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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举益,任之政。

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

以天下授益。

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

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

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

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

“吾君帝禹之子也。

”于是启遂即天子位,是为夏后帝启。

──《史记·

夏本纪》

西周分封制

封商纣子禄父殷之余民。

武王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鲜、蔡叔度相禄父治殷……封诸侯,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

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

于是封功臣谋士,而师尚父为首封。

封尚父于营丘,曰齐。

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

封召公奭于燕。

封弟叔所于管,弟叔度于蔡。

余各以次受封。

周本纪》

武王崩,成王幼,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属天下,恶天下之倍周也。

履天子之籍,听天下之断,偃然如固有之,而天下不称贪焉。

杀管叔,虚殷国,而天下不称戾焉。

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而天下不称偏焉。

──《荀子·

儒效》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

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

邗、晋、应、韩,武之穆也。

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春秋左氏传·

僖公》

宗法制

宗者,何谓也?

宗者,尊也,为先祖主也,宗人之所尊也。

《礼》曰:

宗人将有事,族人皆侍。

古者所以必有宗,何也?

所以长和睦也。

大宗能率小宗;

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纪理族人者也。

宗其为始祖后者,为大宗,此百世之所宗也。

宗其为高祖后者,五世而迁者也。

高祖迁于上,宗则易于下。

宗其为曾祖后者,为曾祖宗。

宗其为祖后者,为祖宗。

宗其为父后者,为父宗。

以上至高祖,皆为小宗,以其转迁,别于大宗也。

别子者,自为其子孙为祖,继别也,各自为宗。

小宗有四,大宗有一,凡有五。

宗人之亲,所以备矣。

诸侯夺宗,明尊者宜之。

大夫不得夺宗何?

曰:

诸侯世世传子孙,故夺宗;

大夫不传子孙,故不宗也。

──《白虎通义·

德论》

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

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孙栾宾傅之。

师服曰:

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

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

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

今晋,甸侯也,而建国。

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惠之三十年,晋潘父弑昭侯而立桓叔,不克。

晋人立孝侯。

惠之四十五年。

曲沃庄伯伐翼,弑孝侯。

翼人立其弟鄂侯。

鄂侯生哀侯,哀侯侵陉庭之田。

陉庭南鄙,启曲沃伐翼。

 

桓公》

关于王和帝

“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

家以传子,官以传贤”。

夏后启是实现我国历史上“五帝”时期向“三王”时期深刻转变的关键人物。

“王和帝代表着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

黄帝的帝和帝尧、帝舜的帝一样,实际上是中国原始社会部落联盟时期军事酋长的称谓;

而夏、商、西周的王则是奴隶社会的专制君主”。

虽然夏王朝的世系自禹始,但禹只不过是氏族社会最后一个最高首领,他为启建立王位世袭的奴隶制夏王朝奠立了基础。

关于王位世袭制

夏代从启至桀,共历13代16王,从王位继承顺序来看,有的是传子,有的是传弟,基本上是以传子为主。

传子是不是传长子、嫡子,由于资料匮乏,尚难以推定。

商代从汤至纣,共历17代31王。

汤制定了兄终弟及再传兄子的制度,即兄死由弟继承,直到同辈诸弟全不在世,再由长兄之子继承。

(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西周分封

周天子把国都附近的地区划为王畿,由王室直接统辖。

王畿以外的广大地区分封给许多诸侯,各建邦国。

诸侯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为周王的同姓(姬姓)亲属;

二为功臣;

三为古帝王之后,实际是其他一些较强大的部落或方国的首领。

诸侯对天子保持着臣属的关系,要承担各种义务,如:

镇守疆土,拱卫王室,交纳贡税,朝觐述职等。

周朝分封大多在周初武王、成王、康王时进行,称为“封邦建国”,目的是为朝廷建立统治屏障。

周初的主要封国有以下几个:

鲁国:

是周公旦之长子伯禽的封国,建都曲阜。

齐国:

是辅佐武王灭商的功臣吕尚(姜太公)的封国,建都营丘(今山东昌乐),后迁临菑(今山东临淄)。

是当时比较强大的诸侯国之一。

卫国:

是武王之弟康叔的封国,建都朝歌,主要统治商的遗民。

晋国:

是成王之弟叔虞的封国。

这里原是夏人的主要居住地之一,戎人也很多。

燕国:

是周的同姓召(shà

o)公奭(shì

)的封国。

宋国:

是纣王之兄微子启的封国,建都商丘(今河南商丘)。

周武王利用他以统治商的部分遗民。

这些国家在初封时,与周王室的关系较密切。

西周还算是一个统一的国家。

但是,由于当时的社会经济落后,交通不便,诸侯国与王室之间相距太远,彼此的政治、经济联系日渐减少,所以逐渐形成诸侯割据的状态。

西周控制的地区

西周强盛时控制的地区,已远远超过商朝。

《左传·

昭公九年》引当时周大夫詹桓伯的话说:

