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考试重点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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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经济社会系统构成此系统的环境
二、船舶检验
1.术语
船舶检验:
是国家授权或国家认可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船舶、设施规范和标准,对船舶、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设计、建造、营运(使用)中的安全和防污染技术状态进行审核、测试、检查和鉴定,并作出适航、合格、符合或认证等结论的活动过程.
船舶法定检验:
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颁布的技术规范(法规),由主管机关下设的船舶检验机构或主管机关委托、授权的检验机构对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实施的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要求的检验活动。
2.简述法定船舶检验的主要内容。
(1)船舶吨位丈量,以及船舶吨位证书的签发;
(2)船舶载重线检验、载重线标志的勘划以及载重线证书的签发;
(3)船舶安全结构、设备与系统的检验,以及客船安全证书、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设备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相应的免除证书的签发;
(4)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签发;
(5)船舶保安设备和系统的检验以及船舶安全证书的签发等;
(6)船舶防污染结构布置和设备的检查,以及船舶国际防止油污证书、防止散装运输有毒物质污染证书、防止船舶生活污染证书、船舶防止大气污染证书等。
3.国际航行船舶经过检验后应签发哪些证书?
客船:
客船安全证书+装备记录
货船:
货船安全结构证书、货船安全装备证书、货船安全无线电证书;
或者:
货船安全证书+装备记录、豁免证书
其他:
国际载重线证书、国际吨位证书、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安全管理证书、国际船舶安保证书
⏹Passengership:
aPassengerShipSafetyCertificate+RecordofEquipment
⏹aCargoShipSafetyConstructionCertificate
⏹aCargoShipSafetyEquipmentCertificate+RecordofEquipment
⏹aCargoShipSafetyRadioCertificate+RecordofEquipment
⏹Or:
aCargoShipSafetyCertificate+RecordofEquipment
⏹ExemptionCertificate
⏹InternationalLoadLineCertificate,notexceed5y
⏹InternationalLoadLineExemptionCertificate
⏹InternationalTonnageCertificate1969
⏹InternationalOilPollutionPreventionCertificate,IOPP.5y
⏹SafetyManagementCertificate,5y
⏹InternationalShipSecurityCertificate,5y
4.内河航行船舶经过检验后签发哪些证书?
(1)内河船舶适航证书;
(2)内河船舶吨位证书;
(3)内河船舶载重线证书;
(4)内河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5)内河船舶乘客定额证书;
(6)内河船舶装运危险货物适装/推或拖证书;
(7)内河船舶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
(8)内河船舶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
(9)高速船安全证书;
(10)浮船坞安全证书;
(11)免除证书。
5.简述货船安全证书的主要内容
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设备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
6.哪些情形下船舶应进行附加检验。
⑴因发生事故,影响船舶的适航性能时;
⑵改变船舶证书所限定的用途或者航区时;
⑶法定证书失效时;
⑷船东或经营人变更及船名或船籍港变更时;
⑸涉及船舶安全的修理或改装。
三、船舶登记
1.什么是船舶登记?
船舶登记的意义是什么?
船舶登记是国家船舶登记机关针对船舶所有人或其他船舶登记申请人的登记申请,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船舶,通过颁发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物权证明文件,授予船舶国籍,确认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等其他法律关系的行政行为;
意义:
通过登记确定船舶国籍,从而建立船舶与国家之间法律上的联系。
船舶安全管理措施,审查技术文件,核定船名,确定船籍港。
确认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
2.术语:
船籍港
船舶所有人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港口,每艘船舶只能有一个船籍港,船籍港可以由船舶所有人依居住地或经营地就近选择。
3.解释术语:
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簿
船舶国籍证书:
船舶国籍证书指船舶登记机关签发的用以证明船舶的国籍、船籍港、船舶所有权的一种证书。
船舶登记薄:
船舶登记簿是确认船舶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4.术语:
开放登记制度
一国船舶登记机关对授予船舶国籍的条件较宽,在船舶资金参与、经营管理和船员配备上不做限制的一种船舶登记制度。
5.在我国办理船舶国籍登记应符合哪些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
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管理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
资金参与率、船员配备、经营管理条件。
四、船舶安全配员
1.核定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时应综合考虑哪些因素?
