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榕城区部分政人行道护栏采购及安装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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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邀请函
各供应商: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榕城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揭阳市榕城区部分市政人行道护栏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1,531,981.00元
四、报名时间、地点、供应商产生办法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31日9:
00-16:
30(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
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3、供应商产生办法:
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
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摇珠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
摇珠时间:
2018年1月31日17时00分。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2月1日9:
00至17:
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2月6日10:
00(北京时间)(注9:
30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八、谈判时间:
00(北京时间)
九、谈判评标地点: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揭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榕城分局
采购人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
采购人联系人:
倪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
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十一、退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2018年1月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报价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报价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5、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参数及要求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1、1.2米高的人行道护栏,材质Q235,静电聚酯喷涂工艺,规格标准见施工图纸。
2、警示柱材质Q235,静电聚酯喷涂工艺,直径115mm,高1米,警示柱720根。
3、端口立柱增加80*80*1.2mm立柱720根。
4、项目安装位置:
榕城区区域内红路灯路口周边(43个红路灯路口)及进贤门学宫周边。
7850
米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货物为本次谈判前原制造商制造的非淘汰类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应附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设备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2.报价要求:
报价应包括供货方设计、安装、运输保险、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3.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4.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服务期):
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须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
6.验收要求:
①、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有关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采购人现场监理工程代表的监督检查;
②、本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达到为合格等级以上;
③、项目质量不符合规定,成交供应商负责无偿修理返工,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日期为准。
7.售后服务:
(1)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合格。
(2)接故障通知2小时内给予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保修期内为免费服务)。
8.付款方式:
⑴按实结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财政支付。
⑵付款方式:
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⑶款项支付时,卖方同时向买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
2.定义
2.1“招标采购单位”是指:
揭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榕城分局。
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3“监管部门”是指:
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
2.4“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2.5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2.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指:
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节能产品须直接打印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该产品所在页,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及标注报价产品在该页的位置。
清单见“中国政府采购网(.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cn/)”
★投标供应商报价的产品如涉及: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3.3环境标志产品须直接打印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及标注报价产品在该页的位置。
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cn/)、中国绿色采购网()上发布。
3.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谈判费用
4.1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
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
100以下
1.5%
100-500
1.1%
例如:
某货物成交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成交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
1.5%=1.5万元
(400-100)万元×
1.1%=3.3万元
合计收费=1.5+3.3=4.8万元
i.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ii.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iii.成交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iv.报价人如果不按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构成
5.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谈判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谈判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6)在谈判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5.3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6.2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4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谈判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7.计量单位
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四、谈判报价要求
8.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
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9.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五、谈判保证金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