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城领地项目竣工申请立项环境保护验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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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项目内容

项目位于从化温泉镇乌石村地段,总投资1.8亿,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总用地面积为84522㎡,总建筑面积为70762㎡,主要建设内容为:

85幢地上3层、地下1层的住宅楼和1幢地上3层、地下2层的商业会所。

商业会所设文化室、物业管理用房、居委会及休闲健身等商业用房,不设产生油烟废气的经营项目。

设机动车位24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64个,地下停车位78个,项目不设发电机、中央空调及锅炉等设备。

环评时间

2011年1月

开工日期

预期投产时间

已建成

现场监测时间

2014年09月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从化市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书

编制单位

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限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自建

施工单位

投资总概算

1.8亿元

环保投资

总概算

100万

比例

0.000056%

实际总投资

实际

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2001]13号;

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

3.《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八届人大常委会[1994]57号公告;

4.《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州市环保局文件穗环(2000)53号;

5.《亿城·

领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01月;

6.《关于亿城·

领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从环批[2011]11号。

验收监测

标准/标号/级别

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表二、项目概况及污染因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从化温泉镇乌石村地段,所在地块四面为山林所包围,东边界外约400m为流溪河、约450m外为温泉翠岛住宅小区,南边界外约100m为望谷·

御泉住宅小区(在建),西边界外约100~200m为方圆·

明月山溪住宅小区,北边界外约300m为侨宏花园住宅小区。

2、项目内容:

本项目由广州普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不属于温泉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林地保护区、重点生态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项目总投资1.8亿,用地面积84522m2,其中绿地面积33810m2(绿地率40%),总建筑面积70762m2(地上建筑面积51467m2,地下建筑面积19295m2),主要建设内容为:

85幢地上3层、地下1层的住宅楼,以及1幢地上3层、地下2层的商业会所。

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因素

1.废水:

本项目商业会所不设食品加工炉头及任何产生油烟废气的经营项目,水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居民生活、管理人员办公洗手及商业会所运营的生活污水。

2.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机动车尾气。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水泵、变压器及机动车进出小区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来自居民生活及管理人员办公、商业会所运营,其主要成分包括果皮、玻璃瓶、塑料包装物、塑料袋、废纸、饮料罐、矿泉水瓶等。

表三、主要污染源、排放流程和污染物处理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居民生活、管理人员办公洗手及商业会所运营的生活污水,污水年产生量为51913.75m3/a。

项目废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机制。

生活污水经格栅隔渣及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温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废水监测设处理前和处理后两个采样点(参见监测布点示意图)。

监测连续两天进行,每天各采样三次,每次相隔四个小时。

2、废气

本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不设食品加工炉头及任何产生油烟废气的经营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机动车尾气。

其中地下车库配设抽排风机,通过排风井引排、风机抽吸,将机动车尾气由排风井引至地面朝向绿化带(避开人群通道或集中活动区),在自然环境中稀释扩散、绿化隔离吸附;

同时加强了小区内绿化建设,通过植物吸收及自然扩散稀释作用后不会在小范围内聚集,不会对自身及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因此,本次验收暂不对其废气开展监测。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变压器、水泵、风机和机动车噪声。

建设单位选购了低噪设备,将机电设备置于专用机房,并完善了减震、隔声、消声及吸声处理;

同时加强机动车的管理和疏导,对机动车限速、禁鸣,能对产生的噪声进行有效的控制。

经上述措施治理后,变压器、风机、水泵、机动车噪声传至项目各边界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不会对自身及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噪声监测连续两天进行,布点情况参见监测布点示意图。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等)。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城市管理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表四废水、噪声、废气监测点位见下图

N

住宅区

项目位置:

噪声监测点:

废水处理前监测点:

废水处理后监测点:

废水流向:

设施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单位

监测结果

处理

效率

执行

标准值

2014-09-29

2014-09-30

均值或

范围

1

2

3

废水处理设施

处理前

pH值

――

7.86

7.81

7.82

7.76

7.78

7.77

7.80

悬浮物

mg/L

68

77

75

76

80

73

75

CODCr

456

457

454

395

421

408

431

BOD5

123

125

117

101

108

106

113

氨氮

24.5

24.8

25.3

23.5

23.8

22.8

24.1

动植物油

22.3

24.3

25.8

26.0

25.1

22.1

24.2

处理后

6.76

6.77

6.71

6.67

6.64

6.70

6-9

14

18

15

12

16

15

≤400

48.2

46.6

47.0

51.7

47.4

53.7

49.1

88.6

≤500

12.7

11.8

12.1

13.4

13.0

13.8

12.8

88.6

≤300

2.25

2.19

2.28

2.37

2.34

2.27

90.5

6.31

6.26

5.98

4.95

5.41

5.18

5.68

76.5

≤100

表五、废水监测结果

表六、噪声及工况监测结果

测点编号

监测点名称

监测时段

测量值(Leq值,单位:

dB(A))

执行标准值

dB(A)

备注

均值

1#

项目东边界外1米

昼间

51.1

51.3

51.2

≤60

2#

项目南边界外1米

51.9

51.6

3#

项目西边界外1米

50.9

52.4

4#

项目北边界外1米

52.1

5#

住宅区旁

54.2

54.0

6#

53.3

54.9

54.1

备注:

具体噪声监测点位的设置参见表四监测布点示意图所示。

工况及必要的原材料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该项目正常生产

表八、环保检查结果

一、污染治理设施

该项目能够按环评的要求完成相关的污染治理设施,日常生活垃圾定期清理,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二、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

该项目在建设施工阶段有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建设完成后不存在破坏绿化和生态的情况。

三、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该项目制订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

四、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

该项目有专人负责监控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保证达标后排放,并随时接受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环境监测人员的现场采样工作。

五、应急计划

该项目专人专管,有应急措施。

突发污染事故及时通知环境保护职能部门。

六、存在问题

暂无。

表九、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一、验收监测结论

1.废水

通过对该项目废水处理后的常规污染物进行监测,结果如下:

pH值:

6.70、悬浮物:

15mg/L、CODCr:

49.1mg/L、BOD5:

12.8mg/L、氨氮:

2.27mg/L、动植物油:

5.68mg/L,以上监测结果显示,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各项污染物均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噪声

综合监测报告数据,该项目各边界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第2类标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通过对该项目废水和噪声的监测,结果表明,经处理后,该项目排放的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均达到所要求的排放标准。

二、建议

1、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显示,该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建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通过对该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

2、创建绿色环保小区,树立节能减排观念,采用清洁能源,提高住户的环境保护意识,减少污染物排放。

3、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做好治污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随时接受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环境监测人员的现场采样工作。

定期疏通排水管网,预防积水污染,突发污染事故应及时通知环境保护相关管理部门。

4、项目建设生产规模或使用性质如发生改变,必须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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