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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验洁净室确认方案

1概述

本厂微生物限度检验室位于综合办公楼二楼西北部,于2013年新建成,洁净室主要为微生物限度检验室、效价室与阳性菌室,功能间设计能满足微生物限度检验要求。

微生物限度检验室与效价室共用一套空气净化系统,阳性菌室用一套空气净化系统。

微生物限度检测室、效价室、阳性菌室人流与物流分开,效价室和阳性菌室相对缓冲室为负压,空气为直排,为了防止排放的空气的污染,在排放口加装净化装置。

洁净区分别设有C级区域,净化工作台局部A级。

微生物限度检测室的面积为8.7m²、效价室的面积为9.3m²、阳性菌室的面积为9.0m²。

洁净室设计参数:

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室与室外静压差为≥10Pa。

2确认目的

本厂为北京中新制药集团异地新建厂房,检验室亦为新建,为保证检验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需对微生物限度检验洁净室进行确认,确保其能够满足微生物限度检验的要求。

3确认围及依据

3.1案适用于本厂微生物限度检验洁净室的确认。

3.2依据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1

中国药典

2010年版二部

2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

2010年修订

3

药品GMP指南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

2011年版

4验证小组成员及职责

部门

姓名

职位

确认工作中职责

质量部

QC主管

负责起草确认案,案的实施;

负责起草确认报告;

负责复审确认记录;

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QC

负责按确认案要施确认和记录结果;

负责报告确认中发生的任偏差。

QA主管

负责审核确认案、确认记录和确认报告。

负责监督本案实施。

质量部长

负责审核确认案、确认记录和确认报告;

负责确保本案正确实施,并提供资源;

负责对发生的偏差组织调查。

质量副总

验证组长:

负责批准确认案和确认报告。

质量受权人

负责确认案、确认报告的审核及评价

质量管理负责人

验证领导小组组长:

负责确认案、确认报告的批准,提供资源。

5确认案培训

确认案起草人在案经验证领导小组批准后及确认案实施前,对本次确认实施的相关人员组织培训工作,由QC主管负责该次验证案的培训工作,明确分工。

培训记录:

案名称

微生物检验洁净室确认案

培训时间

培训人

序号

接受培训人

序号

接受培训人

序号

接受培训人

1

2

3

4

5

6

7

8

9

6确认进度计划

年月日开始,年月日结束。

7确认案的执行

7.1确认数据的记录与审核

确认数据应记录在已批准案的记录表中,并要有执行者的签名与日期。

在验证执行中产生的原始数据,包括收集的附加数据单,计算机建立和打印的数据、系统产生的数据单、色谱图等,必须作为验证报告的附件,并在相应的确认记录表的“包括附件”栏中注明,建立索引关系。

确认完毕拟制确认报告,需注明每项总结容与确认案中记录表、附件的索引关系。

7.2文件要求

书写或打印应清晰。

所有的工作只使用不退色的笔记录。

修改时要求在错处划单线,签名、日期和必要时的说明。

8确认容

洁净室的悬浮粒子(≥0.5µm、≥5µm)数、沉降菌、浮游菌指标应符合GMP规中C级洁净区洁净度规定,净化工作台应符合GMP规中A级洁净区洁净度规定,其中悬浮粒子、温湿度、压差在系统开始完成自净后开始检测,沉降菌、浮游菌在悬浮粒子等合格后进行检测,连续监测三个消毒灭菌期(三天)。

8.1自净时间的确定

选择三个有代表性的房间:

微生物限度检验室、效价室与阳性菌室。

在开启空调机组前监测各房间的悬浮粒子数,然后开启空调机组,监测各房间的悬浮粒子数,记录达到标准规定的时间,依此来确定自净时间。

要求自净时间应小于20分钟。

表8.1-1自净时间测定记录表

操作间名称

洁净度级别

悬浮粒子数(静态,个/m3)

≥5.0μm(2900个/m3)

≥0.5μm(352000个/m3)

时间(min)

0

10

20

30

0

10

20

30

微生物限度检验室

C级

效价室

C级

阳性菌室

C级

结论

 

检查人

日期

年月日

复核人

日期

年月日

8.2房间静压差测定

进行房间静压差测定的目的是查明洁净室和邻室之间是否保持必须的正压或负压,从而知道空气的流向。

根据测定结果调整空调系统,使各房间静压差符合设计标准要求。

可接受标准:

洁净室与室外的压差应≥10Pa

将测定结果记录于表8.3-1。

8.3房间温湿度测定

进行房间温湿度测定的目的是确认HVAC系统具有将洁净厂房温度、相对湿度控制在设计要求围的能力。

可接受标准:

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

将温度、相对湿度监测及评价结果分别记录于表8.3-1。

表8.3-1房间压差、温湿度记录

日期

房间

压差(Pa)

温度(℃)

相对湿度(%)

结论

限度室一更

限度室二更

限度室缓冲

微生物限度室

效价室一更

效价室二更

效价室缓冲

效价室

阳性菌室一更

阳性菌室二更

阳性菌室缓冲

阳性菌室

限度室一更

限度室二更

限度室缓冲

微生物限度室

效价室一更

效价室二更

效价室缓冲

效价室

阳性菌室一更

阳性菌室二更

阳性菌室缓冲

阳性菌室

限度室一更

限度室二更

限度室缓冲

微生物限度室

效价室一更

效价室二更

效价室缓冲

效价室

阳性菌室一更

阳性菌室二更

阳性菌室缓冲

阳性菌室

结论

 

确认人

日期

年月日

复核人

日期

年月日

8.4悬浮粒子的测定

法:

按《GBT16292-2010医药工业洁净区(室)悬浮粒子测试法》及《悬浮粒子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悬浮粒子的测定。

采用计数浓度法,即通过测定洁净环境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粒径来评定洁净室(区)的悬浮粒子洁净度等级。

测量时,每个点计数3次,然后求其平均值。

测试仪器:

尘埃粒子计数器

测试状态:

系统至少运行30分钟后进行。

可接受标准:

C级≥0.5μm悬浮粒子数/m3≤352000粒

≥5μm悬浮粒子数/m3≤2900粒

房间取样位置示意图

1⊙2⊙

 

将悬浮粒子监测及评价结果分别记录于表8.4-1。

表8.4-1悬浮粒子测试结果

日期

房间

悬浮粒子数(静态,个/m3)

≥0.5μm(352000个/m3)

≥5.0μm(2900个/m3)

1点

2点

平均

UCL

1点

2点

平均

UCL

限度室一更

限度室二更

限度室缓冲

微生物限度室

效价室一更

效价室二更

效价室缓冲

效价室

阳性菌室一更

阳性菌室二更

阳性菌室缓冲

阳性菌室

限度室一更

限度室二更

限度室缓冲

微生物限度室

效价室一更

效价室二更

效价室缓冲

效价室

阳性菌室一更

阳性菌室二更

阳性菌室缓冲

阳性菌室

限度室一更

限度室二更

限度室缓冲

微生物限度室

效价室一更

效价室二更

效价室缓冲

效价室

阳性菌室一更

阳性菌室二更

阳性菌室缓冲

阳性菌室

结论

 

检查人

日期

年月日

复核人

日期

年月日

8.5沉降菌测定

法:

在HVAC系统至少运行30min,操作室的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压差达到要求后,进行沉降菌测定。

将注有普通肉汤琼脂培养基的Ф90mm玻璃培养皿,放置在采样点,打开平皿盖,使培养基表面暴露4h后,将培养皿盖盖上,然后在30~35℃条件下培养48h后计数。

采样点的位置同悬浮粒子检测点。

可接受标准

洁净度级别

采样频率

微生物最大允数

cfu/4小时

C级

每个点放1个皿,每个皿放置4h

50

将沉降菌监测及评价结果分别记录于表8.6-1。

8.6浮游菌测定

法:

沉降菌取样结束后,进行浮游菌测定,用浮游菌采样仪定量取空气样喷注到Ф90mm玻璃培养皿普通肉汤琼脂培养基表面,盖上培养皿盖,然后在30~35℃条件下培养48h后计数。

采样点的位置同沉降菌检测点。

可接受标准

洁净度级别

微生物最大允数(cfu/m3)

C级

100

将浮游菌监测及评价结果分别记录于表8.6-1。

表8.6-1沉降菌、浮游菌检测结果

日期

操作间名称

沉降菌数(静态cfu/4h)

浮游菌(cfu/m3)

≤50

≤100

限度室一更

限度室二更

限度室缓冲

微生物限度室

效价室一更

效价室二更

效价室缓冲

效价室

阳性菌室一更

阳性菌室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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