确定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时应综合考虑船舶的种类、尺度、构造、技术设备、主机功率、航区、航程、航行时间等因素,并应充分注意到船员的值班与休息制度。
船舶在停泊期间,应配备足够的并具有熟练操作能力能够保持船舶及相关设备安全有效运转的船员。
因生活保障、维修保养、装卸货物或劳动保护等需要可以增加船员,但不得超过救生设备的定员。
2.简述海事管理机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的管理措施
海事管理机构加强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管理的主要措施有三项:
颁发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签证和船舶安全检查。
中国籍船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规定,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船舶在进出港口时应交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同时,港口国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对船舶安全配员的检查。
五、船舶安全管理体系
1.解释术语
安全管理体系:
系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实施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体系。
安全管理证书:
系指签发给船舶表明其公司和船上管理已按照认可的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的文件。
符合证明:
系指签发给符合ISM规则要求的公司的文件,只对其载明的船舶种类有效。
2.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是什么?
(1)提供船舶营运的安全做法和安全工作环境;
(2)针对已认定的所有风险制定防范措施;
(3)不断提高岸上及船上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应急准备。
3.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应具有哪些功能?
(1)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确保船舶的安全营运和环境保护符合国际和船旗国有关立法的须知和程序;
(3)船、岸人员的权限和相互间的联系渠道;
(4)事故和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程序;
(5)对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反应程序;
(6)内部审核和管理复查程序。
4.公司在资源和人员方面具有哪些义务?
6.1公司应当保证船长:
✦具有适当的指挥资格;
✦完全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
以及
✦得到必要的支持,以便可靠地履行其职责。
6.2公司应当保证根据本国和国际有关规定,为每艘船舶配备合格、持证并健康的船员。
6.3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以便保证涉及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聘人员和新调至该岗位人员适当熟悉其职责。
凡需在开航前做出的指令均应当标明并以文件形式下达。
6.4公司应当保证与其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人员对有关规定、规则和指南有充分的理解。
6.5公司应当建立并保持有关程序,以便标明为支持安全管理体系可能需要的任何培训,并保证向所有相关人员提供这种培训。
6.6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使船上人员籍此能够获得以一种工作语言或他们懂得的其他语言书写的有关安全管理体系的信息。
6.7公司应当保证船上人员在履行其涉及安全管理体系的职责时能够有效地交流。
5.公司在应急准备上具有哪些义务?
公司应识别船上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并建立反应程序。
公司应当制定应急训练和演习的计划。
安全管理体系应提供措施,确保公司有关机构能在任何时候对其船舶所面临的危险、事故和紧急情况做出反应。
6.简述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结构。
(好像必考)7.结合安全生产法,试述航运公司在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方面的主体责任。
1.总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与防污染条件,保障船舶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
2.确定方针、目标,明确职责。
1.确保向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并对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监控,保持船岸之间的有效联系。
2.确定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并指定本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具有适任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
航运公司的主要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不得在船上兼职或者跨航运公司兼职。
3.配员。
为船舶配备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适任船员。
4.确定船长决定权。
确定船长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的最终决定权。
5.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和规范安全与防污染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安全与防污染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并提高对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的应急反应能力。
6.建立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
7.根据船舶的种类、航区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岸基、船岸和船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训练演习。
8.中国籍船舶发生事故、重大险情或者被滞留时,航运公司应当尽快向船籍港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六、船员管理
船员:
海事劳工公约中,船员系指在此本公约所适用的船舶上以任何职务受雇或从业或工作的任何人员。
船长:
是指取得船长任职资格,负责管理和指挥船舶的人员
2、船员船上任务可分为哪些职能和责任级别?
船员职能,指《STCW规则》船舶操作、海上人命安全或保护海洋环境所需的一组任务、职责和责任,可归纳为:
航行、货物装卸与积载、船舶作业管理和船上人员管理、船舶轮机、维护和修理、无线电通信、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
责任级别分为管理级、操作级、支持级。
管理级:
系指与下列内容有关的责任级别:
作为船长、大副、轮机长或大管轮在海船上服务,以及确保正确履行指定职责范围内的所有职能。
操作级:
.1作为负责航行或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或被指定为周期性无人机舱的值班轮机员或作为无线电操作员在海船上服务;
.2在相同责任范围的管理级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