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规划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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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工维权意识不强,缺乏主动监督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
从目前企业用工情况看,大部分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学法、知法、用法意识不强,对自身的基本权利和企业应尽的义务了解不多。
加之,工人流动性较大,重就业轻维权、重眼前利益忽视身体健康现象突出,多数从业人员缺乏主动监督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积极性。
(四)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形成,易出现监管短板或漏洞。
目前从全县情况看,很多企业从项目审批落地到投入生产运行,各部门在项目审核、备案和监管过程中,相互联动、信息互通机制尚未形成,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得不到有效落实。
在日常依法监管过程中,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要么多头监管、要么各自为政,对职业卫生预防监管易形成短板或漏洞,违法违规现象得不到根本解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X理论、“X”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大和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以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深刻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健康中国”建设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保障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着力加强政府领导,落实用人单位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防治。
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配套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落实法定防治职责,坚持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管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用人单位诚信体系。
2.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重在治本,推动用人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大投入,改进工艺,依法落实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防护和管理,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3.政府主导,统筹发展。
加强政府领导,总体统筹和谋划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和协调,切实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个体防护意识,推动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形成防治工作合力。
4.健全体系,强化监管。
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技术支撑、信息监测、宣教培训等体系的建设,强化冶金、石材加工、水泥、烟草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监督执法和专项治理,控制和淘汰严重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严厉查处职业卫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规划目标
——到X年,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基本实现粉尘、毒物等主要职业病危害源有效控制,严格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到X年,全面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总数及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到X年,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率达到80%以上;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分别达到95%以上;
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率达到7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1.建立职业病预防责任体系。
建立X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安监、卫计、人社、经发、工信、财政、工会等部门的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和责任追究机制。
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与责任考核体系。
完善安全监管、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确立职业病防治部门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强化行业自律,建立“管行业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业务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体系。
2.完善职业病防治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事件(事故)应急与调查处理,制定和完善相关地方标准和实施细则。
(二)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
强化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建设。
健全县、镇(街道)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充实镇(街道)专兼职职业卫生监管人员。
探索建立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管模式,统筹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督执法,推动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同步建设,积极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提升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和水平。
(三)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法人负责制,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设置领导机构和专职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职业病防控责任。
2.落实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制度。
依法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申请办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有关手续。
3.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控制措施。
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监测、评价与控制。
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4.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及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规范用工行为。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法》,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等内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在企业推行集体合同制度。
6.提高劳动者防护水平。
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为从业人员配置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督促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四)健全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统计体系
1.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统计。
按照国家、省、市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和统计要求,立足全县职业病防治信息监测与统计现状,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摸底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定期申报、统计工作,继续加强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工作,实现职业病防治信息动态监测,使其充分发挥服务于政策制定、监管计划制定与考核评估的基础作用。
2.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互通与共享。
建立安全监管、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职业病防治责任部门之间职业病防治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明确信息互通和共享的方式、方法和具体要求,充分发挥互通和共享信息在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监控和预测预警中的作用。
(五)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
1.加强职业病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
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引导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企业主动进行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应用新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实施矿山、有色、冶金、烟草、水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技术和工艺改造、设备更新、材料替代以及关闭退出等治理活动。
2.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及现状评价管理。
加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管理,严控用人单位不经审查“带病运行”。
定期开展已投产运行的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职业病防护状况评估,推动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监测、维护和管理,提升职业病防治工程控制水平。
3.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以矽尘、电焊、烟尘、水泥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为防治重点,深入开展水泥、冶金、烟草、矿山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及关闭退出,逐步淘汰职业病防治落后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
4.严肃查处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一是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黑名单”制度。
依据执法检查、群众举报、事故调查等掌握的情况,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黑名单”制度,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严重、防护条件恶劣、对劳动者职业健康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
二是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
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公开、公正和公平执法。
针对我县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冶金、矿山、建材、水泥、烟草、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农民工和劳务派遣人员等高风险人员的监督管理。
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六)大力宣传,增强职业病防治意识
1.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创新“《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载体,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健康中国”建设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弘扬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爱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良好文化,增强全县职业病防治意识。
2.加强职业病防治分类培训和重点培训。
抓好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及从事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作业人员的分类培训和考核工作,切实提升主要负责人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及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和技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构建职业病防治工作共同防治格局。
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共同研究、决策、部署和行动,加强统筹协调。
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职业病防治合力。
(二)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
县、镇(街道)职业病防治责任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县安监局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源头治理,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和职业病人保障等工作。
——县经发局负责积极落实职业健康监管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