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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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准入和服务行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农村反腐倡廉建设、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廉洁办世博和廉洁办亚运等工作,成效显著,为完成党和国家2010年的反腐倡廉任务作出了应有贡献,保证了中央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以学习实施《廉政准则》为重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
各级工商机关把学习实施《廉政准则》作为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按照总局《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意见》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确保了《廉政准则》的实施。
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共有458099名工商干部参加了《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制定配套制度4053项,自查自纠问题2875个。
(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2010年,《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工商报》等有关媒体近80次报道全国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情况;
总局业务专网开设了纪检监察工作专区,报道和交流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全年共刊发《工商纪检监察简报》44期、《地方动态》67条,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环境和舆论氛围。
各级工商机关采取报告、演讲、通报、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
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范围更加广泛。
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共有459946人次参加了示范教育,551825人次参加了警示教育,263406人次参加了岗位廉政教育。
(四)反腐倡廉创新和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各级工商机关探索反腐倡廉建设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方法,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不断取得新进展。
2010年9月,在全国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座谈会上,交流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材料48篇,展示了近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成果。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全系统新建反腐倡廉制度6334项。
(五)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
对工商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强化。
在继续坚持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监督机制,加强了对工商领导干部的监督。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全国工商系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20845人次,纪检组(纪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党组(委)主要负责人谈话12473人次。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
各级工商机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监督制度。
坚持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制定配套措施,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共对1033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职廉政谈话。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
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积极做好取消项目的后续工作;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制定配套办法,规范审批程序。
大力加强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局务公开,探索开展党务公开。
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总局出台了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机制,推进行政指导,构筑起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了依法行政。
运用“制度+科技”手段,电子监察成果显著。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积极推行电子监察,把监督机制制度建设与科技手段紧密结合,努力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和全程监控。
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目前,已有29个省(区、市)工商系统全面推开,2个省(区、市)工商系统正在试点。
基层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进一步扩展。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全系统共有172817名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其中,正、副所长43520名;
569398名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听取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述职述廉并参加评议。
通过“双述”活动,基层工商机关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了工商机关和工商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些工商机关还将述职述廉工作扩展到县局、市局,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2010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要闻版《2010年纠风工作综述》对工商机关“双述”工作进行了报道和肯定。
(六)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作风建设深入推进。
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要求。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全系统削减因公出国(境)团组46个、149人次,节约资金476.57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压缩经费4022.89万元。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共清理“小金库”160余万元。
开展了对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清理摸底,按照“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的要求,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并取得实效。
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在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工商机关普遍参加了“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坚持信访举报分析排查制度,坚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八)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不断推进。
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巩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向王瑛、刘金国同志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活动。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自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
工商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各级工商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
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各级工商机关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努力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总局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总局部署的“五个更加”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认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交给工商机关的各项反腐倡廉分工任务,为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完成贡献力量。
(二)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要在继续抓好《廉政准则》学习实施的基础上,全面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
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机构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相关工作。
二是要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三是要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等有关规定。
要认真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四是继续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五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
(三)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
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加强对工商机关领导干部监督的制度。
要总结、推广省级工商机关对所属系统的巡查巡视制度,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不断推进工商队伍廉政建设。
要按照六次全会“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继续坚持工商机关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严肃查处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的内部管理、预防和监督机制。
一是继续大力开展电子政务,深化政务公开。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积极开展工商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二是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绩效管理,开展对工商机关和工商干部的绩效考核和评估,强化对行政效率、效果等情况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
三是继续完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机制,鼓励和推行通过信息化手段使工商机关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实现有效预警和防范,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要深化“双述”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继续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创新方法,防止形式主义,努力使“双述”工作成为工商机关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对工商机关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报刊、电视、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意见。
三是继续支持各地工商机关参加地方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促进工商机关政风行风建设。
(四)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
要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惩处和规范相结合,以重点带动全面,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
要巩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果,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要按照统一要求,做好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
要按照六次全会“集中力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加大治理力度”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改进群众工作方式,完善群众工作制度。
要坚决纠正执法争利、执法扰民、变相收费、乱摊派和滥罚款等问题。
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