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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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包头市地面塌陷隐患点一览表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紧紧围绕把包头市建设为中西部强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切实提高包头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为推进包头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群聚集地作为防治重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公众防治意识和能力。
地质防治工作首先要预防地质灾害,特别是预防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其次是做好监测工作,正确预测预报,合理避让,实施治理。
2、责任明确,分级负责
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县、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的原则,加强县(旗、区)、镇地方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
3、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
综合考虑包头市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统筹规划,分阶段实施,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城镇规划、市政建设、国土资源开发及社会经济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
选择包头市人民生命财产受威胁的危险地质灾害作为重点防治地区,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带动和推进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地质灾害防治与土地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相结合。
在地质灾害防治中,必须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土地开发利用、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相结合、治理与开发并重,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5.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机制
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深化对致灾地质作用的认识,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效率、能力和水平。
应用新理论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和演变规律,利用新技术、新办法防治地质灾害,建立一套适合包头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防灾减灾体系。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完善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完成全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本掌握包头市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
建立规范的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初步建成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立并逐步完善全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能力和水平,使灾害严重的灾害点基本得到整治;
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细、做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规划期(2016-2020年)目标
(1)基本建立地方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市、县(旗、区)、村(街道)三级地质灾害监督管理体系,将整个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使人为诱发地质灾害日益突出的趋势得到有效的控制。
(2)全面完成各县(区)﹑旗乡镇和重点村(街道)组群测群防人员地质灾害培训工作。
(3)基本建成全县各乡镇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初步建成县、乡镇、村(街道)三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提高包头市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4)加强重点区域及重大灾害点的防治工作,对纳入本规划近期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综合防治。
(5)建设信息系统和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及时为社会和各级政府提供服务。
3、展望期(2020年后)目标
(1)完成地质灾害未发生县(区)﹑旗、乡(镇)、村组(街道)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
逐步完善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网络,实现对包头市地质灾害的有效监控。
(2)逐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及时处置,最大限度的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对于直接威胁居民人身安全的、影响居民生活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治理,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规划依据
1、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5、《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年9月)
6、《包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年)
