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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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为了加快项目部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有效应对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和发展、稳定的项目部,特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是我项目部(中铁五局湘桂铁路扩改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遭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时的紧急应对行动指南。
1.3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为:
突然发生的危害或可能危害我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损害或可能损害国家和项目部利益的安全事件。
1.4项目部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是:
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以效为先。
1.5突发事件按其起因分为3类:
1类—项目部突发自然灾害事件。
2类—主要为非自然力造成的事故灾害,例如着火、爆炸;
建筑物垮塌,高处物体坠落;
群体性食物中毒;
疾病流传;
突然断电造成的系统性破坏;
造成严重后果的淹水、漏电事故以及项目部职工遭遇的例如交通、电击、雷击、塌方、滑坡等伤害事故。
3类—突发影响项目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事件,例如重要部门失窃、失密事件;
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民工纠纷发生群众性斗欧导致多人伤亡事件;
恐怖袭击事件等。
1.6应对不同类别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是项目部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行动方案。
1.7中铁五局湘桂铁路扩必工程第三项目部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分预案为项目部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行动方案。
1.8
突发事件按其危急危害程度划分为2级:
Ⅰ级—发展迅猛,危害严重,影响面大,需要启动多个专项应急预案共同应对的突发事件。
例如项目部办公区域着火、爆炸、楼房垮塌等;
Ⅱ级—除Ⅰ级事件以外、启动单个预案能够应对的突发事件。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成立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领导项目部突发事件紧急应对工作。
2.2应急委主任由项目部经理李传健担任,副主任由书记廖德时担任,成员为张龙华、龚海斌、宋作栋、杨学清、杨展、王波、韩志松、张祖根、黄杰、曹东、李兵、刘斯佳、周晓、李学辉、潘其科、魏远志、冯忠明。
2.3应急委的主要职责是:
―研究确定项目部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总体思路;
―审定项目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项目部遭遇Ⅰ级突发事件时,应急委转为应急指挥部指挥整体应急工作;
―总结改进项目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4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设在项目部办公室,承担应急委日常工作。
项目部办公室主任杨展为应急办主任,应急办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应急委决定;
―组织协调应急专门队伍和应急责任人的培训工作;
―指导项目部的接警、报警和非工作时间内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工
作;
―组织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演习;
―与项目部住地各单位协调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
―当应急委转为应急指挥部时,应急办同时转为指挥部办公室。
2.5项目部工程部、办公室和财务室、经营部分别为1、2、3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主责部门;
各项目队为处置各队突发事件的主责部门。
2.6各应急主责部门的负责人与该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专项应急指挥小组,项目经理李传健为指挥组长。
各队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由各项目队队长担任。
2.7各应急指挥小组分别按照下列相应专项(分)预案实施应急:
自然灾害性事件应急指挥小组—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含4个单项预案);
影响稳定事件应急指挥小组—突发影响稳定事件应急预案;
项目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项目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分)预案。
2.8各应急主责部门根据应急需要成立应急专门队伍,按专项预案和分预案的规定执行应急任务。
2.9各部室负责人为本部室应急责任人(其中工程部应急责任人为:
宋作栋;
办公室为杨展;
经营部为黄杰;
物资部为李兵;
机电部为刘斯佳;
安质部为王波),在遭遇突发事件时组织本部室人员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实施应急。
2.10杨展为项目部宿舍的职工应急负责人,共同配合项目部(非
工作时间内配合办公室人员)实施突发事件紧急应对工作。
2.11在应急工作中实行自动递补原则。
遭遇突发事件时,前一名应急责任人若不在项目部、不可能承担应急职责时,后一名责任人应自动递补承担职责。
2.12本章主要内容参见附图1。
3报警与应急响应
3.1项目部每一名职工有义务在发现公共安全事件突发或即将发生的第一时间向应急办主任报警。
并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实施力所能及的紧急处置。
3.2如遇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可直接向办公室报警;
情况危急时可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或110(治安处置电话)。
3.3应急办接到突发事件报警信息后,如判断为Ⅱ级事件,可首先通知相应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准备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应急委主任,由其确定并通知专项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实施应急。
3.4应急办如接到Ⅰ级事件突发信息,可直接通知事件相关专项应急小组组长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同时报告应急委主任,由其决策并通过通信设备系统通知全项目部进入Ⅰ级事件应急响应状态:
―各专项应急指挥小组及相应应急专门队伍做好应急准备;
―有关部门做好车辆、物资、资金、人员等方面的应急准备;
―各部门、各项目队应急责任人组织在项目部人员暂停工作,迅速关机械设备,切断电源,做好应急或撤离准备。
4应急行动
4.1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小组根据应急委的指令,按照专项
预案实施应急,并及时向应急委主任汇报情况。
4.2突发事件为Ⅰ级时,按如下步骤实施应急:
―事件发生部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尽快到达现场核实情况,迅速向指挥部集中地点报告并按指挥部命令行动;
―应急委转为应急指挥部所有成员迅速到集合地点(项目部2楼办公室),紧急研究应急决策;
―指挥部指示应急指挥小组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实施应急;
―指挥部对非应急人员发出行动指令;
―指挥部及时调整应急部署并调度人力物力;
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
随时解决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
―指挥部决定结束应急工作或转入Ⅱ级事件应急状态。
4.3项目部如在非工作时间内遭遇突发事件,由办公室人员报告应急办负责人并在应急责任人和其他人员的配合下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情况严重时,可直接向社会相关机构(火警电话119,治安紧急处置电话110)求助。
4.4本章以及第3章的主要内容参见附图2。
5后期处置
5.1项目部应组织力量开展或配合社会相关机构开展有关现场清理、损失情况评估、事故原因调查以及安全防范整改等工作。
5.2项目部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和奖惩。
5.3应急办对应急过程全部相关材料整理存档。
5.4项目部组织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
条件保障
6.1应急办应保证项目部报警电话和报警系统畅通。
6.2应急办负责人应掌握所应急委主任及各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的联系电话并熟悉其居住地点,保证在项目部遭遇突发事件时能迅速向其报告,并在必要时派车接至事发现场。
6.3应急办应掌握全部应急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并定期核实。
6.4各应急主责部门应保证本专项(分)预案应急人员的联络畅通。
6.5各应急主责部门应常备应急必需物品或制定有效措施保证车辆、物资、资金等应急装备以及满足应急需要。
6.6应急办应协调好需要项目部提供的应急条件。
7教育、培训和演习
7.1项目部应组织宣讲本预案,使项目部院内所有人员明确遭遇突发事件时应采取的行动步骤,尤其要熟悉Ⅰ级突发事件的紧急应对步骤。
7.2应急委应有计划地组织院内人员进行应急演习。
7.3各应急主责部门应从实战出发培训相应的应急专门队伍。
附图1
应急组织总体结构框架图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小组
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
项目队应急
指挥小组
稳定事件应急指挥小组
应急主责部门:
安质部
协作和配合
部门
项目队
办公室
工程部
附图2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紧急应对总流程图
应急办负责人
Ⅰ级
Ⅱ级
应急委主任
相应类别事件专项
应急指挥小组组长
相应应急主责
部门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