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骨干教师遴选与培养管理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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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55周岁及以下、女性50周岁及以下。
2.教育教学经历
主讲过本专业2门及以上课程,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教学成绩突出,积极参加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3.教研科研成果
具有稳定的教研、科研方向,并具有一定的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研完成校级及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1项,其中市级排名前5名,校级排名前3名;
(2)参编公开发行本专业教材或专著1部;
(3)获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或教学成果奖1项,其中市级排名前5名,校级排名前3名;
(4)参与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项目1项,其中市级排名前5名,院级排名前3名;
(5)近三年来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或本专业科研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6)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具有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经验。
二、遴选办法
1.遴选范围
全院各专任教师。
2.遴选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系(部)评审推荐、专家评议、学院审定”的办法进行选拔。
由申报人填写《骨干教师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系(部)对照相应的评选条件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业务水平、教学与科研业绩、发展潜力等进行评定,择优推荐,并将推荐结果和材料报学院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行政财务处进行复核,符合条件者提交学院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交院长办公会审定,公示无异议者,正式聘任。
三、工作职责及要求
1.教学要求
(1)在3年培养期内,每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教学效果优良,教学成绩突出,保持学生评教在全院排名前30%以内。
2.专业建设
在3年培养期内,完成下列任务:
(1)市场调研:
参与人才市场调研或毕业生跟踪调查1次以上,撰写调研报告1份及以上。
(2)课程建设:
参与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优质核心课程建设项目1项以上。
(3)教学改革:
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课程改革1项及以上。
(4)教材建设:
参编本专业规划教材或副主编校本特色教材1部。
(5)院校(校企)合作:
参与院校(校企)合作专项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项目1项以上。
(6)实习实训条件建设:
参与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1项及以上。
3.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教师在培养期内必须完成6个月的行业(企业)一线顶岗实践。
4.科研工作
在3年培养期内,完成下列任务之一:
(1)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
(2)公开发表本专业相近相关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四、培养和待遇
1.对骨干教师在进修、培训、考察、参加学术会议和科研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2.建立骨干教师专项经费制度,优先解决骨干教师的工作条件及教研科研经费。
3.学院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经验交流会和工作总结会,对做出成绩的骨干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管理与考核
1.对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
骨干教师任期三年,学院对骨干教师实施阶段、年度、三年任期期满考核,骨干教师应根据有关要求向学院提供书面汇报材料,考核合格者,继续承担骨干教师工作或作为下一届骨干教师优先人选。
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解除聘用并取消相应待遇。
(1)在任期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或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者;
(3)在科研、教研等方面给学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者;
(4)师德不合格,受到学院行政处分者;
(5)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
(6)其他行为对学院造成恶劣影响者。
被取消资格者,3年内不得参加骨干教师的选拔及职称晋升。
2.骨干教师应制定任期个人发展计划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个人发展计划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提高个人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等方面内容的目标、措施和实施步骤。
3.系部对骨干教师的个人发展计划书进行审核,并与骨干教师签订目标责任书。
4.由学院行政财务处、教务处牵头,组织各系部对骨干教师实施培养和管理,建立骨干教师专项档案,收集整理骨干教师参加培训、专业建设、行业(企业)顶岗实践等材料。
六、其他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行政财务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骨干教师遴选申报表
附件:
申报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学位
专业
何时毕业于何院校
是否双师素质
现任职称/职务
工作部门
职业资格证获取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申报课程
教学情况
成果情况(近五年)
主要成果名称及获奖情况
(著作、论文、教学科研项目等)
本人署名位次及完成情况
工作设想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报人签名:
年月日
所属系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教务处、行政财务处
复核意见
校专家委员会
评议意见
主任签名:
年月日
学院意见
院长签字年月日
备注:
申报人需提供所填信息的相关佐证材料。