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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农牧、畜牧)厅(委、

局、办):

为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转变饲养方式,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今年继续安

排中央投资25亿元,用于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

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

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

的禁养区内;

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具体标准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见附件一)执行。

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2007—2009年已安排中央补助投资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不再安排。

二、项目建设内容

要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内容,中央投资要

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并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剩余资金可适当安排猪舍标准化改造

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分省建设任务及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各省(区、市)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按照生猪存栏量、出栏量和规模养殖情况等综合确

定,具体规模详见附件二。

应严格按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和项目补助标准向国家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补助标准。

各类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

分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10000头四个档次予以补助,1万头以上不再安排补助投资。

其中:

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20万元,其中:

苏浙粤每个补助15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25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20万元,京津沪地区不安排。

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40万元,其中:

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3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5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4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60万元,其中:

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5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7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60万元。

年出栏3000—10000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80万元.

考虑到云南、贵州、重庆的特殊情况,云南、贵州、重庆可适当降低年出栏规模,安排部分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重点户),中央平均补助投资为10万元。

中央补助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地方政府要根据项目改扩建实际的规模

大小,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四、项目组织申报程序和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以下方式:

按照本通知要求,省级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总体安排方案后,省级

畜牧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审批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有关市、县

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后,按程序联合上报省

级畜牧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汇总提出审查意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审批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

各地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并确认项目无争议后,才能编制上报项目可研报告。

根据批复的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于3月10日前联合上报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中要明确各档次小区(场)建设个数、补助标准等。

逾期不报的,国家将不予安排投资。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的精神,进一步发

挥标准化规模养殖在规范畜牧业生产、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中的

重要作用,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尽快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平稳

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国畜牧业取得长足发展,肉类、禽蛋产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畜牧业产值约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36%畜牧业发展对于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作出

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国畜牧业正处于向现代畜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和问题凸显:

生产方式落后,畜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大宗畜产品市场波动加剧,低水平规模饲养带来的环境污染日趋加重。

这些问题的存在,已不能适应全社会对于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的要求,成为制约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建设现代畜牧业的重要内容。

这几年来,在中央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等扶持政策的推动下,各地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发展,

生猪和蛋鸡规模化比重分别达60帰口76.9%,已成为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的重要来源。

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有利于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畜产品供给安全;

有利于

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有利于从源头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提升畜

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有利于有效提升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风险,确保人畜安全;

有利于加快牧区生产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有利于畜禽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当前,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仍然面临规模养殖比重低、标准化水平不高、粪污处理压力

大等问题的挑战。

因此,当务之急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继续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以规模化带动标准化,以标准化提升规模化,逐步形成畜禽标

准化规模养殖发展新格局。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指导思想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以农牧结合、适度规模为基础,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以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为载体,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实现畜产品供需基本平衡、生产水平

明显提高、养殖效益稳定增加、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资源开发利用适度、生态环境友好和

谐的综合目标,推动现代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力争到2015年,全国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10-15个百分点,其中标

准化规模养殖比重占规模养殖场的50%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排泄物实现达标排放或资

源化利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三、加强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规划布局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认真谋划、扎实推进。

要把畜禽标准

化规模养殖建设规划,列入畜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统筹考虑,同时兼顾与全国生猪、奶牛、肉牛和肉羊优势区域布局规划相结合,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与种植业布局

规划相衔接。

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区要把种养结合、适度规模养殖作为主推方向,牧区要大力推进现代生态型家庭牧场建设。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区域特点,综合考虑

当地饲草料资源条件、土地粪污消纳能力、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认真理清发展思路,明确

发展目标,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标准化规模生产格局。

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

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要求,确保规模养殖用地;

按照《草原法》有关规定,把人工饲草料用地纳入草原建设保护利用规划,确保牧区现代生态型家庭牧场人工饲草料用地。

四、大力推行畜禽标准化生产

畜禽标准化生产,就是在场址布局、栏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按程序组织生产的过程。

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围绕重点环节,着力于标准的制修订、实施与推广,达到“六化”,

即:

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

要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实现畜禽品种良种化;

养殖场选址布局应科学合理,符合防疫要求,畜禽圈舍、饲养与环境控制设备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的需要,实现养殖设施化;

落实畜禽养殖场和小区备案制度,制定并实施

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制和使用安全高效饲料,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

药使用有关规定,实现生产规范化;

完善防疫设施,健全防疫制度,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实现防疫制度化;

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实现粪污处理无害化或资源化利用;

依照《畜牧法》《饲料和饲料

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畜禽养殖档案建立和畜禽标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监管

常态化。

各地要建立健全畜禽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强关键技术培训与指导,加快相关标准的

推广应用步伐,着力提升畜禽标准化生产水平。

五、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的产业化经营

标准化规模养殖与产业化经营相结合,才能实现生产与市场的对接,产业上下游才能贯

通,畜牧业稳定发展的基础才更加牢固。

近年来,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

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要继续发挥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和示范

带动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采取“公司+农

户”等形式发展标准化生产。

积极扶持畜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发展,充分发挥

其在技术推广、行业自律、维权保障、市场开拓方面的作用,实现规模养殖场与市场的有效

对接。

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引导和服务,鼓励产区和销区之间建立产销合作机

制,签订长期稳定的畜产品购销协议;

鼓励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型批发市场、超市与标

准化规模养殖场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并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上市畜产品的品

牌创建,努力实现生产上水平、产品有出路、效益有保障。

六、突出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无害化处理

近年来,我国畜牧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日益显现,一些地方畜禽养殖污染势头加剧。

2007年畜禽粪污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达到1268.3万吨,占全国COD总排放量的41.9%。

各地要坚持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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