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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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价;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决算价
所谓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后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发内。
工程造价有效控制的途径包括:
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的造价控制;
实施主动控制,可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
建立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实现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形成社会化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与国际惯例接轨。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的三个系统:
A、政府行政管理系统;
B、企事业机构管理系统;
C、行业协会管理系统。
第2节造价员管理制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简称造价员。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人员分为高级造价员和造价员。
高级造价员具有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审查资格,造价员只具有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资格。
造价员不得同时受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
造价员注销情形:
A、无工作业绩的;
B、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C、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D、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E、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F、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G、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执业的。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并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
造价工程师不予初始注册情况:
A、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受过刑事处分,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五年的;
C、在工程造价业务中有重大过失,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且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
D、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造价工程师的权利:
使用造价工程名称,依法独立执行业务;
签署工程造价文件、加盖执业专用章;
申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对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正当计讲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3节工程造价咨询及其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系统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
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4节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关系是指一定的社会关系在相应的法律规范的调整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个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
指参加或按理、监督建活动,受建设工程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
法律关系客体:
是指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分为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法律关系内容:
即法律关系主体所有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法律关系的终止有:
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
法律事实:
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情况。
包括事件和行为。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法律行为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3、行为内容合法;
4、行为形式合法。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无效代理权表现为: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实施法律行为;
2、代理双方当事人实施同一个法律行为;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兵贵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
1、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实务完成;
2、被代理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组织终止。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原因:
1、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2、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4、被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普通诉讼时效期限:
2年;
短期诉讼时效期限:
1年。
包括: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寄存物丢失或损毁的。
特殊诉讼时效期限:
4年。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的。
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诉讼时效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直接计算,不超过20年。
诉讼时效的中止:
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暂停计算,从障碍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
是指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原来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债的发生根据:
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困管理。
债的担保有:
保证、抵押、定金和留置。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二章建设项目管理
第1节项目管理的概念
ISO10006定义项目:
具有独特的过程,有开始和结束日期,由一系列相互协调和受控的活动组成。
过程有实施是为了达到规定的目标,包括满足时间、费用和资源约束条件。
现代项目管理特点:
1、项目按理理论、方法、手段的科学化;
2、项目管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
3、项目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4、项目管理国际化。
成功的项目管理需满足的条件:
1、满足预定的使用功能要求,达到预定的生产能力或使用效果,能经济、安全、高效率地运行,并提供较好的运行条件。
2、在预算费用范围内完成,尽可能地降底费用消耗,减去资金占用,保证项目的经济性要求;
3、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建设,不拖延,及时地实现投资目的,达到预定的项目总目标和要求;
4、能供使用者接受、认可,同时又照顾到社会各方面及各参加者的利益,使得各方面都感到满意;
5、与环境协调,即项目能国它的上层系统所接受;
6、项目能合理、充分、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前景;
7、项目实施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变更较少。
第2节建设项目管理的概念、内容、程序
工程项目可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可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
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对工程项目进行决策;
4、编制设计文件;
5、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施工;
7、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交付使用;
8、生产运营一段时间(一般为1年)
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
是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的基础上,对勘察设计、建设准备、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一系列活动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控制和总结评价,通过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目标控制、风险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措施,保证工程项目质量、进度、造价目标得到有效控制。
第3节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内容、控制理论与方法
项目目标控制的纠偏措施:
1、组织措施;
2、技术措施;
3、经济措施;
4、合同措施。
主动控制:
就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并拟订和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以使计划目标得以实现。
建设项目施工成本控制步骤:
比较—分析—预测—纠偏—检查
施工成本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施工成本-已完工程计划施工成本(结果为正表示施工成本超支,为负节约)
进度偏差(I)=已完工程实际时间一已完工程计划时间
时度偏差(II)=拟完工程计划施工成本-已完工程计划施工成本(进度偏差为正表示工期拖延,结果为负表示工期提前)
偏差分析形式有:
横道图、表格和曲线
第4节建设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知识
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风险量指的是不确定的损失程度和损失发生的概率。
在事件风险量的区域图中,A、B区损失量大,A、C区发生的概率大,D区损失量的概率都小。
建设项目风险类型地:
1组织风险,2经济与管理风险,3工程环境风险,4技术风险。
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
风险的辨识、分析、控制、转移。
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1节合同法律基本制度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2自愿,3公平,4诚实信用,5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原则。
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合同的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以及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承诺生效地点: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缔约过失责任:
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所承担的发事责任,构成要件:
当事人有过错,有损害后果的发生,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有效合同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的内容合法,4合同的确定、可能。
无效合同条件: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青工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履行原则主要包括:
合同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不接抗辩权:
是指合同成立后,如果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财产状况恶化,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其财产状况恶化的证据时,在后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或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
第2节建设工程合同类型及选择
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
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选择合同类型考虑因素:
1、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2项目的竞争情况,3项目的复杂程度,4项目的单项工程的明确程度,5、项目准备时间和长短,6、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
第3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造价咨询合同
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也即解释顺序):
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4节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
第四章工程造价的构成
第1节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的概念和构成
建设项目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在量上相等,工程造价是工程项目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等全部建成并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
设备购置费:
是指为工程项目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费用。
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率
工器具及生产具购置费=设备购置费*定额费率
第2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构成
建标[2003]206号文规定,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
人工费由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材料费由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组成。
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
折旧费,在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措施费包括:
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砼钢筋砼模板及支架昆曲,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