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见证送检方案doc剖析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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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工程的道路、排水、桥梁除主材外的其他试验取样频率
七、各种桩的取样频率
(一)、道路工程
1.1平面设计
工程南起江楚大街起点(桩号K0+090),北至富安街(止点桩号K1+462.67),本次设计道路实际长1372.67m,红线宽30m。
道路线沿线与江楚大街、文祥街、南湖路及富安街相交,共形成4个相交道口,与江楚大街相交采用主线高架的分离式立交形式,江楚大街为城市快速路,地面部分规划红线宽70.00m。
该道口不属于本次设计范围,具体断面布置为:
中间8.0m宽绿化带+两边各14.5m宽机动车道+两边各9.0m宽绿化带+两边各4.0m宽非机动车道+两边各4.0m宽人行道=70m;
其余三个路口为平面交叉形式,均为十字交叉路口。
南湖路路口现状为水泥路面,道口中间有一个110KV钢杆塔位于车行道行驶轨迹内,南湖路路口钢杆塔本次设计按迁改方案实施。
道口采用路口红线采用圆曲线控制,半径R=10-30m,路口缘石转弯半径R=15-50m。
在道路平交口和人行过街横道处,设置了单面缘石坡道,坡度≤1:
20m,缘石坡道长度均为4.0m。
道路全线设置无障碍设施。
1.2纵断面设计
道路全线共设竖曲线6处,最大竖曲线半径均为R=12000m/3处,最小竖曲线半径均为R=9000m/1处;
最大纵坡0.328%,最小纵坡0.3%;
最大坡长460m,最小坡长140m;
最低设计高程20.29m,最高设计高程21.71m。
1.3横断面设计
本次施工项目断面采用“(二块板)”型式,红线宽30m,标准横断面布置如下:
道路红线宽30.0m,标准路段具体布置为:
中央2.0m绿化带(内设110KV钢杆塔)+2×
7.5m机动车道+2×
6.5m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含树穴)=30.0m。
1.4路面结构设计
1.4.1机动车道路面结构
机动车道结构:
24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fr≥5.0MPa)+40cm厚水泥稳定碎石(重量比为5:
95)基层+20cm厚级配碎石底基层。
非机动车道结构:
4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砼(上面层)+粘层油(PC-3型乳化沥青)+5cm厚AC-20C型中粒式沥青砼(下面层)+粘层油(PC-2型乳化沥青)+30cm厚水泥稳定碎石(重量比5:
95)
人行道结构:
6cm厚预制C30仿石步砖+2cm厚M10水泥砂浆座浆层+15cm厚C20砼基础。
仿石步砖沿长度方向拉直纹。
(二)排水工程
2.1、排水管线布置
2.1.1雨水
1)平安路(江楚大街~南湖连通渠)
沿设计道路西侧自南向北敷设一排BH=1.8m×
1.4m雨水箱涵,转输、收集道路沿线及上游地区雨水,接入下游规划排水走廊内拟建4BH=5.5m×
3.0m连通涵后排入规划南湖连通渠。
2)平安路(南湖连通渠~南湖路)
沿设计道路西侧自北向南敷设一排d1000-d1500mm雨水管,转输、收集道路沿线及上游地区雨水,接入下游规划排水走廊内拟建4BH=5.5m×
3)平安路(南湖路~富安街)
沿设计道路西侧敷设一排d800-d1000mm雨水管,转输、收集道路沿线及上游地区雨水,顺地势分别接入南湖路、富安街现状d1000mm雨水管。
2.1.2污水
1)平安路(江楚大街~规划南湖花园污水泵站)
沿设计道路自北向南敷设一排d1200mm污水管,上游接南湖花园污水泵站出水管,下游接入江楚大街规划d600-d1200mm污水干管。
2)平安路(南湖花园污水泵站~富安街)
沿设计道路布置一排d800-d1200mm污水管,转输、收集道路沿线及上游地区污水,排入规划南湖花园污水泵站。
2.2、管线位置
根据道路横断面布置情况,结合管道具体实施条件,设计雨水管位于道路中线西侧6m处,设计污水管位于道路中线东侧6m处。
2.3、现状排水设施处理
现状南湖连通渠至南湖路段已形成现状道路,沿线已敷设有一排d700mm排水管,现状管道埋深1-2m,主要承接路两侧保利中央公馆等小区现状排水后向南排入现状南湖连通渠。
由于现状管线为雨污合流、埋深较小,且管位与拟建污水管道施工断面冲突,按设计要求,本次施工拟采取喷浆封堵废除。
2.4、检查井、井盖及支座
本设计采用06MS201国标检查井,并将盖板混凝土材料改为C30。
车行道下排水检查井盖均采用整体防沉降式重型球墨铸铁井盖(承载能力≥400kN),非机动车道下检查井盖可采用轻型球墨铸铁井盖(承载能力≥250kN)。
井盖均应具有新型“五防”功能。
雨、污水井盖应分别用“雨水”、“污水”标记。
要求井盖平设计路面。
位于车行道下新建检查井应作加固处理,具体做法详见省标《新建水泥砼路面检查井加强图》13EZ001-40;
位于车行道下拟保留现状检查井需更换整体防沉降式重型球墨铸铁井盖(承载能力≥400kN),并做抬升加固处理;
位于人行道下拟保留现状检查井需更换轻型球墨铸铁井盖(承载能力≥250kN),并作抬升处理。
2.5、接户支管及检查井
为保证周围地块雨、污水能顺利接入,在适当处设置了接户支管。
除注明管径外,其余的接户支管管径:
雨水为d600mm,污水为d400mm;
排水接户支管的坡度均为0.005,并与下游管段大于或等于90°
夹角接入。
接户检查井一般布置在道路边线外1m处,均采用沉泥检查井。
2.6、路面排水工程
路面雨水采用雨水口收集后由雨水口连接管排入雨水检查井。
雨水口一般按25~50m间距设置,在道路交叉口、低洼地段、公交停靠站等地段适当增设雨水口。
雨水口连接管管径均为d300mm,采用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Ⅱ级),橡胶圈接口,150°
砂石基础,连接管覆土厚度小于70cm则采用C20混凝土满包处理。
1、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2、设计文件:
经有关部门批准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说明等设计资料。
3、《监理规划》、《送检计划》、《见证制度》
4、《施工组织设计》
5、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
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规程包括但不限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8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50081-2002)