“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岐、毕,吾西土也。

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

巴、濮、楚、邓,吾南土也;

肃慎、燕、亳,吾北土也”。

学者们认为,上述记载与考古发现的地理分布证明相合。

西周控制地域应当是西起今甘肃东部,东达海滨,北起辽宁,南达长江,是三代中疆域最大的王朝。

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和宗法制

周代的王位继承制度基本是承袭商末,但有了比较重要的发展,这就是在“文王世子制”的基础上确立了嫡长继承制度。

所谓的“文王世子制”,就是周文王在位时确立武王为世子,文王不在国内,武王代行国政。

这种世子制度当时还是处在初创阶段,武王死后由周公旦摄政6年,返位于成王时才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和预先册立太子的制度。

根据嫡长子继承制度,择立太子的标准是: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这就是说,在后妃所生的诸子中,必须确定嫡后所生诸子的优先继承地位,而且要以嫡后所生的长子来继承;

如果嫡后无子,在众多妃嫔所生的庶子之中,要择立妃嫔家世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庶子作为继承人,而不以其是否年长。

这种择立太子的标准一经出现,便在其后约3000年的时间内被遵守为正统的定规。

(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至西周时期,宗法制进一步完备,与政治结合得更紧密,嫡长子继承制实行得更严格。

《诗·

大雅·

文王》曰:

“文王孙子,本支百世”。

注曰:

“本,本宗也。

支,支子也”。

郑笺曰:

文王“以受命造始周国,故天下君之。

其子孙适(嫡)为天子,庶为诸侯,皆百世”。

如缺嫡,其补充制度是“无适(嫡)则择立长,年钧(均)以德,德钧则卜。

王不立爱,公卿无私”。

上述立嫡制度及其补充制度总的说来,比较完备,对于王位世袭起到了顺利执行的作用,对于稳定政局,动员统治阶级以全力加强对全国的统治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宗法制度是由氏族公社制中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的。

其主要作用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以确立并巩固父系家长在本族中的地位。

此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以始祖的嫡长子一系的嫡系世代相承为大宗,其余各代庶子为小宗。

庶子各在本支为大宗,其嫡子、庶子又分别为本支的大宗、小宗。

如此推衍传继,嫡永为大宗,庶永为小宗,构成一个庞大的宗支网,状如树之干与枝的关系。

周王为姬氏家族的大宗,就是所谓“君之宗之”(《诗·

公刘》)。

以周王为首,根据宗法制度的宗支原则与分封制度相结合,将他们的既得利益按照等级分配给各个姬氏家族。

(《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宗法制的核心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嫡子,即兄长地位的不可动摇性。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

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

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礼记》)。

长子立为“嫡子”,为世代相传的大宗。

而其余的庶子(即诸弟)即为别子,对长子来说是为小宗。

从别子起要自立新宗,他即为这个宗的始祖,即“别子为祖”。

别子的嫡长子也世代相传,“继别为宗”,也成了“百世不迁”的宗。

而他的诸弟(庶子)不能继别,庶子之子也不能继别,只能继承自己的父亲(即庶子),即“继祢者为小宗”。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上)》)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

《诗经·

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

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

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

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

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中国大百科全书·

中国历史Ⅲ》)

秦议帝号

秦初并天下,令丞相、御史曰:

“……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

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

其议帝号。

”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

“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

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

臣等谨与博士议曰:

“‘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

’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

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

”王曰:

“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

”制曰:

“可”。

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

制曰:

“朕闻太古有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

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朕弗取焉。

自今已来,除谥法。

朕为始皇帝。

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秦朝实行郡县制

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

更名曰“黔首”。

大酺。

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

一法度衡石丈尺。

车同轨。

书同文字。

地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

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

万户。

诸庙及章台、上林皆在渭南。

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南临渭;

自雍门以东至泾、渭,殿屋复道周阁相属。

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

二十七年,始皇巡陇西、北地,出鸡头山,过回中焉。

作信宫渭南,已更命信宫为极庙,象天极。

自极庙道通郦山,作甘泉前殿。

筑甬道,自咸阳属之。

是岁,赐爵一级。

治驰道。

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

西北斥逐匈奴。

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以为三十四县,城河上为塞。

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陶山、北假中,筑亭障以逐戎人。

徙谪,实之初县。

禁不得祠。

明星出西方。

三十四年,谪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

仆射周青臣进颂曰:

“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

日月所照,莫不宾服。

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

”始皇悦。

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

“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

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

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始皇下其议。

丞相李斯曰:

“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

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

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

异时诸侯并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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