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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角色,完善自我郭玲……………………………………133
房县2011年暑期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班学员须知及要求……138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2011年房县中小学新任教师
岗前培训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切实加强新任教师培训工作,使他们尽快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缩短角色转换期。
决定于8月26日至8月27日对2011年中小学新任教师进行岗前培训。
一、指导思想
以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为目标,以提升素养和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通过岗前培训,使初任教师初步了解教师基本素养、教学基本常规、方式、技能和手段,从心理上、工作上、行为规范上初步适应教师职业要求,并为其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
2011年新招录教师、资教生。
三、培训时间
8月26日至8月27日
四、培训地点
房县东城小学
五、培训内容
1、师德修养培训:
了解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基本礼仪,增强初任教师的专业意识,确立敬业爱岗为房县教育事业奉献聪明才智的正确思想。
2、教学常规培训:
明确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流程、规范、要求和教师的基本职责。
3、教学技能培训:
了解教学基本环节,进行备课、听课、评课、辅导方法的训练。
4、班级管理方法:
学习班主任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以及学生思想教育技巧、技能。
5、教师礼仪培训:
介绍了教师礼仪的基本原则与操作技巧。
六、培训组织管理
初任教师岗前培训,是新教师成长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
培训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由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负责具体培训日常管理。
七、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理论考核。
考核成绩记入本人业务档案,考核合格是上岗的必备条件之一。
1.过程考核。
过程考核包括出勤情况和听课情况考核。
培训期间将严格考勤,对无故缺课、迟到、早退者进行通报批评。
同时对培训期间的听课记录进行检查评议。
2、理论考核。
理论考核主要是岗位培训总结,参训教师撰写一份岗前培训总结或体会。
八、培训要求
1.注意教师形象,文明上课,认真做好听课笔记,课堂内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不喧闹。
2.爱护公共设施,垃圾放于规定处。
3.按时参加每次集中培训,事假病假前都必须认真办理请假手续。
4.培训中心要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主讲教师要精心准备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九、培训安排
时间
内容
主持
(或授课人)
8
月26
日
上
午
7:
30—8:
00
新任教师报到
房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8:
00--8:
20
开班典礼
周兴富
20--9:
资教生、新教师管理规定
胡茂弘
9:
30—11:
30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许连成
下
3:
00--6:
教学常规培训(以“怎样上好一节课”为主题,侧重备课、上课、组织教学等)
张中军
月27
00--9:
怎样做好班级管理
刘银君
9:
40--11:
教师礼仪规范要求
任主珊
11:
00-11:
现身说法:
“我是怎样进入角色?
”
九道:
郭玲
门古:
潘必娟
11:
20--11:
新任教师表态发言及宣誓
任红胡丹
30—11:
40
新教师分配通知
下午
00--4:
分组讨论
郑倩
4:
30—5:
培训总结
房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2011年8月9日
房县新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新教师培养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岗位,有效提高师德素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新教师专业成长,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教师是指通过招考、签约等途径聘用到中小学工作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第三条新教师是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水平的希望和中坚力量。
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加强新教师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新教师成长。
第二章对新教师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新教师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堰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
》,敬业爱生,为人师表。
第五条新教师要服从安排,认真工作,遵守学校工作纪律。
不无故迟到、早退,不旷工,主动参与集体活动,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新教师要坚持说普通话,多练习写“三笔字”,熟练应用基本的现代教育技术,强化教学基本功训练。
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修养。
第七条新教师要虚心向指导教师及有经验的其他教师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条新教师要认真参加岗前培训、校本培训、集中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及其它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
第九条新教师要做好班主任工作,新教师原则上至少担任副班主任1年,配合正班主任管理班级,每学期至少家访3次以上。
第十条新教师每学年至少备写1篇质量较高的教学设计、1篇说课稿,上2节公开汇报课,命制2份学科试卷,撰写1篇教育教学论文;
每学年至少读1部教育教学专著,写2篇读书心得,做读书摘记4篇(不少于10000字)。
第三章新教师培养
第十一条新教师参加工作之前,必须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在规定学时内完成相应的科目学习,总体了解县情和教育发展概况,宏观把握课程标准和改革精神,掌握教学基本常规,熟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规和政策,在心理上、工作上、行为规范上初步适应教师职业要求。
第十二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每年举办一次,由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负责制定规划,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具体实施。
培训结束后要组织考核。
不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应参加下一轮补习性培训,直至合格。
第十三条开学第一周,学校应组织新教师学习学校有关制度,熟悉学校基本情况,掌握教学常规,加强新教师作风纪律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
第十四条学校应妥善安排好新教师工作,原则上要求新教师必须先听课,后上课。
引导新教师在教书的同时,学习育人,从事学生管理工作。
要给新教师压担子,让他们承担公开课,参与教研教改活动,充分给予学习锻炼的机会。
第十五条开展新教师传帮带活动,学校至少为每一位新教师安排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名优教师。
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新教师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及班主任工作等,帮助新教师尽快入门、适应教学,逐步成长为教坛新秀及骨干教师。
第十六条要关心新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建立新教师谈心制度,学校领导每学期必须与新教师谈心并作好记录。
同时,要切实解决新教师的实际困难,让新教师满怀信心、激情昂扬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
第四章新教师考核
第十七条学校于学年末对新教师实施考核。
第十八条新教师考核方式:
1.自评:
新教师按学校要求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
2.师评:
指导教师每学期对新教师工作情况,包括学习、听课、上课、辅导、作业批阅、参与班级管理及其他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3.校评: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管理细则,结合新教师自评、指导老师评价,对新教师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九条新教师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测评。
现场组织任教班级学生和部分家长完成师德师风调查问卷,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学习培训考评。
对新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凡出现无故不参加培训情况均视为培训不合格。
3.业务能力考核。
学校命制学科教师测评试卷,由新教师现场完成。
测评分书面和现代教育技术技能操作两项,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4、教学水平考核。
新教师上一节公开课,由学校考核组听课、评课,根据学校评分标准,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5、教学效果考核。
根据新教师任教班级成绩进行考核。
6、综合考核。
现场组织学校行政成员及相关教师进行无记名测评,测评内容分为师德师风、业务能力、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总体印象等几个方面,按照测评结果评定等级。
第二十条新教师考核结果由学校上报县教育局备案,作为新教师转正定级、职称聘任、评优表模的主要依据。
1、六项考核内容全部为合格等级以上,工作一年后方可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若第一年有一项及以上考核内容为不合格等级,延迟转正定级时间一年;
若第二年考核仍有不合格等级,留校察看一年;
若第三年考核还有不合格等级,学校可按相关规定采取待岗、解聘处理。
2、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优秀等级的,学校可确定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多提供学习锻炼机会;
考核结果连续三年为优秀等级的,学校可推荐参评县级教坛新秀,并逐步培养成为各级各类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各学校可根据此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2011年新教师岗前培训讲话稿
许年成
各位老师:
大家好!
首先,我对大家在招聘中的胜出表示热烈的祝贺!
对大家满怀热情与信心,准备当一名教师,表示热烈的欢迎!
很高兴,我们的教师队伍里又增加了一支新的生力军,我们房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