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学简答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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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低工资应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①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
②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直接确定的,而不是劳动关系双方自愿协商的;
③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单位时间的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标准。
3.简述职工福利与公共福利的关系。
联系:
职工福利与公共福利共同构成社会福利体系,二者都是以满足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维持和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为基本任务,以实现社会公平为主要价值目标的物质帮助形式。
(2分)
区别
(1)经费来源不同。
职工福利的经费由行业或单位负担;
公共福利的经费则由国家或社会负担或筹集。
(1.5分)
(2)享受主体不同。
职工福利的享受主体只限于特定的职工及其家属;
而公共福利的享受主体则是全体社会成员。
4.简述我国劳动争议仲裁中适用的有关制度
(1)争议案件管辖制度;
(2)回避制度;
(3)时效制度;
(4)送达制度;
(5)仲裁监督制度。
1、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⑴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⑵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⑶劳动合同期限;
⑷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⑸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⑹劳动报酬;
⑺社会保险;
⑻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有哪几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失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6.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限度及工资支付标准
一般延长工时:
条件限制:
因生产经营需要;
程序限制:
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时间限制:
一般每日超过1小时;
(4分)
特殊情形延长工时条件限制:
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条件下。
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3分)
工资支付:
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7.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区别
主体不同。
集体合同主体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主体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1分);
签订方式不同。
前者谈判,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须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公布才能生效;
后者由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1分);
目的不同。
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确立劳动关系而设定整体上的劳动标准。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定具体的劳动关系(2分);
内容不同:
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可能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能只涉及劳动关系的某个方面;
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个人劳动条件以单个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一般包括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2分);
效力不同。
集体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单个用人单位或全体用人单位,以及工会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都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对单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效力,集体合同具有支配其所代表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内容的效力。
集体合同的标准是关于劳动者权益的最低标准,劳动合同的规定只能比集体合同高,低于集体合同的部分无效(在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发生冲突时,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无效(2分);
违约责任不同。
违反集体合同之后,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与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可能会有区别,而且在工人违反集体合同时,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一方违约,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赔偿责任的产生(2分)。
8、解决劳动争议各种方式之间关系及法律效力
可以协商解决,但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1分);
也可以直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也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1分);
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2分);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前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
(2分)协商与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诉讼所产生的裁判,具有当然的强制执行力。
1.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有哪些?
(5.0分)
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主要有:
(1)国际劳工组织章程;
(1分)
(2)国际劳工公约;
(1分)(3)国际劳工组织建议书;
(1分)
(4)联合国的有关文件;
(1分)(5)区域性有关文件和有关双边条约。
2.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1分)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简答最低工资的概念及其要件。
(1)最低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对单位时间劳动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2)最低工资应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①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
②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直接确定的,而不是劳动关系双方自愿协商的;
③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单位时间的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标准。
4.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区别:
(1)被保险对象范畴不同,前者限于劳动者,后者为一切公民。
(1
(2)保险性质不同,前者为强制性保险,后者为任意性保险。
(3)保险基金征集方式不同,前者主要为依法强制征集,后者由投保人自行投保。
(4)保险关系当事人不同,前者投保人为企业、国家、职工个人与法定保险承办机构的关系,后者为任何投保人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关系。
1、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征。
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2分);
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1分);
具有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相结合的特征(1分);
是平等性与隶属性兼有的社会关系(1分)。
2、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哪些过错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1分):
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为: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1分);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1分);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1分);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分)
3、劳主体特定性,即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1分);
内容的法定性,即主要有劳动法规定(1分);
关系的转化性,即由外部关系转化为内部关系(1分);
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对应性(1分);
双务、有偿、诺成合同(1分)。
动合同的特征
4、劳动争议处理原则
合法、公正、及时(1分);
自愿(1分);
当事人举证义务(1分);
重视调解作用(1分);
必须经过地方仲裁(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