1、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资质:
见证人员:
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取样人员:
由施工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送检人员:
由监理单位见证人员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担任。
2、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岗位职责:
2.1、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所见证取样的样品及送检样品的真实性要负责。
2.2、取样过程见证人员要全过程旁站。
2.3、见证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
2.4、对己取样品做好标识、封存并送检。
2.5、认真填写“见证取样记录”,见证记录的填写要求
2.5.1、钢材见证单要写明规格、生产厂家、质保书编号、批号或炉号、组数,代表数量,拟用于部位,焊接试验见证单除上面的几项外,还要增加连接方式、焊工姓名、焊工证号,焊条型号,
2.5.2、对试块的编号按杭建监总[2011]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混凝土试块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2.5.3、见证取样记录上应该见证章,监理项目章,还要有试验室的收样章,见证人员要做好见证取样管理台账。
3、见证取样和送检要求
3.1、见证试验室必须是杭州市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的实验室,试验室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必须审查试验单位的资质,试验单位的双证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试验单位的检测范围是否符合该工程的检测项目,对该工程的检测项目试验单位不具备资质的要提请业主另行委托。
3.2、见证人必须持有见证取样资格证,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该工程委托具有见证资格的汪晓同志担任,资格证号杭建见2015105。
3.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
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3.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有权拒绝试验。
3.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的检测项目及其要求,核查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
核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4.1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检测范围;
4.2法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检测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4.3检测机构与检测内容相关的管理制度;
4.4负责本工程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
4.5本工程的检测项目、检测计划和要求。
1、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本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少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取数量的30%;
2、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2.1排水工程
(1)钢筋原材料
(2)水泥、沙、碎石、混泥土
(3)钢筋混泥土排水管
(4)球墨铸铁井盖
2.2道路工程
(1)路基土方回填料;
(2)路基边坡支护进场工程原材料材料见证取样;
(3)路基级配碎石进场原材料;
(4)水稳材料、沥青混凝土材料、混泥土材料;
3、见证取样与送检程序
五、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及原材料的取样制作要求
(一)、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和制作要求
1、检验项目
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
2、试样标准
标养一组三块,标准试样尺寸150mm×
150mm×
150mm
抗渗一组六块,标准试样尺寸D18.5mm×
3、取样方法
3.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抽取;
3.2、同一组混凝土拌合物取样应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
取样量应多于试验所需的1.5倍,且不少于20L;
3.3、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
一般在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然后人工搅拌均匀;
3.4、从取样完毕到开始做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5min,
4、试件制作要求
4.1、制作试件用的试模由铸铁或钢制成,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装拆方便,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每100MM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垂直度不超过±
0.5;
4.2、在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以脱模剂;
4.3、混凝土坍落度小70MM时,试件制作宜采用机械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