7、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五、规划适用及规划期
(一)适用范围
包头市辖区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勘查、防治。
(二)期限
规划期:
2016年-2020年
展望期:
2020年后
基准年是:
2015年
第二章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及危害
一、包头市自然地理状况
1.自然地理
包头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09°
15′12''~111°
26'25'',北纬40°
14'56''~42°
43'49'',北与蒙古国人民共和国接壤,南临黄河,西临巴彦淖尔市,东接自治区省会呼和浩特市,境内中部横贯阴山山脉的大青山、乌拉山(以昆都仑河为界),全市地形地貌由中部山岳地带、山北高原草地和山南平原三个地貌单元组成,呈中间高,南北低,西高东低的地势。
2.经济发展概况
包头市是连接中国华北、西北的重要交通枢纽和中国西部重要的邮电通讯中心,现已基本形成了铁路、公路、航空综合交通网络。
全市辖9个旗县区,国土面积27768平方公里,占自治区总面积的2.34%,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3个较大城市之一。
目前年全市常住人口250万人左右,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000亿元。
包头市工业基础雄厚,“一五”时期,国家实施的156个重点建设项目,有包钢、内蒙古第一、第二机械制造厂、一、二电厂、大青山煤田6个项目布局在了包头市,“二五”时期,又有包铝、二0二厂等20多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业项目在包头投资建设,奠定了包头市坚实的工业基础。
包头市交通便利,东西走向的京包、包兰铁路,110国道以及丹东-拉萨高速公路和南北走向的包白、包神铁路,210国道构成了纵横交错的交通图,既属于“呼、包、鄂(鄂尔多斯)经济金三角”的重要支撑点,也属于“呼、包、银经济区”的中间枢纽,同时也属于西部大开发省区-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经济增长极,具良好的地缘区位优势。
二、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背景
包头市南北阔,东西短,全市大的地形地貌分为三部分:
南部由山前冲洪积平原和黄河冲积平原组成,中部由山岳地带,基本为中低山为主,北部为高平原地带,平缓宽阔。
(一)地层
包头市中部北部山区出露地层主要为太古界变质岩系、元古界、古生界及中生界侏罗系碎屑岩。
南部山前倾斜平原及黄河平原为第四系松散沉积物。
地层由老到新依次描述如下:
1.太古界:
(1)乌拉山群(Ar2ml、Ar2W3Ar2W2Ar2W1)广泛分布于大青山中低山山区,为一套经受较强烈区域混合岩化作用的深变质岩层,主要为含紫苏花岗混合片麻岩,黑云斜长片麻岩及大理岩、石英岩等。
(2)色尔腾山岩群(Ar3s2、Ar3s1)岩性为大理岩夹石英岩、磁铁石英岩、斜长片麻岩、角闪片麻岩夹磁铁石英岩。
广泛分布于中低山区。
2.元古界:
(1)震旦系什那干群、查尔泰群(zsh、ptz1、ptza、ptzs、ptzz),岩性为泥质灰岩、白云岩、硅质条带结晶灰岩及板岩,分布于固阳县中部山区。
3.古生界:
(1)寒武系中下统(∈1-2)
零星出露于大青山麓五当沟、哈拉沟新生煤矿一带,主要为变质板状粉砂岩、石英砂岩、结晶灰岩、粗砂岩、生物碎屑灰岩。
(2)奥陶系中下统(O1-2)
零星出露于大青山麓阿道亥一带,下部以灰色厚层状结晶灰岩为主,上部以粉砂质灰岩为主夹石英岩状砂岩、粉砂岩及泥灰岩条带。
(3)石炭系上统拴马桩组(C2)
零星出露于大青山麓五当沟、阿道亥一带,主要为灰白砂岩、砾岩、炭质板岩夹煤层。
出露厚度为130.5米,煤层厚度可达70-0.25米。
已开采的煤田有磴场、大炭壕、阿刀亥、海流素煤田等。
(4)二叠系上统脑包沟组(p2m)
出露于大青山麓脑包沟、美岱召以北,主要为泥质粉砂岩与含砾变质粗砂岩、变质砂岩互层夹薄层砾岩砂砾岩。
4.中生界:
(1-1)中生界中下侏罗统石拐群(j1-2sh)
出露于大青山麓,呈东西向狭长状分布,主要为灰白、灰绿色砂岩夹页岩及煤层;
砂砾岩夹页岩及泥灰岩。
厚为1322米。
(1-2)中生界上侏罗统大青山组(J3d)
出露于大青山麓,主要为砾岩、砂砾岩夹页岩及煤线、砂岩,与太古界变质岩呈不整合接触。
上部为灰白、灰绿色中细砂岩、砂质泥岩夹炭质泥岩;
中部为灰绿色砂砾岩、砾岩夹中细砂岩、中粗砂岩;
下部为灰-灰绿色含砾中细砂岩夹中细砂岩。
揭露厚度48.53-186.25米。
(2)白垩系下统(K1)岩性为灰色砂砾岩砂岩及砂质页岩夹煤层,主要分布于固阳盆地、白灵淖盆地及下湿壕山间谷地。
5.新生界:
(1)第三系上新统(N2)岩性为红色泥岩或蓝色泥岩夹薄层砂砾岩广泛分布与固阳县及达茂旗
(2-1)第四系中更新统(Q21)
埋藏于大青山山前地带,上部为棕红、灰白色砂卵砾石、含卵砾中粗砂夹中细砂、粘砂土;
下部为浅棕褐、深灰黑色砂砾卵石、含卵砂粘土夹淤泥质粉细砂、淤泥质砂粘土。
(2-2)第四系上更新统至全新统(Q3-4)
沿大青山山麓呈带状分布,为黄色砂砾石、含卵砂砾石层夹薄层灰褐含卵粘性土、含卵砾中粗砂、粉细砂。
北部山区沟谷内亦分布有砂砾石及风成砂等。
(2-3)第四系全新统(Q4)
分布于山麓、较大型沟谷中和河漫滩、一级阶地及广大平原区,为灰白、灰黄色中粗砂和砂砾石、砂粘土、粘砂土。
(二)地质构造
1.构造
包头市大地构造分区属于华北地台,以山前断裂为界,二级构造单元北部为内蒙台隆,南部为鄂尔多斯台坳。
(1)内蒙台隆
内蒙台隆是华北地台上早前寒武纪变质基底岩系出露最集中的地段,北部的阴山断隆由乌拉山岩群、色尔腾山群组成,具明显的东西向线型构造,台隆盖层为什那干群、寒武系、奥陶系及上石炭统、二叠系等,与华北地台整体的发展历史大致同步。
中生代时台隆上发生差异性升降,形成一些断陷盆地。
台隆上断裂发育,展布方向与东西向主体构造线一致,有受深层次强大压应力作用和后期改造的垂向上隆和下陷,也有水平挤压应力造成的浅部表层的水平位移,从而发育大规模的推覆构造。
岩浆岩较发育,以华力西期、印支期、燕山期岩体为主,并有喜山期玄武岩喷溢。
(2)鄂尔多斯台坳
鄂尔多斯台坳以深断裂与内蒙台隆相接,台坳由东胜凸起、伊陕斜坡、赛乌苏断陷、河套断陷四个三级构造单元组成。
2.地震
据历史记载,自1929年以来,河套断陷带内Ms>
4级地震发生过8次,其中1996年,包头市曾发生过6.4级地震。
根据GB187306-2001《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1:
400万),包头市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地震基本设防烈度为8度。
三、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
包头市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等四种地质灾害。
其中:
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67个;
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16个(包括固阳县已治理一个隐患点);
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25个。
塌陷地质灾害隐患点35个,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