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宗教信仰探析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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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一种历史文化现象,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方式。
宗教问题的复杂性、群众性,往往与一个国家的历史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又关乎个人的终极追求和民族的精神动力,对个体生命的心理体验和民族心理结构的衍变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目前我国有各种宗教信徒一亿多人,“其中三分之一左右为青年,其中不乏在校大学生。
”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着历史的重任,同时他们也是整个社会阶层精神高度的见证者。
大学生宗教信仰的现状及动态实际上成为我国宗教信仰发展的风向标。
了解他们宗教信仰的现状,并帮助他们正确对待宗教和处理宗教信仰问题,是高等教育必须肩负的历史任务。
一、当代大学生宗教信仰趋势
从信仰趋势上看,我国当代大学生宗教信仰正处在“缓慢升温”的阶段。
20世纪90年代初,在社会政治、经济结构整体转型的阵痛中,精英文化逐渐由中心移到了边缘,平民文化在商业大潮的裹挟中开始以躁动不安的强势姿态登上历史舞台,人们不再相信空洞的历史许诺和“乌托邦”的文化探源,而更愿意在个人式的宣泄和呐喊中释放激情和力量,“俗文化”开始以合法的身份成为时代文化的真正主角。
但作为高雅文化代表的宗教,却没有在文化转型中销声匿迹,而是在大学校园内有了“缓慢升温”的迹象,“在涉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精神和价值层面上出现日益明显的共同性和认同感。
”这一现象很值得研究。
大学生宗教信仰缓慢升温的趋势与整个社会“宗教热”的文化呈现是相吻合的,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家庭原因、民族原因、地域原因、心理原因、学校原因、宗教文化自身的原因等,但归根结底还在于社会原因,社会整体转型所带来的新的文化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决定了大学生宗教信仰的发展趋势。
2011年,我们承担了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2011〜2013年度课题“政治认同导向下的大学生宗教信仰问题研究——以山西省部分高校为考察对象”。
2012年,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文献阅读,在此基础上,借鉴了其他一些调査问卷的内容和形式,形成了《山西省大学生宗教信仰调査问卷》。
2013年,我们在保证研究样本的性别、年级、专业、政治面貌、民族等特征分布的基础上,对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太原师范学院、晋中学院等5所高校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宗教信仰进行了调研,发放问卷5000份,收回4710份,回收率%。
(一)信教学生分析(表1、表2、表3)
在4710份有效调查问卷中,信教的学生为645人,占总人数的%,不信教的学生共3625人,占总人数的%,说不清楚的440人,占总人数的%,因此绝大多数学生不信教。
%这个数据和全国的宗教信仰调查数据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可以采信。
从统计数据来看,信教学生当中大部分学生信仰的是佛教与基督教,总共是%’,并且佛教在大学生所有宗教信仰中排在第一位(%)。
有%的学生信仰佛教,主要原因在于佛教教义与儒家文化有相通之处,佛教中的“五戒”与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在精神层面上有相似的地方。
而基督教是世界上最大的宗教,中国目前的基督教徒人数估计在三千万至七千万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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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统计数据来看,大学生信仰宗教的原因是很多的,包括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其中社会和家庭的原因最多,占到了%,家庭原因是主要原因,父母的信仰、教育观念、行为等都自己的孩子有很深的影响;
社会因素对大学生宗教信仰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从统计数据看,大学生信仰宗教最主要的途径是家庭和朋友的介绍,比例高达%。
虽然家庭不一定能让大学生信仰宗教,但可以让大学生不排斥宗教,当遇到一定催化剂的时候,大学生会由不排斥到信。
调查数据可以从宏观角度反映出我国大学生宗教信仰的发展趋势,同时我们在对这五所高校的部分大学生的访谈中,也了解到诸多真实的微观信息。
“以前我觉得宗教离我很远,因为我身边没有信教的同学,但现在不一样了,我发现我们专业同学中还有信教的,起初还觉得很不了解,现在很正常了,毕竟我们都有自己的个人空间。
”
“由于受父母的影响,我从小就信仰基督教,刚上大学时,我感觉很失望,因为周围的人都不理我,信教对我们来说是很不可理喻的事情,但我越来越发现,近几年,信教的人多了,宗教活动也比以前频繁了。
“宗教不是封建迷信,它有它特有的魅力,作为一门学问,我觉得宗教在哲学、伦理学、心理学等方面都有很多有价值的贡献,现在信教的同学多了,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吧。
从以上的访谈中可以看出,大学生对宗教信仰的神秘感和陌生感逐渐淡化,宗教文化作为校园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日益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宗教信仰的绝对数量在不断增大,宗教与大学生的距离越来越近。
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当下剧烈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文化氛围变迁所导致的,大学生通过书籍、网络、电视等各种媒介走进宗教,在潜移默化中完成了由“宗教文化爱好者”到“虔诚的宗教信仰者”的角色转变,调查资料显示,有%的青少年信仰宗教的原因是“深受教义感动。
同时,宗教暧昧现象日益普遍,也是当前大学生宗教信仰现状的一个重要特征。
宗教暧昧是较宗教信仰更为宽泛的概念,特别是指对宗教模糊朦胧的态度,是宗教信仰确立前的一个过渡期和磨合期。
宗教暧昧现象在大学生群体中巳经越来越普遍了。
北京联合大学郭淑敏在对2000多名北京大学生的调查中发现,赞成大学生信仰宗教的占%,既不反对也不赞成者占%,反对者仅占%。
二、大学生宗教信仰现状分析
当前,各高校都依法加强了对大学生进行关于宗教知识的教育和对宗教活动的管理,但机制还不健全,对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效果还不明显,对信教大学生的信息统计也还不完整。
这使得大学生对宗教的认知和宗教信仰的理解很模糊,多存在神秘感,甚至有许多错误的观念,这也是导致大学生宗教信仰畸形发展的重要原因。
(一)对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落实不力
