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执行安全管理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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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遗嘱时要按照“医嘱执行制度”及“医嘱转抄(转录)制度”执行并记录医嘱执行制度
(1).医生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准确、及时地输入到电脑医嘱系统或转抄在执行单上。
(2).转抄、重整医嘱需经另一人查对,确认无误方可执行.(3).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患者时,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在得到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医生和护士两人核对无误,医生据实补齐医嘱后,方可弃去。
(4).护士执行临时医嘱时,应认真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5).执行医嘱应严格“三查七对”[三查:
服药、处置、操作前查;
服药、处置、操作中查;
服药、处置、操作后查;
七对:
床号、姓名、药名、浓度、质量、有效期、用法]。
(6).下一班护士负责查对上一班新入院、危重、手术、术后、转入、转床病人医嘱的处理情况。
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___分钟内执行。
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
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
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
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
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
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附:
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
有效时间在___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
有效时间在___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
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
1.凡用于患者的各类药品和各类检查,操作项目均应下达书面医嘱,并记入医嘱记录单。
2.医师下达电子医嘱后,护士对医嘱进行认真复查,核对,如对医嘱有疑问时应与开具医嘱的医生核对,待双方确认医嘱无误后再转抄、打印执行。
3.非急救情况下,医师不得下口头医嘱,护士也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如在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述一遍,得到医师认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空安瓶,事后由医师及时补充下达医嘱。
4.中午或晚上薄弱时段,医生下达医嘱后必须提醒当班护士及时处理执行。
5.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发现医嘱有疑问或药物剂量超量时,要及时与开具医嘱的医师核对并提出疑问,待双方确认医嘱无误后再转抄、打印执行。
6.办公护士对医嘱进行认真的复查、核对后,打印医嘱标签后交由各班再次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7.病人手术、分娩、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当班护士应停止以前所有医嘱。
执行医嘱制度
1.医嘱书写要求:
1.1必须写明下达医嘱的时间、患者姓名和床号。
1.2顺序:
a.专科护理常规及分级护理;
b.重点护理(如病危、病重、绝对卧床、特殊___等);
c.特别记录(如记出入量、定时测血压等);
d.饮食;
e.治疗医嘱(根据用药种类、时间长短、用药方法等略加归纳,先后排列,以便于执行和打印);
f.检查、化验等。
1.3停止医嘱应先写“停”,其后写明所停医嘱的内容。
2.整理医嘱:
长期医嘱应及时由医师下达“重整”医嘱,主班护师负责核对,在长期医嘱单的最后一条长期医嘱下用红铅笔划一横线,然后将未停的医嘱按时间顺序依次排列。
3.执行医嘱:
3.1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确认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次数、用法和时间再执行。
3.2执行医嘱时必须按查对要求认真核对,长期医嘱执行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立即打蓝“√”并签字,临时医嘱执行后在医嘱单上立即签全名并注明实际执行时间。
3.3处理后的医嘱由护士确认,打印于医嘱单、医嘱执行单上,然后在医嘱本上打蓝“√”。
4.要求:
4.1常规医嘱一般在上午10am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4.2医护人员对患者的一切处置必须开写医嘱,不得口头吩咐(对患者紧急抢救时可先处理,后补开医嘱)。
4.3开写医嘱应字迹清楚、整洁,意义明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不用的医嘱用红笔写明“取消(dc)”字样以示停用,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一律注明时间和签全名。
4.4书写检查、治疗、饮食、护理常规等医嘱一律用中文,通用药名用法用中文也可以用外文缩写。
4.5患者进行手术或转科时,术前医嘱或原科医嘱一律停止,在医嘱单上以红铅笔划一横线,以示截止,重新开写术后医嘱和转科后医嘱。
4.6医生开写特殊医嘱后,应向值班护士口头交待清楚。
4.7护士执行医嘱时须经第二人认真核对。
每班核对医嘱,并签名。
每周全面核对医嘱一次。
八、分级护理制度
1.新患者入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三次连续三天;
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
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
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及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
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医师根据病情下达护理分级医嘱后,作出分级护理的标记。
(1)特级护理1.1病情依据:
a.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b.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c.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d.某些严重的内科疾患及精神障碍者。
e.入住各类icu(重症监护病房)的患者1.2护理要求:
a.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必须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b.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___小时出入量。
c.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d.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均由护理人员完成。
e.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f.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g.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2)一级护理2.1病情依据:
a.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患者。
b.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2护理要求:
a.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b.加强基础护理,专科护理,防止发生并发症。
c.定时巡视病房,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d.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e.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f.每三十分钟巡视一次(3)二级护理3.1病情依据:
a.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b.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3.2护理要求:
a.定时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常规给患者测量体温、脉膊呼吸、血压;
b.协助、督促、指导患者进行生活护理。
c.按要求做好一般护理记录单的书写。
d.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4)三级护理
4.1病情依据。
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的、病情较轻或恢复期的患者。
4.2护理要求:
a.按常规为患者测体温、脉膊、呼吸、血压;
b.定期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c.进行健康教育及康复指导。
3.根据病情变化及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变更护理等级。
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护士对其家属应予心理的安慰。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
如家属和单位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者之口、鼻、耳、肛门、___等。
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
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被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
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一、医嘱必须有医生签字,护士方可执行,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
二、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
紧急抢救和手术中因急需而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
经医生确认后执行。
并保留用过的空瓶,需要丢弃时,要经过___人核对后再丢弃。
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三、处理及抄写医嘱时精神要集中,做到认真、准确、及时,要实行三查七对,不得涂改。
必须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医嘱要按时执行。
处理医嘱必须用楷书签全名,并注明处理时间。
四、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每日下午班、夜班查对一次医嘱。
每周由护士长___总查对医嘱两次,将查对结果登记在查对医嘱登记本上。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五、主班护士(或办公室护士)阅读医嘱后,应先将立即执行的医嘱分配给有关护士执行,然后再处理其它医嘱。
六、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七、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___小时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处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