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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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会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1.会计人员必须持上岗证。
2.定期参加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技能。
二、根据上级要求,设立会计核算科目,建立帐册
1.设立总帐和明细帐,帐册屝业必须填写完整。
2.帐簿登记必须做到摘要清楚、数字准确、登记及时。
三、会计核算必须合法、真实、正确、完整
1.对原始凭证审核和监督如不符合规定,立即退回重新更正。
2.各种往来款项及时清理结算,不长期挂帐。
3.月末结帐和年终清理按规定办理,不能提前结帐。
4.根据上级财政机关的要求,认真做好年终清理和决算工作。
5.全部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摘要清楚、内容完整、口径一致,做到帐帐、帐证、报表一致、编报及时。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1.按固定资产核算标准进行固定资产会计核算。
2.对固定资产购入、使用、报废、清理手续要完整,清理固定资产变卖收入要纳入资金管理渠道。
五、参与资金统筹,合理安排资金用途
1.会计人员对各类收入、支出要弄清来龙去脉,正确归集到相关科目,定期向领导汇报学校财务执行情况。
2.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严格把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3.加强事前监督,提出合理性的建议和措施,确保教育经费落到实处。
内部牵制制度
1、学校设有专职会计和专职出纳人员,实行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分工明确,责任分清。
2、会计经常进行库存现金抽查,监督现金合理使用。
3、空白支票、收据、各类银行票据由专人保管、印鉴章二人以上负责保管,领用空白票据有领用登记和注销制度,作废收据要盖“作废”章,并同存根一同保存。
4、出纳人员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5、财产保管员负责财产物资的收发工作,建立财产帐,制定财产管理各种制度。
6、会计掌握银行存款总帐,控制出纳人员的存款收付业务,会计掌握固定资产总金额,控制财产保管员的固定资产总金额,加强相互制约、相互核对,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
稽核制度
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管好、用好货币资金,加强内部监督,会计部门建立稽核工作岗位,财务主管兼职担任,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和审核,拟订以下制度:
一、组织形式与分工:
学校执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具有领导责任;财务主管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职责:
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和财务主管人员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把好资金收支关。
三、稽核工作的职责:
(一)、出纳人员的职责:
1.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经济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同时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按日逐笔登记,日清月结,超出库存现金限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按时核对银行余额,并做好银行余额调节表。
(二)、会计人员的职责:
1.对出纳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核。
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纠正;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受理。
2.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在将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基础上,应当依法记帐,并对记帐凭证格式、内容填制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核。
按时将总帐的余额与出纳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余额进行核对。
3.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合理、真实地反映有关经济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
4.做好对帐工作。
将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款项等进行相互核对,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三).稽核人员职责:
1.审核预算和决算的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是否达标,审核之后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和完善预示和决算。
2.审核实际发生的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
3.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准确、完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
4.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物是否相符,并查实帐物不符的原因。
5.稽核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可分别采用全面稽核和重点稽核,事前审核和事后复核,日常稽核和临时稽核。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加强财务管理,节约开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更好地为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所有的支出由本单位法人代表一支笔签字审批后才予报销,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纳入财务怅统一管理使用,不准私设帐外“小金库”。
2、学校收入由会计制票,出纳收款,所有开出的收据必须盖有单位财务专用章和会计、出纳人员私章。
3、费用报销必须使用正式收据,严禁白条列支。
4、费用报销单据上必须写清事由、经手人,购物还应由验收人签字后,先交稽核审核,再交单位法人代表审批签字,最后由出纳付款。
5、严禁以领做支,以转做支,做到收有凭,付有据。
如弄虚作假,虚列支出,按有关法规处理。
财产清查制度
1、根据本校财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财产清查的范围为:
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教学仪器、图书、低值易耗用品。
2、财产清查由学校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校产管理员与各室专管员具体实施,学校会计协助进行。
3、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教学仪器、图书每学期末清查核对。
一般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低值易耗用品每月核对各室的记录,期末清查核点。
4、清查方法:
①抽查:
在学期中不定期进行;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
②全面检查:
一般在学期末及年终进行。
清查后做好财产清查登记表。
5、清查中发现的财产盘盈盘亏,按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及时调整帐簿记录。
盘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如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每学期各处室财产管理进行评比。
对管理规范,帐、物、卡清楚,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处室和个人进行奖励。
7、仓库、医务室、食堂等参照上述执行。
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编制学校财务核算,合理使用经费。
2.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依法收取各项收入。
所有收入及时解缴财政专户。
3.严格控制学校开支,统筹安排经费。
对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要根据计划,精打细算,从严掌握。
每年年初制定用款计划,年中检查调整,年末进行用款计划分析并总结制度执行情况。
4.学校物资的采购,要货比三家,保证质量,力求物美价廉。
行政经费不得私借,如为学校购物确需借款,需经校长同意,并及时结算。
5.学校经费的使用,坚持执行“一支笔”审批和主办会计负责制度,三百元以内由校长审批;三百元以上由总校长审批。
6.根据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规定,配合校产管理人员加强资产管理,有关财物采购进校后,需经校产管理员或部门管理员验收,登记入库后,方可办理有关报销手续。
7.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找出存在问题,为学校准确、合理地安排经费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不断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尤
古
庄
镇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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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
中
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