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同时对参会各方需携带/或编制的文件等提出要求。
4.5.2现场专题会议由总承包管理单位主持,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参加。
会议记录由主持单位负责。
4.6其他要求
4.6.1会议纪要中所达成的结论性意见应注明完成日期,对采取的措施应落实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4.6.2如果会议的任何结果影响了在此之前签订的协定或合同,则这种结果必须用正式文件确认。
正式文件的确认须由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
4.6.3跟踪“会议纪要”中待落实的内容,并以适当的方式对落实结果进行记录。
会议纪要应分发到参加会议的各方并留有分发记录。
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1.1实现合理使用场地,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
交通运输的组织;
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力能装置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置,保证现场交通道路、给排水系统和供电系统畅通。
建立良好的施工秩序,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2施工单位进驻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担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并根据总承包管理单位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所规定的用地范围,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绘制其总平面图。
该平面图需上报总承包管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2适用范围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3.3ISO9000:
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4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设计标准、质量标准
3.5项目法人与承包商(设计、施工、调试、设备、材料等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管理制度
4.1施工单位在已确定的施工现场地以外,不得私建、乱建临时建筑和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
若确实认为有必要,需上报总承包管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4.2施工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