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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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模板

______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项目

序号

主体责任

责任依据

处罚依据

法律责任

一、许可管理

1

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2

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

3

不得擅自变更许可事项。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___元以上__万元以下罚款。

4

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__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__万元以上__万元以下罚款。

5

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一、许可管理

6

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办理临时备案。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二、人员管理

7

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四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8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9

不得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三款

吊销许可证。

10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二、人员管理

11

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规定培训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三款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告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其注销临时备案。

12

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13

小型餐饮服务者不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定中的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14

从事餐饮配送服务的送餐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健康证明。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九条第

(一)项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过程控制

15

进货时应当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三、过程控制

16

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17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应当按规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18

应按规定制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

19

餐饮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不得提供不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餐具、饮具。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七)项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准许生产证。

20

食品经营者配送膳食的箱(包)应当专用,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九条第

(二)项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七条第二款第

(一)项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21

从事餐饮配送服务的,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项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七条第二款第

(二)项

三、过程控制

22

从事餐饮配送服务的,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饮具、容器和包装材料。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项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23

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规范制度,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清洁。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三款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告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其注销临时备案。

24

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消费者提供不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餐具、饮具。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25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建立原料采购、加工数量、供应单位情况等信息的台帐制度。

《______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______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___元以上__万元以下的罚款。

26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向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或者相关许可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生产经营。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一条第

(一)项

没收违法采购和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准许生产证。

27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向超出许可类别和经营项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生产经营。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三条第

(二)项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一条第

(二)项

三、过程控制

28

禁止食品生产经营者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退回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

(一)项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准许生产证。

29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

(二)项

30

禁止将回收食品经过改换包装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或者赠送。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

31

禁止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退回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三款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或者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注销其临时备案。

32

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33

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将回收食品经过改换包装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或者赠送。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

三、过程控制

3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______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一款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准许生产证

35

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应当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餐饮服务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以及第三十四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五)项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36

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应查验或者留存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的社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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