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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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条款。
2.0.3
一般项
generalitem
绿色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难度和要求适中的条款。
2.0.4
优选项
extraitem
绿色施工过程中实施难度较大、要求较高的条款。
2.0.5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trash
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加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料。
2.0.6
建筑废弃物
buildingwaste
建筑垃圾分类后,丧失再利用价值的部分。
2.0.7
回收利用率
percentageofrecoveryandreuse
可再利用的建筑垃圾占所有建筑垃圾的比重。
2.0.8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energy
在自然界中可以再生并永续利用的能源。
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2.09
基坑封闭降水
obdurategroundwaterlowering
在基坑和基坑侧壁采取截水措施,对基坑以外地下水位不产生影响的降水方法。
2.0.10
信息化施工
informativeconstruction
利用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信息进行有序的存储、传输、处理和共享的施工活动。
2.0.11
绿色施工评价
greenconstructionevaluation
对工程建设项目绿色施工水平及效果进行评估的活动。
3
基本规定
3.1实施原则与组织
3.1.1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应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环保优先、资源高效利用的原则。
3.1.2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项目的绿色施工负总责,并应对专业分包单位的绿色施工实施管理与监督。
3.1.3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3.2绿色施工策划
3.2.1
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明确绿色施工目标,并应进行绿色施工影响因素分析。
3.2.2
项目部应依据绿色施工影响因素的分析结果进行绿色施工策划,并应对绿色施工评价要素中的评价条款进行取舍。
3.2.3
绿色施工策划应通过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和绿色施工技术交底等文件的编制实现。
3.2.4
应开展技术和管理创新创效活动,并将相应措施列入绿色施工组织设计和绿色施工方案中。
3.3管理要求
3.3.1
施工单位应对绿色施工项目实施管控。
3.3.2
绿色施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建立健全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制度;
应具有齐全的绿色施工策划文件;
现场应设立清晰醒目的绿色施工宣传标识;
4
应建立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绿色施工培训制度,并有实施记录;
5
应开展绿色施工批次和阶段评价,并记录完整,评价频次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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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过程中,应注重采集和保存绿色施工典型图片或影像资料,覆盖面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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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存齐全的批次和阶段评价中持续改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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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推广应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重视四新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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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应包含绿色施工指标要求。
3.3.3
发生下列事故之一,不得评为绿色施工合格项目:
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造成社会影响;
发生群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
施工中因“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问题被政府管理部门处罚;
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的法律法规,造成社会影响;
施工扰民造成社会影响。
3.3.4
图纸会审时,相关方应对工程施工图进行绿色化审视。
3.3.5
应进行施工图和绿色施工组织设计及绿色施工方案的优化。
3.3.6
施工图设计应融入绿色施工要求。
3.4评价框架体系
3.4.1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应在绿色施工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绿色施工策划文件,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评价。
3.4.2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框架体系应由单位工程评价、阶段评价、要素评价、指标评价、等级评价等构成。
3.4.3
绿色施工评价应按批次评价、阶段评价和单位工程评价进行。
3.4.4
评价阶段宜按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工程进行。
3.4.5
评价要素应包括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人力资源节约与保护六个要素。
3.4.6
评价要素应由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三类评价指标组成。
3.4.7
评价等级应分为不合格、合格和优良三个等级。
环境保护评价指标
4.1控制项
4.1.1
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4.1.2
绿色施工策划文件中应包含环境保护内容。
4.1.3
施工现场应在醒目位置设环境保护标识。
4.1.4
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的古迹、文物、墓穴、树木、森林及生态环境等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制定地下文物应急预案。
4.1.5
施工现场不应焚烧废弃物。
4.1.6
土方回填不得采用有毒有害废弃物。
4.2一般项
4.2.1
扬尘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现场应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有专人负责;
对裸露地面、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抑尘措施;
现场进出口应设车胎冲洗设施和吸湿垫,保持进出现场车辆清洁;
易飞扬和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余料回收;
拆除、爆破、开挖、回填及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有抑尘措施;
高空垃圾清运应采用封闭式管道或垂直运输机械;
现场使用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应有密闭防尘措施;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应停止土方开挖、回填、转运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活动;
现场运送土石方、弃渣及易引起扬尘的材料时,车辆应采取遮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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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土场应封闭,并进行临时性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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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预拌应设有密闭和防尘措施。
4.2.2
废气排放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车辆及机械设备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现场厨房烟气应净化后排放;
在敏感区域内的施工现场,进行喷漆作业时,应设有防挥发物扩散措施。
4.2.3
建筑垃圾处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计划;
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应大于300t/万m2;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应达到30%;
现场垃圾应分类、封闭、集中堆放;
生活、办公区应设置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桶,并定期清运;
生活区垃圾堆放区域应定期消毒;
应办理施工渣土、建筑废弃物等排放手续,按指定地点排放;
碎石和土石方类等应用作地基和路基回填材料;
废电池、废硒鼓、废墨盒、剩油漆、剩涂料等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应封闭分类存放,设置醒目标识,并回收。
4.2.4
污水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现场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周边应设置排水沟;
工程污水和试验室养护用水应处理合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检测频率不应少于1次/月;
现场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理;
工地厨房应设置隔油池,定期清理;
工地生活污水、预制场和搅拌站等施工污水应达标排放和利用;
钻孔桩作业应采用泥浆循环利用系统,不应外溢漫流;
4.2.5
光污染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取限时施工、遮光和全封闭等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的光污染;
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挡光措施;
施工场区照明应采取防止光线外泄措施。
4.2.6
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针对现场噪声源,应采取隔声、吸声、消音等措施,降低现场噪声;
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
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应远离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和周边敏感区;
混凝土输送泵、电锯等机械设备应设置吸声降噪屏或其他降噪措施;
施工作业面应设置降噪设施;
材料装卸应轻拿轻放,控制材料撞击噪声;
施工场界声强限值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规定;
封闭及半封闭环境内噪声不应大于85dB。
4.3优选项
4.3.1
施工现场宜设置可移动环保厕所,并定期清运、消毒。
4.3.2
现场宜采用自动喷雾(淋)降尘系统。
4.3.3
场界宜设置扬尘自动监测仪,动态连续定量监测扬尘(TSP、PM10)。
4.3.4
场界宜设置动态连续噪声监测设施,显示昼夜噪声曲线。
4.3.5
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宜大于210t/万m2。
4.3.6
宜采用地磅或自动监测平台,动态计量固体废弃物重量。
4.3.7
现场宜采用雨水就地渗透措施。
4.3.8
宜采用生态环保泥浆、泥浆净化器反循环快速清孔等环境保护技术。
4.3.9
宜采用装配式方法施工。
4.3.10
施工现场宜采用湿作业爆破、水封爆破、水炮泥封堵炮眼、高压射流等先进工艺。
4.3.11
土方施工宜采用湿作业方法。
4.3.12
现场生活宜采用清洁燃料。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指标
5.1控制项
5.1.1
应建立材料采购、限额领料、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等管理制度。
5.1.2
绿色施工策划文件中应涵盖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内容。
5.1.3
应具有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的具体材料进场计划。
5.1.4
应就近选择工程材料,并有进场和运输消耗记录。
5.2一般项
5.2.1
临建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用可周转、可拆装的装配式临时住房;
应采用装配式的场界围挡和临时路面;
应采用标准化、可重复利用的作业工棚、试验用房及安全防护设施;
应利用既有建筑物、市政设施和周边道路。
5.2.2
模架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