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责任书3篇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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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稳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保护率不低于中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4、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
认真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禁擅自占用耕地搞非农建设,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建坟、取土、烧砖和种果、植树、挖塘养殖等违法行为。
要加强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包村村干部对责任内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汇报、早查处。
5、积极做好辖区内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
对本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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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各类违法用地进行清理,并配合镇政府和国土部门分别情况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6、积极开展土地置换工作。
抓紧落实新农村建设规划,对“空心村”进行复垦整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7、做好耕地保护宣传工作,积极设立并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界桩、标志牌。
二、考核与奖惩
年底,镇政府将对本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对完成保护责任目标突出的村委会和个人,进行表彰。
对没有完成任务的,特别是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不制止、不上报,发生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或造成辖区内土地管理混乱的的村委会要通报批评,并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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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盖章) 村委会
签:
年 月 日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耕地保护责任书
(2)|返回目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辖区内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确保全区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xxxx〕xx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xxxx〕xx号)和《xx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依法保护耕地,既是各级政府的政治责任,也是各级政府的法定义务。
发展经济和保护资源都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保护耕地的历史责任。
要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合理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和速度。
一、目标任务
(一)镇年末耕地总量除依法审批占用和生态退耕减少外,不低于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耕地保有量指标公顷;
(二)辖区内年末基本农田总量,不低于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公顷,协助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碑及保护牌的管理及维护。
(三)要做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并有提高。
保证基本农田保护区全部落实到地块、图表。
保护责任书全部签到村组、农户,设定保护标志。
(四)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管理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全面实行依法审批,对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举报,配合执法大队查案,当年违法占用耕地案件查处率达95%以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件查处率达100%。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耕地保护意识。
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树立依法用地,珍惜土地,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切实转变用地观念。
二、考核办法 根据下达各辖区的年度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基本农田数量、新增耕地质量等年度目标任务,区人民政府每年底对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标管理单位:
目标责任单位:
县区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 县区长(签):
责任人(签):
年月日
村级耕地保护责任书耕地保护责任书(3)|返回目录 为切实保护耕地,落实基本国策,根据本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二o一四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结合本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乡政府责任目标
(一)科学合理编制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确定本乡的耕地保护目标。
(二)定期对本辖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提出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和管理的指导性意见。
(三)将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基本农田建设规划,向广大农民提供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提供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各种条件。
(四)建立健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档案,搞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动态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基本农田的动态变化趋势。
(五)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
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原则上要利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庄、集镇内的空闲地,不占用耕地。
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新农村建设和旧村庄拆迁安置等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履行占补平衡义务,严格审批和控制农村居民建房用地。
(六)对村级反映非法占用耕地案件的报告,从接到之日起3日内安排国土所查处。
二、村委会责任目标
(一)监督村民依照承包合同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保护耕地;
(二)制止村民损害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
(三)依法维护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四)尊重村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村民符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执行乡人民政府科学合理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村民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
(六)搞好农田保护区的动态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基本农田保护变化趋势。
(七)发现非法占用耕地的,3日内报告镇人民政府。
三、考评办法
(一)上述各项目标完成情况,以年终统计结果为准,要求如实上报,不得漏报、虚报、瞒报。
(二)次年初,由乡政府组织考核小组,对各村上报情况签订目标责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四、奖惩规定
(一)全面完成上述各项责任目标的,定为耕地保护先进村,由乡政府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
(二)完不成上述责任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连续两年完不成任务或当年违法用地严重的,将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的规定,对村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因对乡政府责任目标执行不力,影响本乡耕地保护工作的,乡长和分管副乡长承担领导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国土资源所各执一份。
乡长:
(签名) 村主任(签名)
XX年月日XX年月日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