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操作与维护保养管理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特种设备操作与维护保养管理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种设备操作与维护保养管理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物资供应部负责北区物资库房行车日常管理;
3、机电维修安装队负责机修车间、回收库、设备中转库行车日常管理;
4、洗煤厂负责所属生产系统内行车日常管理;
5、运转队负责所属生产系统内行车日常管理。
二、操作维护保养及检修检查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各区域内所有行车,所属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否则给予所属单位500元经济处罚。
2、所有操作维护保养行车人员均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资格证,且操作必须严格遵守行车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
会使用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严禁违章操作,否则发现一次,给予200元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3、各单位必须对所属范围每台行车落实到人,实行包机制,并将包机人和分管干部一并报机电技术部,否则给予所属单位负责人100元经济处罚。
4、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行车日常维护制度,否则给予包机人和所属单位负责人各100元经济处罚;
日常维护制度如下:
(1)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次使用前检查升降行程开关、钢丝绳、吊钩、制动器等,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2)保持设备整洁,润滑良好;
(3)行车停止工作时,严禁将重物悬在空中。
5、所属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行车每周一检制度,由分管领导、包机人对行车进行检查,否则给予包机人和分管领导各200元经济处罚;
具体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吊钩、钢丝绳有无磨损和腐蚀;
(2)检查制动器和限位器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减速箱有无异声、过热等异常现象;
(4)检查各连接螺栓、钢丝绳尾端压板有无松动;
(5)检查接地线及轨道安全档板是否良好;
(6)每天检查各控制继电器(接触器)有无咬死和接触不良现象,做好及时更换工作
(7)检查结构件是否有有开焊现象。
6、所属单位必须定期(每月至少一次)严格按照行车检修项目(内容)以及注意事项执行,否则给予包机人和所属单位分别为100元和1000元经济处罚。
(1)检修内容如下:
①调整、检修安全装置;
②检查紧固各联接件、紧固件;
③检查更换制动器磨檫片、调整电动机轴向窜动量;
④检查、更换起升机构及行车机构的润滑油;
⑤检查钢丝绳,并做好润滑;
⑥检查、更换钢丝绳、吊钩等零部件。
(2)检修注意事项如下:
①制动器调整;
②制动面间不得有任何尘埃、油污等;
③压绳板与导绳器之间,必须保证有两圈钢丝绳;
④行车上的钢丝绳截短或更换新绳时,限位器必须重新调整;
⑤产生钢丝绳乱扣或松动时,应拆开导绳器进行整理,不得采用继续转动卷筒的方法,待导绳器装复后,钢丝绳应从绳槽中心通过不得与槽侧面相磨擦;
⑥更换严重磨损的制动环时,要消除取旧环而产生的毛刺;
⑦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禁动牌”,吊钩不得悬在空中;
⑧检修与维护在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违章操作。
7、行车所属单位必须建立操作、维护保养以及检查检修台账,由包机人管理,检修维护人员需在台账上详细并如实登记,检修维护完成后需向所属单位领导说明行车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由包机人确认签字,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所属单位负责人,否则给予包机人100元经济处罚。
8、严格执行行车“十不吊”规定,否则给予行车操作人员100元以上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根据情节给予操作人员处罚。
9、操作行车前需对行车各部位仔细检查,符合开机条件方可上车操作,且起吊货物时需有专人现场指挥,负责作业安全,否则给予操作人员和现场指挥人员各100元以上经济处罚。
10、行车操作人员必须有主人翁意识,做到爱惜设备,不能随意在各接触器处放置木棍或杂物垃圾等,如有损坏行车配件造成不能正常运行,给予责任人100元经济处罚。
11、行车所属单位必须不定期对起吊钢丝绳涂油维护保养,发现断丝、断捻等其他问题及时汇报单位相关领导对其进行处理或更换,并做好记录。
12、在用行车若需要进行定期检验,由所属单位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书面报告机电技术部,由机电技术部申请特种设备监测检查机构到矿检查,检查过程中,由行车包机人协助检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给予包机人100元经济处罚,若到期需要检验却未汇报机电技术部造成行车停用,由所属单位负责。