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他们应该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这包括应该了解和把握关于宗教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但由于现在各高校对于专门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比较滞后,致使大学生对党和国家关于宗教的法律和政策不甚了解,就连信教大学生对此也了解不多。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但由于法律意识不强,使在校大学生容易成为非法宗教传播的受众,甚至成为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
(二)对宗教基本知识的教育不够
有些高校只是看到宗教的本质是唯心主义,看到宗教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对立矛盾,不去关注宗教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等特点不进行认真的分析,不能够及时地向在校大学生,特别是信教大学生传授基本宗教知识,没有对他们的宗教信仰进行及时正确的引导。
现在还很少有高校适时开设一些宗教选修课,用唯物主义观点来说明宗教信仰的根源,讲解宗教的一系列知识,这使得一部分信教大学生在文化层面上对宗教的浓厚兴趣得不到满足,使他们对宗教的历史、现状以及发展趋势缺乏一定的了解,这样就不能够使在校大学生把握宗教的实质。
(三)对大学生宗教事务的管理不规范
对大学生宗教信仰问题紧张、敏感,有一部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不愿意正视、更不敢去承认宗教在当代大学生中的影响以及信教大学生人数的增多,他们对信教大学生在学校的宗教活动视而不见,没有规范高校内部信教师生的正常宗教信仰活动,更没有依法取缔学校的非法宗教组织,这些都是大学校园里学生信教人数有所增加、大学校园里宗教活动不健康发展的直接原因。
三、正确引导大学生宗教信仰
大学生宗教信仰教育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不断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仅要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内涵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观念的教育,更为关键的是要使其真正为大学生所理解、所认同、所践行,内化于学生的思想观念中,转化为学生的自觉追求和实际行动。
为此,要针对大学生的认知特点,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深入了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真正把握大学生思想发展的时代脉搏,认真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当今高校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应有之义。
(一)坚持宗教与教育分离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全面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交织的复杂状况,全面认识宗教因素在人民内部矛盾中的特殊地位,努力探索和掌握宗教自身的规律,“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创造人。
”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水平。
在高等院校贯彻和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应坚持宗教不干预高等教育的原则。
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宗教信仰自由。
在教育领域的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要求我们教育领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应当尊重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不得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既不歧视信仰宗教的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也不强迫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信仰某种宗教,更不强迫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不信仰宗教。
育领域内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及管理事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非法活动,不得干预学校进行自然科学知识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不得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传播宗教、举行宗教仪式,也不得利用学校对在校学生灌输宗教思想,发展宗教教徒,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活动。
在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信教大学生的宗教信仰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应当充分理解和尊重。
“对信教者来说,宗教中含有对全部知识的探索及对未曾发现的真理的寻求。
”信教大学生信仰宗教,有自身原因,他们的宗教信仰应该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社会的理解和他人的尊重。
爱国的大学生宗教徒,同不信教的大学生一样享有公民应该享有的高等教育权力及其他权利,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不能因为他们信仰宗教就歧视他们或者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保障大学生信教自由的同时,也强调大学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这方面的正当权益和意愿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和人们的尊重。
这个问题在少数民族聚集区域的学校,尤其应引起重视。
不能对不信教的学生进行歧视、打击、围攻、侮辱。
信教或不信教,参加或不参加宗教活动,都是法律赋予大学生公民自由选择的权利,讲宗教信仰自由不能强迫信教的人不信教,也不能强迫不信教的人信教。
任何强迫不信教的人信教的行为,如同强迫信教的人不信教一样,都是侵犯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都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的,因而是极端错误的,是不允许的。
再次,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不能被说成“宗教自由”,即宗教活动不能为所欲为,不受任何限制。
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自由,信仰与不信仰任何宗教是个人私事,是自由的,但宗教活动因为会涉及社会生活和他人,所以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一个国家概莫能外。
也就是说,宗教信仰自由不能同国家的法律、政策对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