13、严禁酒后操作行车,否则给予操作人员500元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14、外单位使用行车需要起吊货物时,需经机电技术部同意许可,未经许可,严禁使用,否则给予所属单位相关人员200元经济处罚。
15、机电技术部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及行车所属单位对行车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16、矿内大型行车任何时候均应配备至少2台3公斤以上合格灭火器,否则给予包机人和所属单位分别100元和1000元经济处罚。
吊车操作与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机电维修安装队负责吊车日常管理。
1、吊车操作维护保养人员均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资格证,且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吊车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
会使用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严禁违章操作,否则发现一次,给予吊车驾驶员200元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2、吊车所属单应将吊车落实到个人,实行包机制,并将包机人(驾驶员)和分管领导一并报机电技术部,由驾驶员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不得私自借给他人或让他人驾驶,若休假或不在单位,必须将钥匙交回所属单位值班室进行保管,否则给予所属单位负责人100元经济处罚。
3、吊车日常维护保养必须遵循吊车维护的周期:
以吊车产品使用说明书和起重作业工作小时长短为主要依据,并结合车辆行驶里程和作业环境优劣因素来确定周期。
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吊车驾驶员和车辆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以下保养细则执行,并填好详细记录,否则给予驾驶员和车辆维修人员分别为200元和100元经济处罚;
以下为各类保养细则:
(1)日常维护(0—1500小时内以清洁、润滑、检查为主):
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作业中心内容。
详细维护内容见表一:
表一:
序号
维护保养内容
维护保养人员
1
紧固件的检查和紧固
驾驶员
2
按规定向润滑部位加注润滑脂,检查各总成内润滑油工作油面,添加润滑油及液压油
驾驶员、车辆维修人员
3
检查电路接插部位,灯光,仪表,显示
4
清洗空气滤清器
5
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及柴油滤清器
6
检查蓄能器,补充气体
7
检查并更换渗漏部位的密封件
8
更换损坏的零配件
9
检查修理水路、气路
10
整理外观
(2)一级维护(2500—3000小时内以检查调整维修为主)
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作业中心内容。
详细维护内容见表二:
表二:
日常维护的全部内容
检查调整发动机
检查调整制动器、离合器、转向机构间隙
检查调整各安全装置的正确性、灵敏性、可靠性
检查调整力矩限制器,吊钩限位器、角度限位器
检查修理水路、气路、油路、电路
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根据GJ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更换钢丝绳》
(3)二级维护(5000—6000小时以清除隐患的维修):
二级维护要对整车进行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和排除故障。
详细维护内容见表三:
表三:
对起升机构减速器、回转机构减速器、分动器、变速器等箱体件总成进行解体,并清洗检查,更换损坏部件调整和排除故障
对液压油泵、液压马达、液压油缸、液压阀、液压锁等液压元件进行清洗,检查其工作状况,可拆性液压元件要进行拆解清洗、调整、检查元件内部的磨损情况,修复式更换损伤元件及密封件
对起升机构制动器进行解体、清洗、检查、更换磨擦片
对发动机进行解体清洗、检查,更换缸套、轴承、垫及必要的元件,清理水道、油道,装配调整、磨合
对转向机构解体、清洗、检查,更换损坏部件
对前桥、中桥、后桥进行解体、清洗、检查,更换损坏部件
对气路及气路阀检查、清洗,可拆解阀要进行拆解清洗,更换密封件
对新有的轮胎、轮毂、轴头、半轴、传动轴进行拆解清洗、检查,更换损坏部件
对制动毂、片检查或更换
检查各主要元件(如滑轮、卷筒、齿轮、滑轮轴、钢丝绳、滑块、各种轴承、轴套等)的磨损情况,视具体情况进行修复或更换
11
对回转支承进行拆解、清洗、检查,磨损严重和滚道面有损伤时,应更换
12
检查各结构件(如起重臂、转台、支腿、履带、支架等)有无裂纹和永久变形,焊缝有开裂的应补焊修复
13
对各操纵部分及传动系统进行清洗、检查、调整,并排除故障。
14
清洗箱体,液压油箱,并更换液压油及润滑油
15
更换液压系统密封件
16
对外表面、走台板、围板、侧脸板、机盖、护栏等清洗、整形、安装
17
整车安装、调试
18
整车清洗,外观喷漆等修理
19
二级维护后的起重机按原设计技术要求和有关检验标准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人员
4、吊车各部位的润滑细则,操作人员应必须格按照以下细则执行,否则给予操作人员200元经济处罚。
主要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